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
食用農產品作為日常生活的基礎性食材,其質量安全攸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攸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結合“再學習、再調研、再落實”活動方案安排,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市場銷售環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和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以問題為導向,著力解決和消除當前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優異成績為建黨一百周年獻禮。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食品。牛羊肉及副產品,禽蛋,牛蛙,韭菜、芹菜、豆芽、豇豆等蔬菜,青橄欖、青棗、楊梅等水果,淡水蝦、黃螺、泥鰍、黃鱔等水產品,大象蚌、貽貝、帶子、扇貝等雙殼類軟體動物,以及近年來抽檢監測問題發現率較高及其他可能添加非食用物質的食用農產品。
(二)重點問題。農藥殘留、獸藥殘留超標,以及在銷售過程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違法行為(如青橄欖、青棗添加香味劑,豆芽使用獸藥)。
(三)重點對象。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以下簡稱農批市場)和農貿市場內的銷售者,以及其他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等。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日-6月15日)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以下簡稱“各地市局”)要結合當地食用農產品流通和消費特點,細化整治措施,開展動員部署,強化宣傳造勢,向經營者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等,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調查摸底階段(6月16日-7月15日)
各級市場監管局要深入分析轄區歷年食用農產品抽檢監測數據,梳理近年來發現問題,走訪農批市場、農貿市場和重點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收集匯總可能存在的重點問題和風險隱患,分析具體原因并研究解決措施。
(三)集中規范階段(7月16日-11月15日)
1.緊抓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市場開辦者管理責任,督促其對進入市場的食用農產品及其銷售者加強入場查驗,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落實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查驗要求的通知》(市監食經發〔2021〕3號)及有關規定,對于批發市場,無法提供來源憑證(來源憑證指產地證明、采購票據等證明食用農產品來源的憑證)的食用農產品禁止入場銷售;能夠提供來源憑證但無質量合格證明的要進行抽樣檢驗或快速檢測,結果合格方可進入市場銷售;來源憑證和質量合格證明齊全,或具有“一品一碼”追溯憑證的,可直接入場銷售。落實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主體責任,督促其履行索票索證、進貨查驗責任,嚴禁違法添加。
2.緊抓靶向治理。加大對農批市場、農貿市場及重點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的整治和監管力度,嚴查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記錄、追溯制度等落實情況,圍繞食用農產品的合格證明、追溯憑證、檢驗檢疫證明等進行重點檢查,增強發現問題的靶向性,督促食品經營者審慎采購問題率較高和管理不到位供應商的產品,以及食品安全問題發生率較高區域出產的產品,嚴禁采購、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來源不明的食用農產品,確保食用農產品“來源可溯、質量可控、責任可究”。
3.緊抓檢管結合。省市場監管局已擬定食品流通環節專項抽檢方案,計劃針對食品安全隱患較為突出的食用農產品(約1500批次)組織部署專項抽檢工作。各地也要堅持問題導向,結合食用農產品的特性、風險狀況、時令特點和抽檢既往情況,針對性地制定實施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方案,提高對重點問題、重點對象、重點食品的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違禁物項目、污染物項目以及風險隱患項目的監督抽檢和快檢篩查頻次。對抽檢不合格和風險監測問題食用農產品,要依法嚴格核查處置,通過逐級追溯、逐級通報、逐級調查,直至查清生產者,并將調查情況通報供貨者及生產者所在地的相應監管部門。
4.緊抓責任追究。通過抽檢、監測、檢查,發現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農藥殘留、獸藥殘留超標和檢出違禁物的,特別是涉及行業性問題、涉嫌犯罪的案件,要與相關部門密切協作,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強化行刑銜接,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嚴禁“以罰代刑”,杜絕“屢罰屢犯”。
(四)總結提升階段(11月15日-12月15日)
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梳理專項整治期間解決的突出問題和工作經驗,分析監管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研究破解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整治成果,督促問題整改,有效防止區域性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發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以深學促實干,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焦點問題,把“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理念貫穿黨史學習教育始終,強化統籌領導,周密部署安排,確定目標任務,明確責任主體、進度時限和工作措施,切實把黨史學習成效轉化為工作實效,在“辦實事、開新局”上展現新作為。
(二)提升監管力度。各地要以本次專項整治為契機,找準群眾“急難愁盼”,提升監管執法力度,既集中力量解決市場銷售環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又推動建立完善長效機制;加強與農業農村、海洋漁業、公安機關等部門對接,強化信息通報、準出準入銜接、聯合執法、隱患排查等工作的協調聯動,共同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邊整治、邊整改、邊總結,及時把專項整治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來,持續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秩序,提升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三)注重宣傳教育。各地要重視宣傳教育的巨大影響力,運用多種方式途徑,為整治行動爭取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及時報道整治工作措施,全面展示取得的成效,大力宣傳典型經驗與做法。要完善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強化群眾監督,打造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及時報送信息。請各地市局于12月15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包括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存在的問題、下步措施等)加蓋公章后,通過OA辦公自動化系統報送至省市場監管局食品流通處,聯系人:黃丹君,電話:0591-87580622,郵箱:fjspltc@163.com。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
日期:2021-06-17
