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批準活性物質精苯霜靈(Benalaxyl-M)的法規(EU)No 1175/2013.本法規自公布二十日起生效,從2014年5月1日起實施。
根據法規(EC)No 1107/2009條款13(4),歐盟法規(EU)No 540/2011附件進行相應修訂。
詳情參見: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312:0018:0022:EN:PDF
日期:2013-11-22
根據法規(EC)No 1107/2009條款13(4),歐盟法規(EU)No 540/2011附件進行相應修訂。
編號 | 普通名稱 鑒定編號 | 化學名稱 | 純DU 度 | 批準日期 | 批準期滿 | 分則 |
‘58 | 精苯霜靈 CAS No 98243-83-5 CIPAC No 766 | Methyl N-(phenylacetyl)-N-(2,6-xylyl)-D-alaninate | ≥950 g/kg | 2014.5.1 | 2024.4.30 | 為了實行法規(EC)No 1107/2009條款29(6)的統一原則,食品鏈和動物健康常務委員會于2013年10月3日完成的精苯霜靈審查報告結論,特別是其中的附件I和II,應該考慮在內。 所有評估成員國應特別注意: (a)重返時對工人的保護; (b)當應用于具有脆弱土壤或氣候條件的區域時,代謝產物BM-M2和BM-M3對地下水的風險。 使用條件應包括適當的風險緩解措施。 |
詳情參見: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312:0018:0022:EN:PDF
日期:201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