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屬商檢局:
為了適應國際貿易市場需要和出口罐頭工業發展水平,不斷提高出口罐頭檢驗工作質量,國家商檢局多次組織召開會議,在總結執行《出口罐頭檢驗工作細則》工作基礎上,制定了《出口罐頭檢驗和監管工作規定》。全國出口罐頭質量檢查評比會自1986-1991年已召開了五次,在此基礎上,我局組織多次討論和修改,完善了《全國出口罐頭質量檢查評比管理辦法》。
現將《出口罐頭檢驗和監管工作規定》和《全國出口罐頭質量檢查評比管理辦法》一并下發你局,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建議和意見也請及時告國家局。
原《出口罐頭檢驗工作細則》和原《全國出口罐頭質量檢查評比管理辦法》同時作廢。
附件: 1. 出口罐頭檢驗和監管工作規定 2. 全國出口罐頭質量檢查評比管理辦法
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