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27日,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中發現問題13處,現通報如下:
1.北京玉海餐飲有限公司(山西刀削面)
存在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2.北京金色家園餐飲有限公司(金色家園)
存在食品經營場所環境不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3.悅龍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映象城酒店)
存在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4.北京東美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板面)
存在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5.北京寧紹幫餐飲有限公司(孔乙己)
存在未按規定要求銷售食品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6.北京伍藜咖啡有限公司(豐想樂園)
存在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7.北京草根堂小吃店(草根堂美食城)
存在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8.北京咂摸餐飲有限公司(咂摸(南鑼鼓巷店))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9.北京春輝京城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蟹滿樓蟹黃面)
存在未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設置“光盤行動”標識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第八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0.北京炫麗磁場牛肉餛飩店(歡囍牛雜煲(鼓樓店))
存在環境不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1.北京感嘆好大餐飲有限公司(Excellent Coffee感嘆好大)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2.北京攬季餐飲有限公司(滿火鍋)
存在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校驗餐飲服務設施設備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3.巨蜂鳥(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王府井分公司(上清水產)
存在未能防止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日期:2024-01-01
1.北京玉海餐飲有限公司(山西刀削面)
存在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2.北京金色家園餐飲有限公司(金色家園)
存在食品經營場所環境不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3.悅龍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映象城酒店)
存在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4.北京東美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板面)
存在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5.北京寧紹幫餐飲有限公司(孔乙己)
存在未按規定要求銷售食品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6.北京伍藜咖啡有限公司(豐想樂園)
存在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7.北京草根堂小吃店(草根堂美食城)
存在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8.北京咂摸餐飲有限公司(咂摸(南鑼鼓巷店))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9.北京春輝京城餐飲服務有限公司(蟹滿樓蟹黃面)
存在未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設置“光盤行動”標識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第八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0.北京炫麗磁場牛肉餛飩店(歡囍牛雜煲(鼓樓店))
存在環境不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1.北京感嘆好大餐飲有限公司(Excellent Coffee感嘆好大)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2.北京攬季餐飲有限公司(滿火鍋)
存在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校驗餐飲服務設施設備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3.巨蜂鳥(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王府井分公司(上清水產)
存在未能防止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日期:202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