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民政府,韓城市人民政府,楊凌示范區管委會,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企業:
《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陜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2年1月25日
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
集中治理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方案》,有效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統籌好發展和安全,深入分析研判、緊緊扭住抓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廳字〔2020〕3號)和近年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中發現的突出矛盾以及國內、外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大風險隱患,全面調動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時間集中治理,進一步推動各級、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壓實安全責任,堅持嚴格監管執法與強化信息技術支撐并重,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機制,務必做到重大風險隱患排查見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實到位,真正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切實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堅決防范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為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重點治理的突出問題和重大安全風險
各市(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企業要認真梳理兩辦《意見》和《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重點任務落實情況,深刻吸取各類事故教訓,采取有針對性措施,對照以下兩大類突出問題和四個環節的重大安全風險進行重點排查。
(一)兩大類突出問題
1.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問題。一是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不深入不扎實,對本轄區、本行業、本系統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析研判不及時,針對性不強,重大安全風險預防措施落實不深不細,新情況、新問題了解不及時、掌握不透徹,措施缺乏針對性。二是安全與發展科學統籌協調不夠,只重發展不顧安全,只看眼前經濟效益,不謀長遠安全發展,在不具備條件的情況下盲目發展高危工藝的化工項目,對產能落后的生產裝備淘汰不力,變相保留,推動化工產業升級措施不力、進展遲緩。三是整治不深不細,風險管控能力不足,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全面開展安全分類整治認識不足,整治不深入、不全面,非法違法“小化工”整治不認真不徹底。四是安全投入不足,個別地市涉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化工企業未按期完成泄漏檢測報警、緊急切斷、自動化控制和安全儀表系統的裝備使用,個別企業擅自修改監測報警數值設置,自動消防設施功能失靈,消防基礎設施設備及管道老化。五是應急處置力量不足,部分大型企業未按要求建設企業專職消防隊,部分企業未建立相關工藝處置隊和應急處置隊,應急處置預案不完善,演練不及時,甚至未制訂相關預案、開展相關演練。
2.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問題。一是安全監管執法力量薄弱,一些危險化學品重點地區沒有按照兩辦《意見》要求配齊配強專業執法力量,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執法人員中具有相關專業學歷、職業資格和實踐經驗達不到要求,個別市、縣執法人員不能滿足危險化學品執法檢查任務,不懂不會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改變。二是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已經明確的部門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只強調業務,不注重分析安全,甚至有的將自身的業務工作與安全割裂開來,安全風險因素考慮不足,導致漏管失控。三是一些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風險辨識和管控制度執行不嚴,未按規定配備化工專業技術團隊、高風險崗位操作人員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全員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個別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只掛名不履職,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制度不落實,部分企業對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人履職情況未進行評估考核。一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未按要求持證上崗。四是信息化監控手段滯后,一些化工園區和企業對重大危險源、重點場所、基礎設施等沒有建立完善的安全風險在線監測預警系統,相關部門之間存在數據壁壘和信息孤島,未實現信息互通互享,未建立貫通危險化學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系統,未實現區域聯網。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建設項目立項、建設、審批等環節中,相關部門信息互通不到位。
(二)四個環節的重大安全風險
3.生產儲存環節。一是一些精細化工企業未按要求完成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個別企業高危工藝操作人員專業能力資質不達標。二是高危工藝和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設計水平低,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常態化風險管控機制不健全、執行不嚴。三是一些化工企業老舊裝置數量多,壓力容器管道安全風險增大,預防性維護和常態化監測監控措施跟不上,腐蝕泄漏風險增大。四是一些企業化學品儲罐區缺乏科學規劃,無證儲存、超許可范圍儲存、邊建設邊儲存,安全設施與消防設施不完善;一些地市化工企業儲存設施分布廣、總量多、單罐儲量大,超大型化工儲存設施安全風險聚集。五是個別石油儲備庫等大型油氣儲存基地本質安全水平低,緊急切斷、氣體檢測、視頻監控、雷電預警“四個系統”不完善,系統運行不穩定,個別油氣儲存基地外部安全距離不達標,消防設施不達標,應急處置能力不足。
