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局:
為規范保健食品市場秩序,加強含蜂膠原料保健食品監督管理,保障公眾健康安全,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辦公室《關于加強含蜂膠原料保健食品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食藥監辦許〔2010〕131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請各地保健食品監管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轄區內含蜂膠原料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管工作,按照省局關于加強保健食品生產日常監管等有關工作要求,切實督促轄區內相關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加強蜂膠原料管理,不得采購樹膠假冒蜂膠,嚴把進貨關,建立健全原料進貨索證索票和臺帳登記制度,保證原料采購可溯源,防止使用假冒原料及不合格原料生產保健食品的行為。
二、各地監管部門要對以蜂膠為原料生產保健食品的企業實施全面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蜂膠原料采購是否符合要求,產品質量是否合格。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尤其是使用樹膠假冒蜂膠原料生產保健食品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嚴肅處理;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一律暫停生產銷售,按照相關程序和要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責令召回等措施。
三、省局將于近期組織開展督查,并按照國家局有關文件要求對含蜂膠類保健食品進行監督抽驗,推動各地切實加強保健食品監管工作,促進企業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嚴厲打擊違法添加行為。
四、請各地保健食品監管部門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將監督檢查情況報送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