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歐盟連續發布5個法規,對37/2010法規(動物源性食品中藥理活性物質及其衍生物最大殘留限量)進行修訂,擴展了部分藥理活性物質作為獸藥使用的動物種類,同時制修訂了相關殘留限量。具體修訂如下:
1、莫能菌素(monensin)。歐盟委員會于2013年1月23日發布59/2013法規,對37/2010規定的莫能菌素在牛產品中限量進行修訂,將限量由2ppb(肌肉)、10ppb(脂肪)、30ppb(肝臟)、2ppb(腎臟)、2ppb(奶)分別修改為2ppb(肌肉)、10ppb(脂肪)、50ppb(肝臟)、10ppb(腎臟)、2ppb(奶),該法規已于2013年3月25日生效。
2、地克珠利(diclazuril)。37/2010規定地克珠利僅可用于反芻動物以及豬的經口給藥,用于治療球蟲病和原蟲病。歐盟委員會于2013年2月8日發布115/2013法規,對37/2010進行修訂,允許地克珠利作為獸藥治療禽球蟲病和原蟲病,但不得用于產蛋禽。該法規同時規定了地克珠利在禽產品中的殘留限量,分別為500ppb(肌肉)、500ppb(皮膚和脂肪)、1500ppb(肝臟)、1000ppb(腎臟)。該法規已于2013年4月10日生效。
3、乙酰氨基阿維菌素(eprinomectin)。37/2010規定乙酰氨基阿維菌素作為抗體內/外寄生蟲藥用于牛。歐盟委員會于2013年2月8日發布116/2013法規,對37/2010進行修訂,允許其用于綿羊和山羊,該法規同時規定了乙酰氨基阿維菌素在綿羊和山羊中的臨時殘留限量,分別為50ppb(肌肉)、250ppb(脂肪)、1500ppb(肝臟)、300ppb(腎臟)、20ppb(奶),該臨時限量執行至2014年7月1日,該法規已于2013年4月10日生效。
4、莫奈太爾(monepantel)。37/2010規定莫奈太爾可作為抗寄生蟲藥物用于綿羊和山羊,但不能用于產奶羊。歐盟委員會于2013年4月29日發布394/2013法規,對37/2010進行修訂,允許其用于產奶羊,該法規同時規定了莫奈太爾在羊奶中的殘留限量,為170ppb(肌肉)。該法規將于2013年6月29日生效。
5、波尼松龍(prednisolone)。37/2010規定波尼松龍僅可作為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用于牛。歐盟委員會于2013年5月2日發布406/2013法規,對37/2010進行修訂,允許其用于馬科動物。該法規同時規定了波尼松龍在馬科動物產品中的殘留限量,分別為4ppb(肌肉)、8ppb(脂肪)、6ppb(肝臟)、15ppb(腎臟),該法規將于2013年7月3日生效。
日期:20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