4.交通運輸環節。一是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罐體不達標、“帶病運行”,非法托運、違法運輸危險化學品問題時有發生。二是源頭充裝查驗、特定時段禁行、重點路段巡查管控、高速公路服務區車輛臨時停放管理等制度執行不嚴。三是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進展緩慢,車輛動態監控質量有待進一步提升。四是油氣長輸管道缺乏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高后果區、地質災害多發區安全風險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五是部分托運單位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委托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企業和車輛承運、不按規定裝載危險化學品等問題。
5.廢棄處置環節。一是個別企業未嚴格落實相關法律制度,鑒別鑒定不及時,不主動申報,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涉及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的貯存和處置設施未經安全評估。二是部門協同監管不到位,多部門聯合會商督辦、信息共享、聯合執法工作機制不健全。三是部分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存在短板。
6.化工園區。一是個別化工園區自評不認真,問題隱患整治不徹底,申請認定不及時,認定工作進展慢,未按時限完成認定并公布化工園區。二是一些化工園區功能定位不清,缺少主導產業,企業無序聚集成園、因企設園;個別園區功能分區不合理,園區內存在勞動密集型企業或居民點。三是園區一體化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園區沒有實施封閉化管理,專用停車場、信息化平臺、實訓基地等基礎設施不完善,消防救援力量薄弱。四是一些化工園區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有機構缺人員,園區專業監管人員數量不足、結構不合理,與監管任務不相匹配。
三、完善重點保障制度措施
(一)強化統籌協調和監管責任落實
1.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統籌協調,強化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在危險化學品領域全鏈條安全監管職能,發揮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在危險化學品安全重大問題中的協調解決作用,成立危險化學品安全專業委員會專家組,為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提供建議。未設置專業委員會和專家組的地市應參照設置。[省安委會辦公室、各設市(區)安委會負責]
2.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分工》(安委〔2020〕10號)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發《陜西省省級部門及中央駐陜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任務清單》(陜安委〔2021〕17號),確保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責任落實到位。強化督導通報和巡查考核,按時間節點完成兩辦《意見》重點工作、國家和我省《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明確的任務。[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應急管理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能源局、陜西銀保監局、省郵政管理局、民航西北地區管理局、中國鐵路西安局集團有限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分工負責,各市(區)安委會負責]
3.全面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廳字〔2018〕13號),市、縣將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防控任務明確落實到責任人,制定工作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市、縣黨委政府負責]
4.各市(區)、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市、區)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強化危險化學品重點市、縣、各類開發區,特別是內設化工園區的開發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落實落細監管執法責任,配齊配強專業執法力量,建立完善與區域發展相適應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體系。[各市(區)、危險化學品重點縣黨委政府負責]
(二)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5.落實《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防控指南》,開展危險化學品產業轉移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省應急管理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各市(區)安委會負責落實,以下6-16項均需各市(區)安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6.全面落實石油儲備庫等大型油氣儲存基地“一庫一策”整改方案,開展本質安全提升專項整治,建立安全風險評估長效機制。[省應急管理廳、省交通運輸廳、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陜西局分工負責]
7.防控高危細分領域安全風險,對硝酸銨、硝化、氟化、有機硅等企業開展專項整治問題落實情況“回頭看”,組織開展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企業專項治理,分領域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標準。[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8.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老舊裝置安全風險評估,實施分類整治,加強老舊裝置安全運行監控,分步完成老舊消防設施改造,建立長周期安全運行的技術保障體系。[省應急管理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總隊配合]
9.按照《化工園區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開展化工園區安全整治,推動落實“一園一案”整治提升方案,實施重點化工產業聚集區重大安全風險防控項目,確保2022年底前全部達到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等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管理廳分工負責]
10.防控油氣長輸管道安全風險,開展管道占壓、交叉穿跨越等隱患整治“回頭看”,完善人員密集型高后果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管道本質安全水平。[省應急管理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能源局分工負責]
11.推進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合執法檢查,深化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發路段時段、敏感脆弱地區以及企業儲罐等重大風險。[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工負責]
