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歐亞經濟聯盟發布關于肉類和肉類產品安全性技術法規第1號修正案(TP CU 034/2013)。主要修訂內容為:
1.在第17段中增加“用于嬰兒食品的肉類產品的實際蛋白質和脂肪不得超過附件4所列的允許水平”;
2.第106段改為“屠宰產品和肉類產品的標示應符合海關聯盟食品產品標識技術條例(TR TC 022/2011)以及本技術條例第107至126段規定的要求,同時符合本款所列要求”;
3.當標識屠宰產品和肉類產品的營養價值時,蛋白質不低于產品標簽中規定數值的80%,脂肪、碳水化合物、能量值(熱量)不超過產品標簽中規定值的120%。
該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180天后生效。
日期:2021-04-22
1.在第17段中增加“用于嬰兒食品的肉類產品的實際蛋白質和脂肪不得超過附件4所列的允許水平”;
2.第106段改為“屠宰產品和肉類產品的標示應符合海關聯盟食品產品標識技術條例(TR TC 022/2011)以及本技術條例第107至126段規定的要求,同時符合本款所列要求”;
3.當標識屠宰產品和肉類產品的營養價值時,蛋白質不低于產品標簽中規定數值的80%,脂肪、碳水化合物、能量值(熱量)不超過產品標簽中規定值的120%。
該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180天后生效。
日期:202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