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現將我局開展本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第9期)相關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共計45批次,其中食用農產品23批次,普通食品22批次。經檢測,2批次豆芽,1批次爆米花不合格。詳細內容見附件。
東豐鎮振富蔬菜攤床銷售的豆芽,所檢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合格。
東豐鎮農貿市場艷敏蔬菜攤床店銷售的豆芽,所檢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合格。
東豐鎮惠民市場春雁蔬菜大全店銷售的爆米花,所檢項目糖精鈉(以糖精計)不合格。
4-氯苯氧乙酸鈉為苯氧乙酸類化合物,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 11 號)中規定豆芽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
糖精鈉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劑,且使用歷史較長。糖精鈉的甜度比蔗糖甜300-500倍,在生物體內不被分解,由腎排出體外。
提示廣大消費者,選購食品要選擇具有經營條件和良好經營環境的場所,食品經營場所要遠離污染源。如冷藏冷凍食用農產品必須具備冷藏、冷凍設備;直接入口的食品要具備防蠅蟲防塵條件;食品從業人員應在經營場所公示其健康證明等。
遼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 附件:遼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 監督抽檢信息(第9期)公示.xls
日期:2022-08-16
本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共計45批次,其中食用農產品23批次,普通食品22批次。經檢測,2批次豆芽,1批次爆米花不合格。詳細內容見附件。
東豐鎮振富蔬菜攤床銷售的豆芽,所檢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合格。
東豐鎮農貿市場艷敏蔬菜攤床店銷售的豆芽,所檢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合格。
東豐鎮惠民市場春雁蔬菜大全店銷售的爆米花,所檢項目糖精鈉(以糖精計)不合格。
4-氯苯氧乙酸鈉為苯氧乙酸類化合物,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 11 號)中規定豆芽中不得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
糖精鈉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劑,且使用歷史較長。糖精鈉的甜度比蔗糖甜300-500倍,在生物體內不被分解,由腎排出體外。
提示廣大消費者,選購食品要選擇具有經營條件和良好經營環境的場所,食品經營場所要遠離污染源。如冷藏冷凍食用農產品必須具備冷藏、冷凍設備;直接入口的食品要具備防蠅蟲防塵條件;食品從業人員應在經營場所公示其健康證明等。
遼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 附件:遼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 監督抽檢信息(第9期)公示.xls
日期:202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