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1號)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要求,“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眉山市市場監管局積極響應,迅速在全市組織開展“生鮮燈”專項整治行動。
12月5日,市市場監管局對東坡區眉山大市場、宏遠上鋮超市、果蔬銷售門店等24家食用農產品銷售主體開展“生鮮燈”監督檢查。督促市場開辦者、連鎖超市深入貫徹《辦法》規定,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廣泛開展法規宣傳,結合“日管控”及時開展自查自糾;督促涉嫌違規使用“生鮮燈”的銷售者主動更換違規照明設備,指導農產品銷售主體正確使用照明設備,切實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
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強普法宣傳力度,全面糾治生鮮銷售行業亂象,嚴肅查處屢禁不止違法行為,還原食物“本色”,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眉山市市場監管局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
購買生鮮食用農產品時注意查驗食品合格證明文件,辨別食品真實色澤,拒絕購買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如發現商家使用的照明設備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共同營造誠信安全的食品消費環境。
日期:2023-12-09
12月5日,市市場監管局對東坡區眉山大市場、宏遠上鋮超市、果蔬銷售門店等24家食用農產品銷售主體開展“生鮮燈”監督檢查。督促市場開辦者、連鎖超市深入貫徹《辦法》規定,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廣泛開展法規宣傳,結合“日管控”及時開展自查自糾;督促涉嫌違規使用“生鮮燈”的銷售者主動更換違規照明設備,指導農產品銷售主體正確使用照明設備,切實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
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強普法宣傳力度,全面糾治生鮮銷售行業亂象,嚴肅查處屢禁不止違法行為,還原食物“本色”,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眉山市市場監管局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
購買生鮮食用農產品時注意查驗食品合格證明文件,辨別食品真實色澤,拒絕購買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如發現商家使用的照明設備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共同營造誠信安全的食品消費環境。
日期:202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