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3季度,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國家轉移地方食品安全抽檢、城鎮居民社區食品專項抽檢、校園食品專項抽檢監測以及“你點我檢”專項抽檢等工作,共檢出37批次不合格食品。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蘭州、酒泉、嘉峪關、金昌、武威、定西、天水、平涼、慶陽、隴南、臨夏、甘南、蘭州新區等市場監管部門已按照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五個到位”要求,準確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及時控制產品風險,并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處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采取跟蹤抽檢、專項抽檢、監督檢查等方式,持續強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效能,引導食品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不合格
(一)標稱定西市綠康農產品加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黑苦蕎茶(生產日期:2023-8-15),其中霉菌項目不符合Q/DXLK0004S-2020《苦蕎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金昌市融媒金品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金昌市源達農副果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黑瓜子(生產日期:2023-1-12),其中霉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標稱臨夏州八坊隴鼎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麻圓(生產日期:2023-5-16),其中大腸菌群、霉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平涼隴上人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平涼金江副食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玄鶴洞牌速溶油茶(生產日期:2023-3-26),其中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Q/JJFS 0001S-2020《油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標稱敦煌市敦威特產有限責任公司(分裝)生產的黑加侖葡萄干(生產日期:2023-5-18),其中霉菌項目不符合Q/DDW0006S-2018《黑加侖葡萄干》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六)標稱武山縣四門慈云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手工頭道醋(生產日期:2023-2-20),其中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七)標稱甘肅盛世錦峰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八寶茶(生產日期:2023-5-7),其中霉菌不符合Q/GSSS0001S-2019《八寶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八)嘉峪關市西部天地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昌盛超市銷售的,標稱甘肅省大鵬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甘草杏(生產日期:2023-5-1),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九)標稱甘肅盛世錦峰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八寶茶(生產日期:2023-5-15),其中霉菌項目不符合 Q/GSSS0001S-2019《八寶茶》要求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十)標稱敦煌市喜利來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海綿蛋糕(生產日期:2023-5-22),其中菌落總數、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十一)標稱甘肅天方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蘭州老酸奶(生產日期:2023-5-28),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十二)甘肅省好優美新好得亨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天水街泉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街泉莊手工香醋(生產日期:2023-3-17),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十三)標稱武威振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振興月餅(生產日期:2023-8-23),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十四)武山縣華東超市銷售的,標稱武山縣四門慈云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四門香醋手工二道醋(生產日期:2023-2-16),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五)武山縣華東超市銷售的,標稱武山縣四門慈云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四門香醋(生產日期:2023-2-10),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六)蘭州新區馬山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蘭州新區佑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甜醋(生產日期:2022-10-24),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七)標稱平涼金江副食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五谷雜糧油茶(中老年型)(生產日期:2023-2-27),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八)標稱平涼金江副食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玄鶴洞牌速溶油茶(生產日期:2023-2-25),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九)城關區軒軒安旗食品店銷售的,標稱蘭州安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蜂蜜蛋糕(生產日期:2023-6-13),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十)麥積區道南宜佳超市銷售的,標稱環縣回生果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甘草杏(蜜餞類)(生產日期:2023-6-1),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超限量、超范圍使用問題
(一)紅古區海石灣暖陽小吃服務店銷售的油條(自制)(抽樣日期:2023-4-20),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標稱西和縣龍輝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寬粉條(生產日期:2023-3-19),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標稱渭源縣金蛋蛋馬鈴薯產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寬粉(生產日期:2022-11-10),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莊浪縣慧明粉條店銷售的細粉(購進日期:2023-2-28),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五)標稱碌曲縣阿拉鄉吉扎村集體特色農產品加工專業合作社生產的糌粑點心(生產日期:2023-5-14),經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檢驗,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碌曲縣阿拉鄉吉扎村集體特色農產品加工專業合作社對該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由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敦煌市大漠春西北特產店銷售的,標稱甘肅省敦煌市皇寶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的李廣杏(無核杏干)(生產日期:2023-3-1),其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七)標稱渭源縣金蛋蛋馬鈴薯產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韭葉粉(生產日期:2022-11-10),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八)安寧奧華綜合超市銷售的,標稱武威市西關熏醋廠生產的涼武牌小米香醋(生產日期:2022-11-1),其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要求。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九)莊浪縣慧明粉條店銷售的寬粉(購進日期:2023-2-28),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十)標稱鎮原縣香園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甘草杏肉(生產日期:2023-6-10),其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產品質量指標不合格
(一)平涼隴上人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平涼市景興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分公司生產的牛骨髓咸五仁油茶(生產日期:2023-4-1),經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Q/PLJX 0001S-2020《牛骨髓油茶》標準規定。平涼市景興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分公司對該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由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標稱張家川回族自治縣老賈食醋釀造廠生產的老賈食醋(生產日期:2023-3-10),其中總酸(以乙酸計)、不揮發酸(以乳酸計) 項目不符合 GB/T 18187-2000《釀造 食醋》標準規定、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標稱甘南香巴拉集團夏河拉卜楞礦泉水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拉卜楞天然礦泉水(生產日期:2023-5-10),其中界限指標-鍶項目不符合合產品明示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檢出污染物
(一)標稱甘肅省香當香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壓榨花生油(生產日期:2023-4-4),其中苯并[a]芘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肅州區秀萍調味品副食商店銷售的,標稱蘭州尤蘇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花椒粉(生產日期:2023-1-28),其中鉛(以Pb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五、農藥殘留不合格
標稱臨夏州亞龍清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孜然粉(生產日期:2023-3-5),其中多菌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六、真菌毒素不合格
