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財政局:
為加快推進我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提升現代農產品流通能力,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聯合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市農業農村委 市財政局
2021年6月29日
(聯系人:李明路;電話:88290759)
(此件主動公開)
2021年天津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的通知》(農辦市〔2021〕7號)要求,加強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提升鄉村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結合天津農業農村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農有、農用、農享”的原則,圍繞鮮活農產品,聚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完善現代農產品流通體系,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
二、建設目標
在全市10個涉農區開展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聚焦鮮活農產品主產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試點區,圍繞蔬菜、水果,兼顧薯類、花卉、食用菌、中藥材等優勢特色農產品,建設57個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顯著提升產地冷藏保鮮能力、商品化處理能力和主體服務帶動能力,促進“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加快實施、農產品產銷對接更加順暢、小農戶與大市場有效銜接,加快推動鄉村振興的實施,更好滿足城鄉居民農產品消費需求。
三、建設重點
(一)實施主體。依托區級及以上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含市級合作社)和已登記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施。建設主體要有合法合規的經營資質、建設需求、所需用地、自籌資金等,并且生產經營情況良好。在明確設施產權歸建設主體所有、合理確定合作方式和收益分配的基礎上,鼓勵與批發市場、郵政快遞、電商平臺等企業開展建設運營合作,完善農產品產地營銷體系。對于企業聯合建設運營的冷藏保鮮設施,要求產權分割清晰,投資主體明確,企業投入的資金不計入補貼測算基數。申報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項目的主體不能同時申報農機購置補貼。
(二)建設內容
1.通風貯藏庫。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設地下、半地下貯藏窖或地上通風貯藏庫,采用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相結合的方式保持適宜貯藏溫度。包括簡易通風貯藏庫和切換式通風貯藏庫兩種。?
2.機械冷庫。根據貯藏規模、自然氣候和地質條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組裝式建筑結構,配備機械制冷設備,新建保溫隔熱性能良好、低溫環境適宜的冷庫;也可對閑置的房屋、廠房、土窯等進行保溫隔熱改造,同時安裝制冷設備,改建為機械冷庫。?
3.氣調貯藏庫。建設氣密性較高、可調節氣體濃度和組分的氣調貯藏庫,配備碳分子篩制氮機或中空纖維膜制氮機、二氧化碳脫除機、乙烯脫除裝置等專用氣調設備,用于商品附加值較高的鮮活農產品進行貯藏保鮮。
4.預冷及配套設施設備。根據產品特性、市場發展和儲運加工的實際需要,規模較大的貯藏設施,可配套建設強制通風預冷、差壓預冷或真空預冷等預冷設施,配備必要的稱量、清洗、分級、檢測、信息采集等設備以及新建貯藏設施專用的供配電設備。
(三)補助標準。根據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有關要求,對申報開展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的主體,采取“雙限”適當支持。按照設施建設成本的30%進行補貼,其中新建簡易通風貯藏庫按照145元/m3、新建切換式通風貯藏庫按照175元/m3、新建機械冷庫按照195元/m3、新建氣調貯藏庫按照235元/m3的標準進行補貼;依托閑置的房屋、廠房、土窯等改建為冷庫的,補貼金額為新建同等容積冷藏保鮮設施補貼金額的75%。新增預冷及配套設施設備的按照市場銷售價格30%進行補貼,但補貼金額不能超過該主體享受補貼總金額的30%;單個主體補貼規模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農民合作社獲得的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資產要量化到全體成員并記載在成員賬戶中;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資產要量化為集體成員持有的股份。
四、組織實施
按照自愿申報、自主建設、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的程序,支持建設主體新建或改擴建設施,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到補助發放全過程線上管理,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一)制定實施方案。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要準確摸清建設規模、資金需求、用地需求和供給等情況,明確空間布局、產業類別、實施地點、建設內容、建設任務、操作程序、進度安排、組織管理和保障措施等重點內容,區級實施方案于7月15日前報市農業農村委。
(二)組織申報建設。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應在申報工作正式啟動前10個工作日向社會公布申報時間、方式內容、投訴咨詢等相關事宜。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安排專人,指導相關主體下載農業農村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APP或農業農村部重點農產品市場信息平臺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信息系統APP,開展申報工作。堅持建設主體自愿申報原則,按規定提交申請資料,對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嚴格過程管理,加強內容審核,于8月31日前完成組織申報、審核公示、系統填報等工作。
(三)自主開展建設。建設主體要按照《2021年天津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參考技術方案》要求,自主選擇具有專業資格和良好信譽的施工單位開展建設、采購符合標準的設施設備。建設主體對建設和采購的設施設備擁有所有權,同時承擔安全建設運營的主要責任。設施建設、設備購置等事項要留痕,重點包括施工前中后關鍵節點影像資料(全景和近景)及采購設備的合格證、說明書、合法票據等相關材料,于10月31日前完成設施建設。
