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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關于防止伊拉克、馬里小反芻獸疫傳入我國的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5年第66號)

   2025-04-23 254
核心提示:近日,伊拉克、馬里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報告發生小反芻獸疫。為防止疫情傳入,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公告如下。

近日,伊拉克、馬里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報告發生小反芻獸疫。為防止疫情傳入,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上述國家輸入綿羊、山羊及其相關產品(源于綿羊、山羊未經加工或者雖經加工但仍有可能傳播疫病的產品)。

二、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上述國家的綿羊、山羊及其相關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三、來自上述國家的進境航空器、船舶等運輸工具上卸下的動植物性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除害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四、對邊防檢查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上述國家的綿羊、山羊及其相關產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六、各級海關、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

2025年4月21日

公告下載鏈接: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關于防止伊拉克、馬里小反芻獸疫傳入我國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關于防止伊拉克、馬里小反芻獸疫傳入我國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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