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以色列衛生部發布進口食品特別主動檢查的指令(第520275023)內容如下:基于戰爭,根據2015-2015年《公共衛生保護(食品)法》(以下簡稱“《食品法》”)第86條(b)(2)款的規定,向檢疫站檢查人員發出本指令,以便在風險管理的基礎上,減少進口食品通關時間,保障公眾健康:
(1)普通食品,抽樣量不超過每年進口量的3%;
(2)新鮮農產品(水果、蔬菜),有良好進口記錄的同一原產國、同一類型的新鮮農產品,抽樣量為25%;
(3)敏感食品的抽樣量,進口記錄合格的同一類食品(乳制品、工業用乳制品),抽樣次數最少為五批一次;
(4)有良好進口記錄的冷凍生鮭魚和冷凍羅非魚,每4批貨物抽樣一次。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gov.il/he/Departments/policies/guideline-food-import
日期:2023-10-26
(1)普通食品,抽樣量不超過每年進口量的3%;
(2)新鮮農產品(水果、蔬菜),有良好進口記錄的同一原產國、同一類型的新鮮農產品,抽樣量為25%;
(3)敏感食品的抽樣量,進口記錄合格的同一類食品(乳制品、工業用乳制品),抽樣次數最少為五批一次;
(4)有良好進口記錄的冷凍生鮭魚和冷凍羅非魚,每4批貨物抽樣一次。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gov.il/he/Departments/policies/guideline-food-import
日期:2023-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