(四)及時組織核驗。按照區級驗收、市級復核的要求,建設主體提出驗收申請后,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技術專家按照《2021年天津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項目驗收方案》要求,對設施建設的規范性、申報內容的一致性、技術方案的符合性等開展驗收工作,有條件的區可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驗收。原則上應在接到申請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工作。鼓勵各涉農區將合法收據、普通發票和完整建設記錄等納入核驗憑據范圍;對驗收合格的設施庫內凈容積進行測量,按照補助標準測算補貼金額;對不符合驗收要求的設施,及時通知建設主體進行整改。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技術專家對通過區級驗收的建設主體進行復核,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驗收復核工作。
(五)兌付補助資金。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和時限要求,加強過程監督、定期調度,及時向驗收通過的建設主體發放補助資金,并公示補助發放情況。對享受補助的冷藏保鮮設施,應設立專門的標識和編號,并于當年12月15日前向市農業農村委報送工作總結和績效自評報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依托專家技術團隊,開展技術培訓、信息采集、市級復核、績效評價等工作。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牽頭抓總,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好政策宣傳、組織申報、資格審核、設施核驗、補助公示等工作。鼓勵開展“一站式”服務,保證工作方向不偏、資金規范使用,建設取得實效。
(二)統籌政策支持。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統籌使用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開展冷藏保鮮設施建設,鼓勵各涉農區建立多元投入機制支持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專門信貸產品,天津農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對符合條件的建設主體實行“應擔盡擔”。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落實設施農業用地政策,加強前期項目選址的指導和服務。鼓勵通過入股、租用等方式將村集體閑置房屋、廢棄廠房或經營性建設用地等用于設施建設;加強與電力部門溝通,落實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優惠政策。
(三)嚴格風險防控。各涉農區要強化監督管理,開展廉政教育,公開舉報電話,壓實建設主體直接責任,嚴格驗收程序,確保設施質量。各涉農區要梳理查找風險點,有針對性地制定防控舉措。對倒賣補助指標、套取補助資金、搭車收費等嚴重違規行為,堅決查處。加強建設主體信用管理,提高安全責任意識,一旦發生問題,取消資金支持。各涉農區要在立項、驗收以及補貼發放等環節分別進行公示。
(四)加強宣傳示范。做好政策宣傳推廣,堅持“建、管、用”并舉,綜合運用報紙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村務公開、益農信息社等渠道,通過發放明白紙、張貼宣傳畫、錄制短視頻、集中授課、現場教學和建設樣板庫等方式,開展專業化、全程化、實用化培訓服務,做好“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項目”標識掛牌工作,提升支持政策實施效果。各涉農區要及時總結先進經驗,推出一批機制創新、政策創新、模式創新的典型案例,切實發揮試點示范帶動作用。
附件: 附件1:2021年天津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補助標準.docx
附件2:2021年天津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項目驗收方案.docx
日期:2021-07-15
為加快推進我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提升現代農產品流通能力,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聯合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市農業農村委 市財政局
2021年6月29日
(聯系人:李明路;電話:88290759)
(此件主動公開)
2021年天津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的通知》(農辦市〔2021〕7號)要求,加強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提升鄉村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結合天津農業農村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農有、農用、農享”的原則,圍繞鮮活農產品,聚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完善現代農產品流通體系,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
二、建設目標
在全市10個涉農區開展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聚焦鮮活農產品主產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試點區,圍繞蔬菜、水果,兼顧薯類、花卉、食用菌、中藥材等優勢特色農產品,建設57個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顯著提升產地冷藏保鮮能力、商品化處理能力和主體服務帶動能力,促進“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加快實施、農產品產銷對接更加順暢、小農戶與大市場有效銜接,加快推動鄉村振興的實施,更好滿足城鄉居民農產品消費需求。
三、建設重點
(一)實施主體。依托區級及以上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含市級合作社)和已登記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施。建設主體要有合法合規的經營資質、建設需求、所需用地、自籌資金等,并且生產經營情況良好。在明確設施產權歸建設主體所有、合理確定合作方式和收益分配的基礎上,鼓勵與批發市場、郵政快遞、電商平臺等企業開展建設運營合作,完善農產品產地營銷體系。對于企業聯合建設運營的冷藏保鮮設施,要求產權分割清晰,投資主體明確,企業投入的資金不計入補貼測算基數。申報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項目的主體不能同時申報農機購置補貼。
(二)建設內容
1.通風貯藏庫。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設地下、半地下貯藏窖或地上通風貯藏庫,采用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相結合的方式保持適宜貯藏溫度。包括簡易通風貯藏庫和切換式通風貯藏庫兩種。?
2.機械冷庫。根據貯藏規模、自然氣候和地質條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組裝式建筑結構,配備機械制冷設備,新建保溫隔熱性能良好、低溫環境適宜的冷庫;也可對閑置的房屋、廠房、土窯等進行保溫隔熱改造,同時安裝制冷設備,改建為機械冷庫。?
