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印發《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監管工作方案》,明確進口冷鏈食品十項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各地全力織牢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網,堅決切斷進口冷鏈食品帶疫入境傳播渠道,從嚴從緊做好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一要嚴格執行邊境口岸進口冷鏈食品全消殺
所有從港口碼頭、邊境口岸直接進入廣西的進口冷鏈食品,在海關查驗放行后,必須一律進入口岸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一級監管倉)實行核酸全檢測、外包裝全消殺、食品全追溯的“三全”管理,沒有確認核酸檢測為陰性的貨物一律不準離開集中監管倉。
二要確保高風險人員閉環管理
重點做好口岸一級監管倉、首站冷庫中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監管人員的個人防護和閉環管理工作。督促嚴格落實“集中居住、集中接送、集中就餐、封閉管理”措施,嚴禁高風險人員與外界人員接觸,避免人員交叉感染。
三要規范預防性消毒工作
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相關要求,壓實企業消毒主體責任。規范消毒過程,按照“誰掏箱誰負責,誰拆分誰負責”原則,落實進口冷鏈食品裝載運輸工具、產品內外包裝消毒責任。
四要強化核酸檢測和個人防護
邊境口岸集中監管倉人員每隔1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其他工作人員每周開展2次核酸檢測。其他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要落實1周1檢的要求。從業人員作業期間要嚴格做好穿著防護服、佩戴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工作。
五要加快完善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風險評估團隊組建
各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要統籌協調衛生健康、交通運輸、商務、市場監管、海關等部門組建完善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風險評估團隊,強化科學研判、信息數據共享互認等防控工作的科學支撐。
六要全面升級常態化防控措施
督促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第三方冷庫經營者等疫情防控主體嚴格執行進口冷鏈食品“三全、三專(專區貯存、專區銷售、專用通道)、四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業經消毒證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追溯證明)”要求,確保證物一致,沒有“四證”的一律不得離開監管倉,一律不得生產加工、銷售、貯存。
七要積極排查風險
要完善常態化風險排查機制,對進口冷鏈食品全鏈條、全環節、全要素開展常態化風險排查,確保各類冷庫、經營者、經營場所排查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八要完善涉疫食品處置機制
各地要強化協調聯動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按照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相關要求,開展應急響應、涉疫食品排查、下架停售、專區封存、分級分類處置、信息上報等工作,同時強化應急演練,提高基層監管人員處置涉疫食品突發事件的實操能力。
九要全面加強集中監管倉建設和規范化管理
屬地人民政府要落實集中監管倉的監管責任,加大資金投入和人員配備,規范集中監管倉的管理和運行工作。要推動完成監管倉信息化追溯系統建設,將集中監管倉的視頻數據接入全國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管理平臺,共享省級平臺與國家平臺數據,實現對進口冷鏈食品在國內流轉的統籌管理和追溯。
十要全面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監管執法
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按照全面“嚴起來”、用“鐵腕”手段狠抓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的要求,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發現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一律從嚴從快查處。
日期:2022-01-11
一要嚴格執行邊境口岸進口冷鏈食品全消殺
所有從港口碼頭、邊境口岸直接進入廣西的進口冷鏈食品,在海關查驗放行后,必須一律進入口岸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一級監管倉)實行核酸全檢測、外包裝全消殺、食品全追溯的“三全”管理,沒有確認核酸檢測為陰性的貨物一律不準離開集中監管倉。
二要確保高風險人員閉環管理
重點做好口岸一級監管倉、首站冷庫中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監管人員的個人防護和閉環管理工作。督促嚴格落實“集中居住、集中接送、集中就餐、封閉管理”措施,嚴禁高風險人員與外界人員接觸,避免人員交叉感染。
三要規范預防性消毒工作
要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相關要求,壓實企業消毒主體責任。規范消毒過程,按照“誰掏箱誰負責,誰拆分誰負責”原則,落實進口冷鏈食品裝載運輸工具、產品內外包裝消毒責任。
四要強化核酸檢測和個人防護
邊境口岸集中監管倉人員每隔1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其他工作人員每周開展2次核酸檢測。其他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要落實1周1檢的要求。從業人員作業期間要嚴格做好穿著防護服、佩戴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工作。
五要加快完善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風險評估團隊組建
各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要統籌協調衛生健康、交通運輸、商務、市場監管、海關等部門組建完善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風險評估團隊,強化科學研判、信息數據共享互認等防控工作的科學支撐。
六要全面升級常態化防控措施
督促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第三方冷庫經營者等疫情防控主體嚴格執行進口冷鏈食品“三全、三專(專區貯存、專區銷售、專用通道)、四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業經消毒證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追溯證明)”要求,確保證物一致,沒有“四證”的一律不得離開監管倉,一律不得生產加工、銷售、貯存。
七要積極排查風險
要完善常態化風險排查機制,對進口冷鏈食品全鏈條、全環節、全要素開展常態化風險排查,確保各類冷庫、經營者、經營場所排查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八要完善涉疫食品處置機制
各地要強化協調聯動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按照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預案相關要求,開展應急響應、涉疫食品排查、下架停售、專區封存、分級分類處置、信息上報等工作,同時強化應急演練,提高基層監管人員處置涉疫食品突發事件的實操能力。
九要全面加強集中監管倉建設和規范化管理
屬地人民政府要落實集中監管倉的監管責任,加大資金投入和人員配備,規范集中監管倉的管理和運行工作。要推動完成監管倉信息化追溯系統建設,將集中監管倉的視頻數據接入全國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管理平臺,共享省級平臺與國家平臺數據,實現對進口冷鏈食品在國內流轉的統籌管理和追溯。
十要全面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監管執法
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按照全面“嚴起來”、用“鐵腕”手段狠抓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的要求,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發現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一律從嚴從快查處。
日期:202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