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日,巴西農業畜牧業和食品供應部(MAPA)發布關于有機質量保證和信息機制的技術法規草案的第416號部頒法案。
三十天的公眾磋商通過了下列文件:在關于有機質量保證和信息機制的技術法規中使用的術語表(附件I);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的認可標準(附件II);認可程序指南(附件III);參與質量保證機制的合格評定程序指南(附件IV);關于通過直接出售銷售未經認證的有機農產品的技術法規(附件V);關于有機質量、貯存、運輸和銷售信息的技術法規(附件VI);產生專家登記表的指南(附件VII),以及農業畜牧業和食品供應部(MAPA)官方檢驗和管理文件的形式。
日期:2008-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