食用農產品作為日常生活的基礎性食材,其質量安全攸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攸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結合“再學習、再調研、再落實”活動方案安排,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市場銷售環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和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以問題為導向,著力解決和消除當前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優異成績為建黨一百周年獻禮。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食品。牛羊肉及副產品,禽蛋,牛蛙,韭菜、芹菜、豆芽、豇豆等蔬菜,青橄欖、青棗、楊梅等水果,淡水蝦、黃螺、泥鰍、黃鱔等水產品,大象蚌、貽貝、帶子、扇貝等雙殼類軟體動物,以及近年來抽檢監測問題發現率較高及其他可能添加非食用物質的食用農產品。
(二)重點問題。農藥殘留、獸藥殘留超標,以及在銷售過程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違法行為(如青橄欖、青棗添加香味劑,豆芽使用獸藥)。
(三)重點對象。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以下簡稱農批市場)和農貿市場內的銷售者,以及其他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等。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日-6月15日)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以下簡稱“各地市局”)要結合當地食用農產品流通和消費特點,細化整治措施,開展動員部署,強化宣傳造勢,向經營者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等,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調查摸底階段(6月16日-7月15日)
各級市場監管局要深入分析轄區歷年食用農產品抽檢監測數據,梳理近年來發現問題,走訪農批市場、農貿市場和重點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收集匯總可能存在的重點問題和風險隱患,分析具體原因并研究解決措施。
(三)集中規范階段(7月16日-11月15日)
1.緊抓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市場開辦者管理責任,督促其對進入市場的食用農產品及其銷售者加強入場查驗,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落實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查驗要求的通知》(市監食經發〔2021〕3號)及有關規定,對于批發市場,無法提供來源憑證(來源憑證指產地證明、采購票據等證明食用農產品來源的憑證)的食用農產品禁止入場銷售;能夠提供來源憑證但無質量合格證明的要進行抽樣檢驗或快速檢測,結果合格方可進入市場銷售;來源憑證和質量合格證明齊全,或具有“一品一碼”追溯憑證的,可直接入場銷售。落實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主體責任,督促其履行索票索證、進貨查驗責任,嚴禁違法添加。
2.緊抓靶向治理。加大對農批市場、農貿市場及重點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的整治和監管力度,嚴查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記錄、追溯制度等落實情況,圍繞食用農產品的合格證明、追溯憑證、檢驗檢疫證明等進行重點檢查,增強發現問題的靶向性,督促食品經營者審慎采購問題率較高和管理不到位供應商的產品,以及食品安全問題發生率較高區域出產的產品,嚴禁采購、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來源不明的食用農產品,確保食用農產品“來源可溯、質量可控、責任可究”。
3.緊抓檢管結合。省市場監管局已擬定食品流通環節專項抽檢方案,計劃針對食品安全隱患較為突出的食用農產品(約1500批次)組織部署專項抽檢工作。各地也要堅持問題導向,結合食用農產品的特性、風險狀況、時令特點和抽檢既往情況,針對性地制定實施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方案,提高對重點問題、重點對象、重點食品的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違禁物項目、污染物項目以及風險隱患項目的監督抽檢和快檢篩查頻次。對抽檢不合格和風險監測問題食用農產品,要依法嚴格核查處置,通過逐級追溯、逐級通報、逐級調查,直至查清生產者,并將調查情況通報供貨者及生產者所在地的相應監管部門。
4.緊抓責任追究。通過抽檢、監測、檢查,發現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農藥殘留、獸藥殘留超標和檢出違禁物的,特別是涉及行業性問題、涉嫌犯罪的案件,要與相關部門密切協作,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強化行刑銜接,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嚴禁“以罰代刑”,杜絕“屢罰屢犯”。
(四)總結提升階段(11月15日-12月15日)
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梳理專項整治期間解決的突出問題和工作經驗,分析監管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研究破解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整治成果,督促問題整改,有效防止區域性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發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以深學促實干,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焦點問題,把“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理念貫穿黨史學習教育始終,強化統籌領導,周密部署安排,確定目標任務,明確責任主體、進度時限和工作措施,切實把黨史學習成效轉化為工作實效,在“辦實事、開新局”上展現新作為。
(二)提升監管力度。各地要以本次專項整治為契機,找準群眾“急難愁盼”,提升監管執法力度,既集中力量解決市場銷售環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又推動建立完善長效機制;加強與農業農村、海洋漁業、公安機關等部門對接,強化信息通報、準出準入銜接、聯合執法、隱患排查等工作的協調聯動,共同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邊整治、邊整改、邊總結,及時把專項整治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來,持續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秩序,提升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三)注重宣傳教育。各地要重視宣傳教育的巨大影響力,運用多種方式途徑,為整治行動爭取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及時報道整治工作措施,全面展示取得的成效,大力宣傳典型經驗與做法。要完善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強化群眾監督,打造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及時報送信息。請各地市局于12月15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包括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存在的問題、下步措施等)加蓋公章后,通過OA辦公自動化系統報送至省市場監管局食品流通處,聯系人:黃丹君,電話:0591-87580622,郵箱:fjspltc@163.com。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
日期:202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