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關市場監管部門組織開展對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食用農產品等6大類食品640批次樣品開展了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根據食品相關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630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10批次樣品不合格。現將具體情況公示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項目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不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2)
(一)邵陽市北塔區新世紀商場銷售的,標稱武岡市長圓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鹵豆腐,經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抽樣檢驗發現,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武岡市長圓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沃爾瑪(湖南)商業零售有限公司邵陽寶慶東路分店銷售的,標稱安徽朗朗好心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肘,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
(三)邵陽市北塔區友生蔬菜批發(個體工商戶:楊友生)銷售的豆角,滅蠅胺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邵陽市雙清區湘西南干貨店銷售的雞蛋,氟苯尼考項目不符合原農業部公告第 235 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 量》要求。檢驗機構為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衡陽市衡陽縣城西綜合市場(個體經營戶:肖愛國)銷售的豇豆,克百威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
(六)衡陽縣城西綜合市場(個體經營戶:范柏福)銷售的豇豆,滅蠅胺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七)長沙縣黃興鎮楚順蛋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曲周縣福生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鮮雞蛋,氟苯尼考項目不符合原農業部公告第 235 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要求。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八)湖南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德思勤分公司銷售的紫長茄,氧樂果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九)邵陽市雙清區三眼井食品城農貿市場(個體經營戶:周建國)銷售的芹菜,氧樂果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十)長沙市雨花區紅星大市場內佳合蔬菜經營部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長沙、衡陽、邵陽等地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特此公示。
附件: 1.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項目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2.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不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3.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xls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日
日期:2020-12-10
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項目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不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2)
(一)邵陽市北塔區新世紀商場銷售的,標稱武岡市長圓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鹵豆腐,經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抽樣檢驗發現,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武岡市長圓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沃爾瑪(湖南)商業零售有限公司邵陽寶慶東路分店銷售的,標稱安徽朗朗好心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肘,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
(三)邵陽市北塔區友生蔬菜批發(個體工商戶:楊友生)銷售的豆角,滅蠅胺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邵陽市雙清區湘西南干貨店銷售的雞蛋,氟苯尼考項目不符合原農業部公告第 235 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 量》要求。檢驗機構為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衡陽市衡陽縣城西綜合市場(個體經營戶:肖愛國)銷售的豇豆,克百威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
(六)衡陽縣城西綜合市場(個體經營戶:范柏福)銷售的豇豆,滅蠅胺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七)長沙縣黃興鎮楚順蛋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曲周縣福生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鮮雞蛋,氟苯尼考項目不符合原農業部公告第 235 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要求。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八)湖南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德思勤分公司銷售的紫長茄,氧樂果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九)邵陽市雙清區三眼井食品城農貿市場(個體經營戶:周建國)銷售的芹菜,氧樂果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十)長沙市雨花區紅星大市場內佳合蔬菜經營部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長沙、衡陽、邵陽等地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特此公示。
附件: 1.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項目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2.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不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3. 食品安全抽樣檢驗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xls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日
日期: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