標稱甘肅省隴南禮縣永亮面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雪花粉(生產日期:2023-4-3),經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赭曲霉毒素A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甘肅省隴南禮縣永亮面業有限公司對該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由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附件1: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doc
附件2: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日期:2023-12-22
一、微生物不合格
(一)標稱定西市綠康農產品加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黑苦蕎茶(生產日期:2023-8-15),其中霉菌項目不符合Q/DXLK0004S-2020《苦蕎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金昌市融媒金品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金昌市源達農副果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黑瓜子(生產日期:2023-1-12),其中霉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標稱臨夏州八坊隴鼎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麻圓(生產日期:2023-5-16),其中大腸菌群、霉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平涼隴上人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平涼金江副食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玄鶴洞牌速溶油茶(生產日期:2023-3-26),其中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Q/JJFS 0001S-2020《油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標稱敦煌市敦威特產有限責任公司(分裝)生產的黑加侖葡萄干(生產日期:2023-5-18),其中霉菌項目不符合Q/DDW0006S-2018《黑加侖葡萄干》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六)標稱武山縣四門慈云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手工頭道醋(生產日期:2023-2-20),其中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七)標稱甘肅盛世錦峰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八寶茶(生產日期:2023-5-7),其中霉菌不符合Q/GSSS0001S-2019《八寶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八)嘉峪關市西部天地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昌盛超市銷售的,標稱甘肅省大鵬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甘草杏(生產日期:2023-5-1),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九)標稱甘肅盛世錦峰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八寶茶(生產日期:2023-5-15),其中霉菌項目不符合 Q/GSSS0001S-2019《八寶茶》要求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十)標稱敦煌市喜利來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海綿蛋糕(生產日期:2023-5-22),其中菌落總數、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十一)標稱甘肅天方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蘭州老酸奶(生產日期:2023-5-28),其中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十二)甘肅省好優美新好得亨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天水街泉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街泉莊手工香醋(生產日期:2023-3-17),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十三)標稱武威振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振興月餅(生產日期:2023-8-23),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十四)武山縣華東超市銷售的,標稱武山縣四門慈云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四門香醋手工二道醋(生產日期:2023-2-16),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五)武山縣華東超市銷售的,標稱武山縣四門慈云醋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四門香醋(生產日期:2023-2-10),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六)蘭州新區馬山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蘭州新區佑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甜醋(生產日期:2022-10-24),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七)標稱平涼金江副食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五谷雜糧油茶(中老年型)(生產日期:2023-2-27),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八)標稱平涼金江副食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玄鶴洞牌速溶油茶(生產日期:2023-2-25),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九)城關區軒軒安旗食品店銷售的,標稱蘭州安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蜂蜜蛋糕(生產日期:2023-6-13),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十)麥積區道南宜佳超市銷售的,標稱環縣回生果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甘草杏(蜜餞類)(生產日期:2023-6-1),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超限量、超范圍使用問題
(一)紅古區海石灣暖陽小吃服務店銷售的油條(自制)(抽樣日期:2023-4-20),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標稱西和縣龍輝農產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寬粉條(生產日期:2023-3-19),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標稱渭源縣金蛋蛋馬鈴薯產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寬粉(生產日期:2022-11-10),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莊浪縣慧明粉條店銷售的細粉(購進日期:2023-2-28),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五)標稱碌曲縣阿拉鄉吉扎村集體特色農產品加工專業合作社生產的糌粑點心(生產日期:2023-5-14),經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檢驗,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碌曲縣阿拉鄉吉扎村集體特色農產品加工專業合作社對該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由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敦煌市大漠春西北特產店銷售的,標稱甘肅省敦煌市皇寶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的李廣杏(無核杏干)(生產日期:2023-3-1),其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七)標稱渭源縣金蛋蛋馬鈴薯產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韭葉粉(生產日期:2022-11-10),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八)安寧奧華綜合超市銷售的,標稱武威市西關熏醋廠生產的涼武牌小米香醋(生產日期:2022-11-1),其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要求。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九)莊浪縣慧明粉條店銷售的寬粉(購進日期:2023-2-28),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十)標稱鎮原縣香園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甘草杏肉(生產日期:2023-6-10),其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產品質量指標不合格
(一)平涼隴上人家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平涼市景興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分公司生產的牛骨髓咸五仁油茶(生產日期:2023-4-1),經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Q/PLJX 0001S-2020《牛骨髓油茶》標準規定。平涼市景興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分公司對該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由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標稱張家川回族自治縣老賈食醋釀造廠生產的老賈食醋(生產日期:2023-3-10),其中總酸(以乙酸計)、不揮發酸(以乳酸計) 項目不符合 GB/T 18187-2000《釀造 食醋》標準規定、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標稱甘南香巴拉集團夏河拉卜楞礦泉水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拉卜楞天然礦泉水(生產日期:2023-5-10),其中界限指標-鍶項目不符合合產品明示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檢出污染物
(一)標稱甘肅省香當香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壓榨花生油(生產日期:2023-4-4),其中苯并[a]芘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肅州區秀萍調味品副食商店銷售的,標稱蘭州尤蘇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花椒粉(生產日期:2023-1-28),其中鉛(以Pb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五、農藥殘留不合格
標稱臨夏州亞龍清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孜然粉(生產日期:2023-3-5),其中多菌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六、真菌毒素不合格
標稱甘肅省隴南禮縣永亮面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雪花粉(生產日期:2023-4-3),經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赭曲霉毒素A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甘肅省隴南禮縣永亮面業有限公司對該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由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附件1: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doc
附件2: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日期: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