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近年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推動全省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安全生產各項指標均控制在國家下達的指標范圍之內。但同時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我省的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企業安全生產基礎依然薄弱,特別是今年以來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暴露出我省安全生產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環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時刻保持警鐘長鳴,按照國發〔2010〕23號文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貫徹落實,通過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細化工作和監管措施,全面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省安委辦要對各地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加強督促檢查,檢查情況及時上報省政府和國務院安委辦。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