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我局組織制定的遼寧省食品過度包裝監督抽查實施細則予以通告。
附件:遼寧省食品過度包裝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
遼寧省食品過度包裝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1、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遼寧省食品過度包裝監督抽查,遼寧省內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地方監督抽查可參照執行。監督抽查產品范圍為食品。本細則內容包括術語和定義、檢驗依據、抽樣、檢驗要求、判定原則、異議處理及附則。
2、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細則。
2.1過度包裝
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包裝成本超過要求的包裝。
2.2銷售包裝
以銷售為主要目的,與內裝物一起到達消費者手中的包裝。
2.3內裝物
包裝件內所裝的食品。
2.4包裝空隙率
包裝內去除內裝物占有的必要空間容積與包裝總容積的比率。
2.5綜合商品
包裝內裝有兩種及兩種以上食品的商品。
2.6單件
具有獨立包裝且凈含量標注明確的物品。
2.7包裝層數
完全包裹內裝物的可物理拆分的包裝的層數。
注:完全包裹指使包裝物不致散出的包裝方式。
2.8商品必要空間系數(k)
用于保護食品所需空間度量的校正因子。
3、檢驗依據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細則。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
GB 23350《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
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
4、抽樣
4.1 抽樣方法
對食品包裝的抽樣,應在生產企業成品庫內或者線上、線下食品銷售場所的待銷食品中抽取。抽樣時應填寫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復查抽樣單。
在生產企業進行抽樣時,應同時檢查食品的包裝成本和銷售價格比率,并填寫食品包裝成本與銷售價格登記表。在線上、線下銷售企業進行抽樣時,不對該項目進行檢查。如果對該項目有疑問,可延伸至該產品的生產企業進行檢查。
4.2 抽樣數量
隨機抽樣工具選擇骰子,對同一品種、同一包裝樣式的食品,抽樣數量為2件(其中1件為檢驗樣品,1件為備用樣品)。
4.3樣品處置
4.3.1封樣
對樣品進行封樣,樣品應妥善包裝,應當嚴密、牢固以保證確保樣品的真實性,同時保證封條在運輸過程中不會破損,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企業有關人員在封樣單上簽名。為防拆封,可使用多張封樣單。
4.3.2樣品保存
按規定對樣品封條進行檢查、接收,并做必要的檢查記錄,如發現異常,應保持樣品原狀。
4.3.3運送時應防止劇烈碰撞損壞樣品。
4.4抽樣單
抽樣人員應填寫《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復查抽樣單》,該抽樣單必須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企業有關人員簽字,并加蓋被抽查企業公章。
4.5樣品獲取方式
監督抽查所需的樣品要在受檢企業以購買方式獲取。
4.6抽樣注意事項
抽樣時,抽樣人員應當認真核實營業執照等被抽查企業的相關信息,確認企業不存在不得抽樣的情形。遇有下列情況之一且能提供有效證明的,不得抽樣:
(1)被抽查企業無監督抽查通知書或者相關文件復印件所列產品的。
(2)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 “試制”、“處理”、“樣品”等字樣的。
5、檢驗要求
檢驗項目與依據見表1和表2。
表1 GB 23350-2009要求的檢驗項目
注:除2022年8月15日及以后生產的月餅和粽子。
注:僅適用于2022年8月15日及以后生產的月餅和粽子。
6、判定原則
6.1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符合對應的質量要求,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
6.2若檢驗項目全部符合質量要求,判定被抽查產品所檢項目未發現不合格。
7、異議處理
對被判定為不合格企業進行異議處理時,按以下方式進行:
7.1核查不合格項目相關證據,能夠以記錄(紙質記錄或電子記錄或影像記錄)或與不合格項目相關聯的其它數據等檢驗證據證明。
7.2對需要復檢并具備檢驗條件的,處理企業異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指定檢驗機構應當按原監督抽查細則對留存的樣品或抽取的備用樣品組織復檢,并出具檢驗報告。復檢結論為最終結論。
日期:2022-08-31
附件:遼寧省食品過度包裝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
遼寧省食品過度包裝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1、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遼寧省食品過度包裝監督抽查,遼寧省內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地方監督抽查可參照執行。監督抽查產品范圍為食品。本細則內容包括術語和定義、檢驗依據、抽樣、檢驗要求、判定原則、異議處理及附則。