3.氣調貯藏庫。建設氣密性較高、可調節氣體濃度和組分的氣調貯藏庫,配備碳分子篩制氮機或中空纖維膜制氮機、二氧化碳脫除機、乙烯脫除裝置等專用氣調設備,用于商品附加值較高的鮮活農產品進行貯藏保鮮。
4.預冷及配套設施設備。根據產品特性、市場發展和儲運加工的實際需要,規模較大的貯藏設施,可配套建設強制通風預冷、差壓預冷或真空預冷等預冷設施,配備必要的稱量、清洗、分級、檢測、信息采集等設備以及新建貯藏設施專用的供配電設備。
(三)補助標準。根據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有關要求,對申報開展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的主體,采取“雙限”適當支持。按照設施建設成本的30%進行補貼,其中新建簡易通風貯藏庫按照145元/m3、新建切換式通風貯藏庫按照175元/m3、新建機械冷庫按照195元/m3、新建氣調貯藏庫按照235元/m3的標準進行補貼;依托閑置的房屋、廠房、土窯等改建為冷庫的,補貼金額為新建同等容積冷藏保鮮設施補貼金額的75%。新增預冷及配套設施設備的按照市場銷售價格30%進行補貼,但補貼金額不能超過該主體享受補貼總金額的30%;單個主體補貼規模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農民合作社獲得的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資產要量化到全體成員并記載在成員賬戶中;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資產要量化為集體成員持有的股份。
四、組織實施
按照自愿申報、自主建設、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的程序,支持建設主體新建或改擴建設施,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到補助發放全過程線上管理,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一)制定實施方案。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要準確摸清建設規模、資金需求、用地需求和供給等情況,明確空間布局、產業類別、實施地點、建設內容、建設任務、操作程序、進度安排、組織管理和保障措施等重點內容,區級實施方案于7月15日前報市農業農村委。
(二)組織申報建設。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應在申報工作正式啟動前10個工作日向社會公布申報時間、方式內容、投訴咨詢等相關事宜。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安排專人,指導相關主體下載農業農村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APP或農業農村部重點農產品市場信息平臺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信息系統APP,開展申報工作。堅持建設主體自愿申報原則,按規定提交申請資料,對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嚴格過程管理,加強內容審核,于8月31日前完成組織申報、審核公示、系統填報等工作。
(三)自主開展建設。建設主體要按照《2021年天津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參考技術方案》要求,自主選擇具有專業資格和良好信譽的施工單位開展建設、采購符合標準的設施設備。建設主體對建設和采購的設施設備擁有所有權,同時承擔安全建設運營的主要責任。設施建設、設備購置等事項要留痕,重點包括施工前中后關鍵節點影像資料(全景和近景)及采購設備的合格證、說明書、合法票據等相關材料,于10月31日前完成設施建設。
(四)及時組織核驗。按照區級驗收、市級復核的要求,建設主體提出驗收申請后,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技術專家按照《2021年天津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項目驗收方案》要求,對設施建設的規范性、申報內容的一致性、技術方案的符合性等開展驗收工作,有條件的區可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驗收。原則上應在接到申請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工作。鼓勵各涉農區將合法收據、普通發票和完整建設記錄等納入核驗憑據范圍;對驗收合格的設施庫內凈容積進行測量,按照補助標準測算補貼金額;對不符合驗收要求的設施,及時通知建設主體進行整改。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技術專家對通過區級驗收的建設主體進行復核,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驗收復核工作。
(五)兌付補助資金。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和時限要求,加強過程監督、定期調度,及時向驗收通過的建設主體發放補助資金,并公示補助發放情況。對享受補助的冷藏保鮮設施,應設立專門的標識和編號,并于當年12月15日前向市農業農村委報送工作總結和績效自評報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依托專家技術團隊,開展技術培訓、信息采集、市級復核、績效評價等工作。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牽頭抓總,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好政策宣傳、組織申報、資格審核、設施核驗、補助公示等工作。鼓勵開展“一站式”服務,保證工作方向不偏、資金規范使用,建設取得實效。
(二)統籌政策支持。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統籌使用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開展冷藏保鮮設施建設,鼓勵各涉農區建立多元投入機制支持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專門信貸產品,天津農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對符合條件的建設主體實行“應擔盡擔”。區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落實設施農業用地政策,加強前期項目選址的指導和服務。鼓勵通過入股、租用等方式將村集體閑置房屋、廢棄廠房或經營性建設用地等用于設施建設;加強與電力部門溝通,落實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優惠政策。
(三)嚴格風險防控。各涉農區要強化監督管理,開展廉政教育,公開舉報電話,壓實建設主體直接責任,嚴格驗收程序,確保設施質量。各涉農區要梳理查找風險點,有針對性地制定防控舉措。對倒賣補助指標、套取補助資金、搭車收費等嚴重違規行為,堅決查處。加強建設主體信用管理,提高安全責任意識,一旦發生問題,取消資金支持。各涉農區要在立項、驗收以及補貼發放等環節分別進行公示。
(四)加強宣傳示范。做好政策宣傳推廣,堅持“建、管、用”并舉,綜合運用報紙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村務公開、益農信息社等渠道,通過發放明白紙、張貼宣傳畫、錄制短視頻、集中授課、現場教學和建設樣板庫等方式,開展專業化、全程化、實用化培訓服務,做好“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項目”標識掛牌工作,提升支持政策實施效果。各涉農區要及時總結先進經驗,推出一批機制創新、政策創新、模式創新的典型案例,切實發揮試點示范帶動作用。
附件: 附件1:2021年天津市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補助標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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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