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市場監管系統堅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持續保持嚴打重處的高壓態勢,全力維護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公布疫情防控期間第六批典型案例,震懾違法行為,實現查辦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案例一:霸州市霸州鎮食鮮聚百貨經營店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案
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霸州市霸州鎮食鮮聚百貨經營店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百貨經營店存在未明碼標價銷售蔬菜的違法行為。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3000元。
案例二:霸州市開發區點滴超市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案
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霸州市開發區點滴超市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超市存在未明碼標價銷售蔬菜的違法行為。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3000元。
案例三:文安縣微分超市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案
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文安縣微分超市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超市存在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的違法行為。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2000元。
案例四:文安縣井伯超市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案
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文安縣井伯超市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超市存在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的違法行為。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2000元。
案例五:文安縣蚨之興超市購進食品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出廠檢驗合格證案
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文安縣蚨之興超市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超市購進食品存在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出廠檢驗合格證的違法行為。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5000元。
案例六:修海松購進食品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出廠檢驗合格證案
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修海松經營的餐飲店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餐飲店購進食品存在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出廠檢驗合格證的違法行為。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5000元。
日期:2022-03-31
案例一:霸州市霸州鎮食鮮聚百貨經營店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案
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霸州市霸州鎮食鮮聚百貨經營店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百貨經營店存在未明碼標價銷售蔬菜的違法行為。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3000元。
案例二:霸州市開發區點滴超市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案
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霸州市開發區點滴超市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超市存在未明碼標價銷售蔬菜的違法行為。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3000元。
案例三:文安縣微分超市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案
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文安縣微分超市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超市存在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的違法行為。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2000元。
案例四:文安縣井伯超市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案
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文安縣井伯超市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超市存在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的違法行為。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2000元。
案例五:文安縣蚨之興超市購進食品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出廠檢驗合格證案
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文安縣蚨之興超市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超市購進食品存在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出廠檢驗合格證的違法行為。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5000元。
案例六:修海松購進食品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出廠檢驗合格證案
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修海松經營的餐飲店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餐飲店購進食品存在未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出廠檢驗合格證的違法行為。文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5000元。
日期: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