2、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細則。
2.1過度包裝
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包裝成本超過要求的包裝。
2.2銷售包裝
以銷售為主要目的,與內裝物一起到達消費者手中的包裝。
2.3內裝物
包裝件內所裝的食品。
2.4包裝空隙率
包裝內去除內裝物占有的必要空間容積與包裝總容積的比率。
2.5綜合商品
包裝內裝有兩種及兩種以上食品的商品。
2.6單件
具有獨立包裝且凈含量標注明確的物品。
2.7包裝層數
完全包裹內裝物的可物理拆分的包裝的層數。
注:完全包裹指使包裝物不致散出的包裝方式。
2.8商品必要空間系數(k)
用于保護食品所需空間度量的校正因子。
3、檢驗依據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細則。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
GB 23350《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
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
4、抽樣
4.1 抽樣方法
對食品包裝的抽樣,應在生產企業成品庫內或者線上、線下食品銷售場所的待銷食品中抽取。抽樣時應填寫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復查抽樣單。
在生產企業進行抽樣時,應同時檢查食品的包裝成本和銷售價格比率,并填寫食品包裝成本與銷售價格登記表。在線上、線下銷售企業進行抽樣時,不對該項目進行檢查。如果對該項目有疑問,可延伸至該產品的生產企業進行檢查。
4.2 抽樣數量
隨機抽樣工具選擇骰子,對同一品種、同一包裝樣式的食品,抽樣數量為2件(其中1件為檢驗樣品,1件為備用樣品)。
4.3樣品處置
4.3.1封樣
對樣品進行封樣,樣品應妥善包裝,應當嚴密、牢固以保證確保樣品的真實性,同時保證封條在運輸過程中不會破損,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企業有關人員在封樣單上簽名。為防拆封,可使用多張封樣單。
4.3.2樣品保存
按規定對樣品封條進行檢查、接收,并做必要的檢查記錄,如發現異常,應保持樣品原狀。
4.3.3運送時應防止劇烈碰撞損壞樣品。
4.4抽樣單
抽樣人員應填寫《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復查抽樣單》,該抽樣單必須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查企業有關人員簽字,并加蓋被抽查企業公章。
4.5樣品獲取方式
監督抽查所需的樣品要在受檢企業以購買方式獲取。
4.6抽樣注意事項
抽樣時,抽樣人員應當認真核實營業執照等被抽查企業的相關信息,確認企業不存在不得抽樣的情形。遇有下列情況之一且能提供有效證明的,不得抽樣:
(1)被抽查企業無監督抽查通知書或者相關文件復印件所列產品的。
(2)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 “試制”、“處理”、“樣品”等字樣的。
5、檢驗要求
檢驗項目與依據見表1和表2。
表1 GB 23350-2009要求的檢驗項目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 | 強制性質量要求 | 適用領域 |
1 | 包裝空隙率 | GB 23350-2009/附錄A | GB 23350-2009 /4.2.1 | 流通領域 生產領域 |
2 | 包裝層數 | GB 23350-2009/附錄B | GB 23350-2009 /4.2.1 | 流通領域 生產領域 |
3 | 包裝成本與銷售價格比率 | GB 23350-2009/附錄C | GB 23350-2009 /4.2.2 | 生產領域 |
注:除2022年8月15日及以后生產的月餅和粽子。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方法 | 強制性質量要求 | 適用領域 |
1 | 包裝空隙率 | GB 23350-2021 /5.3.2、5.4.1 | GB 23350-2021 /4.1 | 流通領域 生產領域 |
2 | 包裝層數 | GB 23350-2021 /5.5 | GB 23350-2021 /4.2 | 流通領域 生產領域 |
3 | 包裝成本 | GB 23350-2021 /5.6 | GB 23350-2021 /4.3 | 生產領域 |
4 | 混裝要求 | / | GB 23350-2021 /4.4 | 流通領域 生產領域 |
注:僅適用于2022年8月15日及以后生產的月餅和粽子。
6、判定原則
6.1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符合對應的質量要求,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
6.2若檢驗項目全部符合質量要求,判定被抽查產品所檢項目未發現不合格。
7、異議處理
對被判定為不合格企業進行異議處理時,按以下方式進行:
7.1核查不合格項目相關證據,能夠以記錄(紙質記錄或電子記錄或影像記錄)或與不合格項目相關聯的其它數據等檢驗證據證明。
7.2對需要復檢并具備檢驗條件的,處理企業異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指定檢驗機構應當按原監督抽查細則對留存的樣品或抽取的備用樣品組織復檢,并出具檢驗報告。復檢結論為最終結論。
日期:202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