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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關于納豆作為普通食品管理的批復(衛法監發〔2002〕308號)

   2009-05-20 483
核心提示:  北京市衛生局:  你局《關于納豆作為普通食品的請示》(京衛疾控字〔2002〕104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納豆在我

  北京市衛生局:

  你局《關于“納豆”作為普通食品的請示》(京衛疾控字〔2002〕104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納豆在我國已有一定的使用歷史。以枯草芽胞桿菌發酵生產的納豆應按普通食品進行管理。

  此復。

  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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