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3日,歐盟委員會、健康及消費者保護總司頒布了修改對食品內重金屬污染物制定最大限量的第(EC)1881/2006號法規(提供英文,共5頁)。
該草案對食品增補劑內的鉛、鎘及汞制定了新的最大限量。
建議所有食品增補劑內鉛的最大限量:3.0 mg/kg;
建議所有食品增補劑內鎘的最大限量:1.0 mg/kg, 單獨由或主要由干海藻或海藻派生品構成的食品增補劑除外,后者最大限量擬定為:3.0 mg/kg;
建議所有食品增補劑內汞的最大限量:0.10 mg/kg。
日期:2008-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