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
根據 《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有關文件清理要求,我們對2021年10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 部分有效,需要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3. 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浙江省商務廳
2022年1月18日
附件1
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浙江省商務廳 浙江省廣播電影電視局 浙江省財政廳印發《關于鼓勵支持影視文化產品和服務走出去的意見》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2〕45號 |
2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加強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備案管理的通知 | 浙商務秩發〔2012〕409號 |
3 | 浙江省商務廳公告 | 2013年第2號 |
4 | 浙江省商務廳和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十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電子商務產業基地規劃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4〕12號 |
5 | 浙江省商務廳和浙江省財政廳等八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此為內部件) | 浙商務聯發〔2014〕13號 |
6 | 浙江省商務廳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國土廳 浙江省住建廳 浙江省國稅局 浙江省地稅局關于開展浙江省流通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4〕40號 |
7 | 浙江省商務廳等10部門關于深入實施“三名”工程加快推進“浙江名品進名店”工作的實施意見 | 浙商務聯發〔2014〕46號 |
8 | 浙江省商務廳等14部門關于再創浙江新優勢 加快建設浙江商品國際采購中心的實施意見 | 浙商務聯發〔2014〕66號 |
9 | 浙江省商務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外商投資新興產業示范基地”和“浙江省開發區特色品牌園區”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4〕90號 |
10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出口產品反傾銷應對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4〕181號 |
11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停止執行浙商務法發〔2013〕215號文件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5〕9號 |
12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做好拍賣企業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5〕24號 |
13 | 浙江省商務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浙江老字號認定辦法》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5〕123號 |
14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5〕122號 |
15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認定管理辦法》 | 浙商務發〔2015〕156號 |
16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服務貿易發展基地創建辦法》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5〕179號 |
17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下放商業特許經營管理備案權限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6〕12號 |
18 | 浙江省商務廳等9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重點流通企業認定辦法(修訂)》和《浙江省重點流通企業考核和聯系辦法(修訂)》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6〕60號 |
19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商務運行調查監測點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6〕198號 |
20 | 浙江省商務廳等15部門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促進二手車市場繁榮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7〕3號 |
21 | 浙江省商務廳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保障國V車用汽柴油供應工作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7〕6號 |
22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二手車交易市場和經營主體備案辦法》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7〕56號 |
23 | 浙江省商務廳公告 | 2017年第1號 |
24 | 浙江省商務廳等23部門印發《關于促進老字號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7〕60號 |
25 | 浙江省商務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省級境外經貿合作區考核管理辦法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8〕52號 |
26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商務系統“最多跑一次”屬地受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8〕82號 |
27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委托設區的市、義烏市商務局(委)對屬地企業境外直接投資進行備案管理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8〕73號 |
28 | 浙江省商務廳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建筑業“走出去”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8〕81號 |
29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公布2018年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8〕120號 |
30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對外貿易預警點管理辦法》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8〕125號 |
31 | 浙江省商務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商務展會及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8〕107號 |
32 | 浙江省商務廳 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浙江銀保監局關于深化散裝水泥專用車輛安全共治管理工作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8〕108號 |
33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下放自由進出口技術合同登記管理權限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9〕1號 |
34 | 浙江省商務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9〕37號 |
35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加快商務信用建設應用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9〕61號 |
36 | 浙江省商務廳等13部門關于完善商業網點規劃管理的指導意見 | 浙商務聯發〔2019〕114號 |
37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印發“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相關事項配套措施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9〕74號 |
38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19〕75號 |
39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在全省范圍內推廣實施家政“安心碼”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20〕21號 |
40 | 浙江省商務廳等7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20〕128號 |
41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印發“證照分離”改革告知承諾事項配套措施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20〕37號 |
42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公布2020年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20〕45號 |
43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調整全省商務系統執行行政許可事項的公告 | 浙商務公告〔2021〕1號 |
44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散裝水泥行業企業安全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浙商務發〔2021〕11號 |
附件2 | ||
部分有效,需要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 ||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浙江省商務廳、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浙江省預拌干混砂漿生產企業試驗室技術條件》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0〕92號 |
2 | 浙江省散裝水泥辦公室、浙江省建筑業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預拌干混砂漿生產企業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浙散辦〔2010〕10號 |
3 | 浙江省散裝水泥辦公室關于下發《浙江省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專用車輛駕駛員業務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管理辦法》的通知 | 浙散辦〔2011〕10號 |
4 | 浙江省散裝水泥辦公室關于印發《浙江省預拌干混砂漿生產企業試驗室管理辦法》的通知 | 浙散辦〔2014〕17號 |
5 | 浙江省商務廳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預拌砂漿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5〕55號 |
6 | 浙江省商務廳等4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預拌混凝土行業清潔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6〕87號 |
7 | 浙江省商務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預拌干混砂漿行業清潔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9〕127號 |
8 | 浙江省商務廳辦公室關于轉發《浙江省電子商務企業等級評定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 浙商務辦發〔2015〕4號 |
附件3 | ||
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 ||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轉發商務部等六部門關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 | 浙經貿商發展〔2007〕344號 |
2 | 浙江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關于加強浙江省進出口公平貿易工作的指導意見(此為內部件) | 浙外經貿公發〔2008〕2號 |
3 | 浙江省商務廳、浙江省公安廳關于加強全省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專用車輛駕駛員業務技能與安全培訓管理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09〕110號 |
4 | 浙江省商務廳、浙江省公安廳關于做好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專用車輛行駛記錄裝置安裝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09〕121號 |
5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成品油市場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的通知 | 浙商務商發〔2010〕240號 |
6 | 浙江省商務廳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農副產品市場監測調控工作機制的通知 | 浙商務調發〔2011〕158號 |
7 | 浙江省商務廳 浙江省工商局關于融資租賃企業兼營商業保理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 浙商務聯發〔2016〕11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