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對房山區4家餐飲門店進行了依法查處,現將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1、北京市房山區琉璃河鎮王寶華百貨商店(琉璃河早點)
當事人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未保持清潔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
2、北京美食美客餐飲有限責任公司(拱辰街道蝦吃蝦涮)
當事人未專池專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
3、北京玉澤家香餐飲有限公司(拱辰街道辰阿婆)
當事人未專池專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
4、金海福源(北京)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房山分公司(長陽鎮利園餐廳)
當事人未專池專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
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日期:2024-01-01
1、北京市房山區琉璃河鎮王寶華百貨商店(琉璃河早點)
當事人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未保持清潔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
2、北京美食美客餐飲有限責任公司(拱辰街道蝦吃蝦涮)
當事人未專池專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
3、北京玉澤家香餐飲有限公司(拱辰街道辰阿婆)
當事人未專池專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
4、金海福源(北京)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房山分公司(長陽鎮利園餐廳)
當事人未專池專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局對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
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日期:202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