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知多少

   2024-01-15 食品標法圈1008
核心提示:2023年12月3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關于發布人參等3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公告》,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更新,豐富了備案產品種類,減少了研發成本,縮短了上市時間,更有利于推動保健食品行業的高效發展。……(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2023年12月3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關于發布人參等3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公告》,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更新,豐富了備案產品種類,減少了研發成本,縮短了上市時間,更有利于推動保健食品行業的高效發展。 
       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包含哪些物質以及這些物質的配伍要求有哪些,食品伙伴網進行了總結,供大家參考。
 
 
一、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是動態目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調整并公布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目前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按照保健功能劃分,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營養素補充劑原料,一類是非營養素補充劑原料。 
 
1、營養素補充劑原料目錄:
 
       包含鈣、鎂等24種營養素,對應多種化合物來源,適用范圍、每日用量、功效等需要滿足《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營養素補充劑(2023年版)》要求。
 
2、非營養素補充劑原料目錄:
 
       自2020年起,發布的非營養素補充劑原料目錄有三批,共10種物質。原料要求詳見下表。
 

 
 
二、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中物質配伍要求
 
       保健食品配方應具備科學性,產品原料需要有合理使用的說明。關于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中的10種物質配伍要求,詳見以下信息:
 
1、輔酶Q10、破壁靈芝孢子粉、螺旋藻和魚油4種原料不能與其他任何原料配伍使用; 
 
2、褪黑素可以選擇是否與維生素B6配伍使用; 
 
3、大豆分離蛋白和乳清蛋白在產品備案時,可以單獨作為原料使用,也可以將兩者復配使用。需要配伍營養物質的,備案人應提供與已批準產品相同配方原料種類、相同保健功能的資料; 
 
4、人參、西洋參和靈芝,在產品備案時,僅可使用單方原料,不可與其他原料復配使用。 
 
 
小結
 
       以上為食品伙伴網結合相關法規總結的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內物質,食品伙伴網將對保健食品及其他特殊食品相關的知識點進行持續更新與分析,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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