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經研究,現就市市場監管和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部門及相關職責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建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深圳市市場秩序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將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的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等職責和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等職責劃入。
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市場監管領域政策制定、決策協調、監督考核等工作。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深圳市市場秩序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設在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分別負責食品藥品、市場秩序等領域的日常監管工作,其人財物管理統一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
不再保留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深圳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