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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杭州市質監部門管理體制調整后相關事項的通知

   2014-07-25 394
核心提示:各區、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質監局),市局機關各處室、有關直屬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

各區、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質監局),市局機關各處室、有關直屬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意見》(浙政發〔2013〕5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浙政辦發〔2013〕148號)、《關于質監部門管理職能調整后相關事項的通知》(浙質法發〔2014〕9號)、《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杭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杭政辦函〔2014〕86號)精神,現就杭州市食品監督管理職責調整、質監行政監管體制轉變后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監督管理職能劃轉工作已經完成。自2014年6月25日起,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不再受理涉及食品(含食品添加劑)和化妝品監督管理有關的投訴舉報事項;自2014年6月30日起,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不再受理涉及食品(含食品添加劑)和化妝品監督管理有關的行政許可申請、信訪、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等事項。

  二、各區、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質監局)依據食品監督管理職能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應當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該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應當依法向各區(縣、市)所在地的本級人民政府或者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三、各區、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質監局)依據質監行政監管職能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應當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該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應當依法向各區(縣、市)所在地的本級人民政府或者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四、各區、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質監局)食品監督管理職能劃轉、質監行政監管體制轉變過程中涉及到的相關事項按上述原則辦理。

  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4年6月24日



 
地區: 浙江
標簽: 監管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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