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雅安雨城區、名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多起涉漁違法行為

   2020-12-08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706
核心提示:開展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以來,雅安雨城區、名山區市場監管局重點加強對轄區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餐飲單
開展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以來,雅安雨城區、名山區市場監管局重點加強對轄區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餐飲單位的監督檢查,督促經營單位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查驗制度,指導食品經營、餐飲服務單位及時更新店招、菜單、標語,對發現含有“捕撈”、“河鮮” 、“江鮮” 、“野生魚”、“野生河(江)鮮”等字樣、信息的,督促予以更換、刪除;對不及時整改,以及以“野生魚”“野生河(江)鮮”等為噱頭進行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10月13日,雅安雨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雅安市雨城區林霞副食店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印有“河鮮”字樣店招,但實際未銷售河鮮,涉嫌虛假廣告。雨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進行立案查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拆除印有河鮮的廣告,并作出“罰款人民幣500元”的行政處罰。


  11月16日,雅安雨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雨城區創業商城市場檢查時,發現一家攤販正在銷售油炸魚,其旁印有“小河魚”“大渡河”字樣的宣傳廣告,并宣稱是漢源湖野生魚。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11月17日,雨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進行立案調查,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11月20日,雅安名山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區農業農村局、區公安分局對名山區劉氏飯莊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廣告立牌印有“生態河鮮”、店面玻璃墻印有“百丈湖生態魚”字樣內容,但實際未銷售生態河鮮、百丈湖生態魚,涉嫌虛假廣告。名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進行立案查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撤除印有“生態河鮮”、“百丈湖生態魚”的虛假廣告,并作出了“罰款人民幣200元”的行政處罰。


  11月20日,雅安名山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區農業農村局、區公安分局對名山區汪老幺火鍋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店招及側面廣告牌印有“野生鱔魚”、“野生泥鰍”字樣內容,但實際未銷售野生鱔魚、野生泥鰍,涉嫌虛假廣告。名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進行立案查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撤除印有“野生鱔魚”、“野生泥鰍”的虛假廣告,并作出“罰款人民幣300元”的行政處罰。


  11月20日,雅安名山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區農業農村局、區公安分局對名山區隨便歡火鍋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店招及側面廣告牌印有“河鮮”字樣,但實際未銷售河鮮,涉嫌虛假廣告。名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進行了立案查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撤除印有“河鮮”的虛假廣告,并作出“罰款人民幣1500元”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0-12-08
 
地區: 四川 雅安市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資訊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