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4日,臺灣地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發布農防字第1021493607A號公告,修正"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的檢疫條件第一點、第八點,自即日生效。
一、訂定"美國產品蘋果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
二、修正乙、有條件輸入的植物或植物產品第一點第一項蘋果蠹蛾規定,于檢疫條件欄增列"美國產蘋果依美國產蘋果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辦理輸入"規定。
三、修正乙、有條件輸入的植物或植物產品第八點規定,增訂"屬無法鑒定植物種類的生植株或具繁殖力的營養體(種子、果實除外)者",可實施隔離檢疫規定。
更多詳情參見: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6228
日期:201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