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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冬蟲夏草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質檢食監函〔2010〕243 號)

   2010-12-18 335
核心提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配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做好冬蟲夏草市場監管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配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做好冬蟲夏草市場監管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管,督促企業嚴把原料入廠查驗關口,嚴禁使用冬蟲夏草作為食品原料生產普通食品。
 
  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管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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