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臺灣衛福部食藥署發布衛授食字第1091301928號通知,發布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 原第三點移列於第二點,并酌修法規文字。(修正規定第二點)
二、 原第四點移列於第三點,并酌修法規文字。(修正規定第三點)
三、 增訂含餡巧克力之標示規范。(修正規定第四點)
四、 刪除原第五點代可可脂巧克力,增訂半固體型態或流體型態巧克力制品之標示規范。(修正規定第五點)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816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1-03-02
一、 原第三點移列於第二點,并酌修法規文字。(修正規定第二點)
二、 原第四點移列於第三點,并酌修法規文字。(修正規定第三點)
三、 增訂含餡巧克力之標示規范。(修正規定第四點)
四、 刪除原第五點代可可脂巧克力,增訂半固體型態或流體型態巧克力制品之標示規范。(修正規定第五點)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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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