12.建立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處置的安全生產與生態環境等部門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回頭看”。[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等部門分工負責]
(三)健全重大風險防范化解機制
13.健全完善重大危險源“消地協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全面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推動線上線下監管集成,構建重大危險源常態化安全管控制度。[省應急管理廳、省消防救援總隊分工負責]
14.在總結試點單位建設經驗基礎上,推進基于信息化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15.健全完善專家指導服務工作機制,對危險化學品重點縣、高危工藝企業、化工園區等開展精準指導幫扶。[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16.建立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管理人員、班組長集中輪訓制度,實施工傷預防能力提升培訓工程。[省應急管理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分工負責]
17.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企業與就近消防救援站之間的聯調聯戰機制,完善聯動處置預案,指導企業加強專職消防力量建設,推動配足配齊滅火藥劑和滅火救援裝備。[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
(四)提升危險化學品專業人員能力素質
18.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隊伍建設,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人才嚴重短缺問題。[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應急管理廳按分工配合國家有關部委落實]
19.支持相關高校在一級學科“安全科學與工程”或“化學工程與技術”之下自主設置“化工安全”二級學科,推動化工安全學科建設和專業人才培養。[省教育廳、省應急管理廳按分工配合國家有關部委落實]
(五)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數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20.依托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對系統功能和基礎設施進行升級,區分特別管控(紅色)、重點關注(黃色)和一般監管(綠色),建立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動態監測預警常態化機制,實現省、市、縣、園區與企業上下貫通、聯網管控。推動跨部門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共享。[省應急管理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分工負責]
21.深入開展“工業互聯網+危化安全生產”試點,推動2個試點企業建設方案實施,推廣雙重預防機制、特殊作業、人員定位、智能巡檢等應用場景建設,打造企業級、園區級平臺。[省應急管理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分工負責]
22.推進化學品登記系統升級改造,增加系統企業端、移動端和“一書一簽”(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標準化生成功能,拓展化工醫藥企業登記范圍,對每個企業每種危險化學品實施“一企一品一碼”管理,為危險化學品危害信息高效傳遞和實施全生命周期精準監管提供基礎支撐。[省應急管理廳負責、省危險化學品登記中心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市(區)、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省危險化學品安全專業委員會和有關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提高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認識。要對照本方案,務必于2月15日前完成本轄區、本系統實施方案制定和動員部署,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務,12月底前完成總結驗收。要結合本方案中“完善重點保障制度措施”的落實,結合各自職責進一步制定具體的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總體實施方案和有關專項工作實施方案于2月28日前報送省安委辦。要定期聽取本轄區、本部門、本系統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治理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
(二)廣泛宣傳,加強引導。各市(區)、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企業要成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工作專班,細化任務,明確分工,深入開展集中治理。要圍繞強化統籌協調和監管責任落實、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健全重大風險防范化解機制、提升專業人員能力素質、提升數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創新工作方法,完善重點保障制度措施。要及時總結先進經驗和做法,積極加強宣傳推廣,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要對治理走形式走過場、責任措施不落實、重大隱患不及時整改、重大危險源管控措施不力、高危工藝生產把控不嚴、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等突出問題采取通報、約談、聯合懲戒、加大公開曝光和行政處罰等措施,加強警示教育,確保集中治理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認真履職,加強督導。各市(區)、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把本實施方案確定的重點治理內容納入本轄區、本部門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采取定期不定期檢查方法,加大日常督導檢查力度。要嚴格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重大風險隱患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由此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亡人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情況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絕不姑息。省安委會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督查,通報點評有關情況,并納入對市級政府和省安委會成員單位2022年度安全生產考核重點內容。
各市(區)、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將有關落實情況及時報省安委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