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的食品抽檢中,1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核查處置完,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樟樹市上善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泉州創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千體梅
一、食品名稱:千體梅;生產日期:2020-09-02;不合格項目:匹可硫酸鈉。
二、經營環節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
宜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規定時間內向樟樹市上善食品經營部送達檢驗結果通知書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核查,該經營部采購該批次千體梅10盒,已銷售4盒,其余已被顧客免費試用完,無法召回。鑒于在核查中該經營部提供了該批次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報告、進銷貨臺賬,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免于行政處罰。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日期:2021-03-15
樟樹市上善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生產企業泉州創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千體梅
一、食品名稱:千體梅;生產日期:2020-09-02;不合格項目:匹可硫酸鈉。
二、經營環節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
宜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規定時間內向樟樹市上善食品經營部送達檢驗結果通知書并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經核查,該經營部采購該批次千體梅10盒,已銷售4盒,其余已被顧客免費試用完,無法召回。鑒于在核查中該經營部提供了該批次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報告、進銷貨臺賬,并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免于行政處罰。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日期:202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