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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強,食用河豚魚致死風險高!

   2021-09-12 廣州市場監管微信號939
核心提示:為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防控,防范因食用河豚魚引發的食物中毒事件,第四期安樂“查”飯監管品牌行動走進南沙區,廣州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十四涌水產交易市場以及餐飲單位開展河豚魚風險防控檢查?!ㄊ澜缡称肪W-m.cctv1204.com)
為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防控,防范因食用河豚魚引發的食物中毒事件,第四期安樂“查”飯監管品牌行動走進南沙區,廣州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十四涌水產交易市場以及餐飲單位開展河豚魚風險防控檢查。
 
  行動中,執法人員對重點區域及餐飲服務單位的公告欄,顯著位置的警示牌、警示標語等宣傳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對附近餐飲服務單位的經營資質、原材料進貨臺賬、廚房加工經營場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以及生熟食品存儲及食品管理制度等重點監管項目逐一進行檢查。在海鮮食材的排查中,未發現有售賣、加工河豚魚的情況。
 
  檢查結果:餐飲服務單位總體情況良好。執法人員要求餐飲服務單位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工作,繼續落實禁止經營河豚魚的要求、不得為市民代加工河豚魚。同時,督促海鮮市場、餐飲飯店等相關經營單位以告示牌等形式在明顯位置宣傳禁止加工食用野生河豚魚。
 
  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以水產交易市場、漁港及餐飲服務單位集聚區為重點區域,以漁民、海產品經營企業、海鮮餐廳等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為重點檢查對象,全面排查是否有采購經營、加工代加工來路不明河豚魚的違法行為,督促經營者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和義務,確保消費者的飲食安全。
 
  河豚魚,學名河鲀,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導致神經麻痹,進而發生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無力等癥狀,嚴重者危及生命。
 
  河豚魚雖然含有劇毒,但仍有部分消費者喜歡自行加工食用,也由此每年都會發生因食用河豚魚引發的食物中毒事件。
 
  2020年8月,南沙區發生一起食用野生河豚魚中毒事件,事發后及時救治,無人員死亡。
 
  南沙區立即開展調查處置,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餐廳非法加工河豚魚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立案查處,作出罰款13.5萬元的行政處罰。
 
  隨著我國河豚魚養殖和加工制作技術的成熟,部分養殖品種的河鲀魚體內毒素已減少達到可以安全食用標準。2016年國家農業部辦公廳和國家食藥監總局辦公廳聯合發文,有條件放開紅鰭東方鲀和暗紋東方鲀的養殖、加工經營。
 
  即便如此,市民能買到的合法養殖可供食用的河鲀魚都不是活魚,而是宰殺后的魚皮或魚肉制品,且所有上市流通的河豚魚外包裝上,一定有可追溯的二維碼。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溫馨提示:
 
  ▲廣大市民應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切勿輕信“個人經驗”而冒險食用來源不明的河豚魚,更不要自行捕撈和食用河豚魚,避免發生食物中毒。
 
  ▲若因誤食河豚魚及其制品出現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無力等中毒癥狀,請立即前往醫院救治。
 
  ▲如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銷售、采購和加工制作河豚魚的,請及時撥打12345政府服務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日期:2021-09-12
 
地區: 廣東 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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