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類、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飲料、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等10類食品84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826批次、不合格樣品20批次(見附件)。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合肥、亳州、宿州、蚌埠、阜陽、淮南、滁州、池州、黃山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滁州市來安縣藍天白云賓館有限公司銷售的鯽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池州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鯽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黃山市匯潤嘉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黃山市黟縣黟駱駝土特產有限公司生產的蜜桃果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四、合肥市巢湖市槐林鎮大潤發時代超市銷售的、標稱安徽皖情酒業有限公司(滁州)生產的醉快樂(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安徽育生堂藥業有限公司(阜陽)生產的茵全營養包(輔食營養素補充食品),經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蛋白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安徽育生堂藥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提出復檢;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黃山市天冠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黃山市田園徽州精致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委托黃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田園徽州礦泉水,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界限指標-偏硅酸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黃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提出異議,并提出復檢;經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七、亳州市小佟美食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油條,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八、合肥市杭州生命世紀華聯超市巢湖黃麓加盟店銷售的、標稱肥東響香麻油食品廠生產的純芝麻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九、亳州市渦陽縣雨梅早點店加工自制的油條,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十、蚌埠市懷遠縣荊山光明純凈水廠生產的光明飲用水(2021-07-20),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一、宿州市埇橋區杜浩小龍坎老火鍋店加工自制的油條,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二、安徽省金壽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淮南)銷售的水煮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三、淮南市田家庵區浩偉天天牛肉湯店使用的粉絲,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四、合肥市肥西縣紫蓬山老陳淮南牛肉湯店銷售的粉絲,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五、合肥市巢湖市家福多云水灣超市銷售的、標稱肥東響香麻油食品廠生產的純芝麻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六、亳州市渦陽縣鄭本家料理烤肉店使用的骨碟,大腸菌群(紙片法)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十七、合肥市肥西縣經濟開發區德御小吃店使用的粉絲,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八、蚌埠市懷遠縣荊山光明純凈水廠生產的光明飲用水(2021-07-19),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九、淮南市謝家集區全鑫陽春面館使用的粉絲,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十、合肥市肥西縣三河鎮徽商紅府連鎖超市銷售的、標稱合肥市金鄉味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小磨麻油,溶劑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2.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3.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4.水產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5.水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6.速凍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日期:2021-11-26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合肥、亳州、宿州、蚌埠、阜陽、淮南、滁州、池州、黃山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滁州市來安縣藍天白云賓館有限公司銷售的鯽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池州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鯽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黃山市匯潤嘉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黃山市黟縣黟駱駝土特產有限公司生產的蜜桃果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四、合肥市巢湖市槐林鎮大潤發時代超市銷售的、標稱安徽皖情酒業有限公司(滁州)生產的醉快樂(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安徽育生堂藥業有限公司(阜陽)生產的茵全營養包(輔食營養素補充食品),經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蛋白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安徽育生堂藥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提出復檢;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黃山市天冠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黃山市田園徽州精致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委托黃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田園徽州礦泉水,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其中界限指標-偏硅酸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黃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提出異議,并提出復檢;經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七、亳州市小佟美食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油條,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八、合肥市杭州生命世紀華聯超市巢湖黃麓加盟店銷售的、標稱肥東響香麻油食品廠生產的純芝麻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九、亳州市渦陽縣雨梅早點店加工自制的油條,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十、蚌埠市懷遠縣荊山光明純凈水廠生產的光明飲用水(2021-07-20),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一、宿州市埇橋區杜浩小龍坎老火鍋店加工自制的油條,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二、安徽省金壽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淮南)銷售的水煮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三、淮南市田家庵區浩偉天天牛肉湯店使用的粉絲,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四、合肥市肥西縣紫蓬山老陳淮南牛肉湯店銷售的粉絲,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五、合肥市巢湖市家福多云水灣超市銷售的、標稱肥東響香麻油食品廠生產的純芝麻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六、亳州市渦陽縣鄭本家料理烤肉店使用的骨碟,大腸菌群(紙片法)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十七、合肥市肥西縣經濟開發區德御小吃店使用的粉絲,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八、蚌埠市懷遠縣荊山光明純凈水廠生產的光明飲用水(2021-07-19),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九、淮南市謝家集區全鑫陽春面館使用的粉絲,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十、合肥市肥西縣三河鎮徽商紅府連鎖超市銷售的、標稱合肥市金鄉味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小磨麻油,溶劑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2.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3.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4.水產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5.水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6.速凍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日期: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