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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 規定餐飲熱量標識、酒精飲料和碳酸飲料健康損害提示標識等要求

   2020-11-05 426
核心提示:2020年11月5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正式發布了《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為國內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規,自2021年1月1日起
    2020年11月5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正式發布了《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為國內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規,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健康條例》鼓勵餐飲服務經營者和集體用餐食堂對所提供食品的熱量和主要營養成分等進行標識,并提供易于顧客分辨的公筷公勺。支持有關學會、協會、商會等制定健康餐廳、健康食堂團體標準,開展健康餐飲示范單位建設。
 
    《健康條例》還鼓勵商店、超市等開設低鹽、低脂、低糖食品專柜。鼓勵餐飲服務經營者、集體用餐食堂開發和提供低鹽、低油、低糖菜品。
 
    《健康條例》還要求酒精飲料、碳酸飲料的銷售者應當在貨架或者柜臺上設置符合標準的健康損害提示標識。酒精飲料、碳酸飲料健康損害提示標識的制作標準和設置規范由市衛生健康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違反該規定,未在貨架或者柜臺上設置符合標準的健康損害提示標識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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