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過程
行政規范性文件是依法履職的重要依據。根據《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規定,每兩年對省局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定期清理。
5月12日,印發《關于對省局規范性文件進行集中清理的通知》,對省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進行了部署。有關處室分別提出清理意見,報法規處審核匯總。
二、清理結果
此次清理省局行政規范性文件,共28件。
(一)廢止3件。主要理由:根據法律立改廢情況、商事制度改革要求,這3件文件已不再適應工作需要。
(二)繼續有效18件。其中,2件暫保留,待試行期屆滿或總局規章修訂后再適時修改。
(三)修改7件。
1.實質內容不作修改的3件。《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山東省廣告產業園區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安全防護計量器具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關于建立展會知識產權審查制度的通知》,僅對個別字句作修改。
2.有實質內容修改的4件。《省質監局關于印發<山東省工業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實施細則>的通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的通知》《省食藥監局關于印發<山東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和等級公示管理規定>的通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繼續實施好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告知性登記制度的通知》,正在履行修改程序。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