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部組織開展了違法違規調運生豬行為專項整治,并聯合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開展違法違規調運生豬百日專項打擊行動,為控制非洲豬瘟疫情跨區域傳播、促進生豬生產加快恢復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重大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控形勢依然復雜,逃避檢疫、違法運輸、違規出證等行為仍時有發生,檢疫、監督、執法等工作還存在一些運行不順暢、履職不到位的問題。為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進一步鞏固前期工作成效,持續加強動物檢疫監督能力建設,夯實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基礎,我部決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組織開展動物檢疫監督能力提升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行動,集中查找和整改當前動物檢疫監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快構建縱向貫通、橫向協同、運行高效的工作機制,著力建設懂法守法、精通業務、紀律嚴明的工作隊伍,構建完善全鏈條互聯互通的動物檢疫監督智慧監管平臺,進一步提升動物檢疫監督能力和水平,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保障公共衛生安全。
二、工作內容
(一)完善工作機制,提升運行效能。各地要圍繞“以監促檢、以檢促防”的思路,針對機構改革后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運行中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進一步理順動物檢疫監督工作機制,強化工作銜接和業務協同。一是完善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業務銜接機制。要逐級明確省、市、縣、鄉承擔動物檢疫工作職責的機構,確保動物檢疫職責不落空、動物檢疫工作有人干。二是完善動物檢疫工作與監督、執法工作協同機制。要加強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與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溝通協調,明確違法違規線索移交程序、時限、處理情況反饋等要求,建立起動物檢疫監督執法全程緊密協作機制。三是完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與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合作機制。要依托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技術優勢和資源優勢,掌握動物防疫狀況,了解動物健康水平,強化動物檢疫監督工作技術支持。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履職能力。各地要把加強動物檢疫隊伍建設作為落實動物檢疫監督制度的關鍵舉措,強化教育培訓和監督管理,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依法履職能力。一是加強官方獸醫信息管理。要對轄區內官方獸醫信息重新審核,及時登錄獸醫衛生綜合信息平臺完善人員信息,按要求新增新任命官方獸醫信息,對已調整出動物檢疫崗位的人員要及時注銷信息。加強電子出證賬號管理,嚴防轉借、盜用。二是加強官方獸醫培訓。要通過多種形式,認真組織官方獸醫、協檢人員等學習動物防疫法有關動物檢疫的各項規定,并積極組織官方獸醫參加線上考試。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官方獸醫線上考試組織保障工作。三是規范官方獸醫履職。要督促指導官方獸醫嚴格按照動物檢疫規程實施檢疫,規范檢疫工作記錄,并在出證后實時上傳檢疫信息,原則上不得離線出具或者延遲上傳檢疫證明。對于不檢疫即出證、違規出證以及違規使用、倒賣動物衛生證章標志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應用信息手段,強化智慧監管。各地要積極推進動物檢疫監督信息化工作,加快構建畜禽免疫數量與檢疫申報數量相結合、產地檢疫與運輸監管相結合、啟運地出證與目的地反饋相結合的智慧監管模式。一是提升動物檢疫網上申報覆蓋率。要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時將轄區內養殖場、屠宰廠(場)基礎信息入庫,方便貨主通過網絡途徑申報檢疫,提升動物檢疫工作效率。二是推進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工作。要以推進動物檢疫電子證照為契機,進一步完善動物檢疫證明電子出證系統,逐步做到與畜禽免疫電子檔案、官方獸醫信息管理系統等相關聯,通過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實現動物檢疫在線監管。三是加強動物檢疫監督閉環管理。要按規定做好動物運輸車輛的備案管理,落實跨省通過道路運輸動物經指定通道入境或過境制度,強化落地監管,督促指導養殖場、屠宰廠(場)、承運人等生產經營主體及時反饋落地信息,實現動物調運啟運地、途徑地、目的地全程閉環管理。
三、進度安排
(一)部署階段(2021年10月31日前)。各地要根據本地區實際,制定行動實施方案,細化工作目標,將職責任務明確到具體單位和個人,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請各地確定1名聯絡員,于10月15日前將聯絡員姓名、單位、職務、工作電話和手機號碼報送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在10月31日前完善有關信息系統,加強硬件設施建設,保障信息系統順暢運行。
(二)實施階段(2021年11月1日—2022年4月30日)。各地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扎實開展各項工作,對重點工作、重點地區實行現場指導、跟蹤推進,確保行動取得實效。請各地于11月10日前理清省、市、縣三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名稱、職能、人員情況,以及鄉鎮派出機構改革情況,并形成完善業務銜接機制專題報告,報送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總結階段(2022年5月1—31日)。各地要對本次行動進行全面總結,認真梳理存在的問題和經驗做法,于2022年5月31日前將總結報送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同時,要針對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認真研究,集中整改,推動行動成果的轉化應用,建立動物檢疫監督工作長效機制。
聯 系 人:胡瀾 李漢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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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