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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報送辦法(試行)》的通知(食安辦〔2011〕4號)

   2013-05-28 872
核心提示: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安全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食品安全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安全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食品安全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辦公廳(室):

  為充分反映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動態,及時總結交流工作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經商有關部門和地方,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報送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按有關要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試行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與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系。

  聯系電話:010-63098759  63098306(傳真)

  Email:spxx128@sohu.com

  附件: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報送辦法(試行)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報送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加強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食品安全辦)與各省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以下簡稱各地區、各部門)的聯系,切實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報送工作,根據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務信息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報送的目的是:反映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政策法規和食品安全工作重要信息動態,為上情下達、下情上達建立通暢、快捷的渠道;及時總結各部門、地方的經驗和做法,開展食品安全工作交流,為各地區、各部門加強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提供參考;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研究,開展食品安全形勢分析,為領導把握全局、科學決策提供及時、準確、規范的信息服務。

  第三條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信息報送工作的領導,明確本單位信息報送工作的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加強對信息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并為食品安全信息報送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四條 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定期報送機制。各省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及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農業、商務、衛生、工商、質檢、糧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每半月應當至少報送一次信息。重要信息隨時報送。

  第五條 食品安全辦負責收集、匯總、分析、整理、編輯各地區、各部門報送的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等報送相關信息。必要時,食品安全辦可約請有關單位提供相關情況。

  第六條 實行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報送聯絡員制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和各省級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應當確定1名信息聯絡員,負責食品安全信息報送工作。

  信息聯絡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哂休^高的政治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

 ?。ǘ┦煜な称钒踩珮I務,掌握政務信息工作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文字表達能力。

 ?。ㄈ┠車栏褡袷貒冶C芊?、法規和制度。

  (四)熱愛信息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

  第七條 報送的信息重點反映以下內容:

 ?。ㄒ唬┍镜貐^、本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和地方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會議和文件要求及領導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情況。

 ?。ǘ┍镜貐^、本部門食品安全工作重要動態。

 ?。ㄈ┦称钒踩ぷ髦械男虑闆r、新問題。

 ?。ㄋ模┦称钒踩话l事故(件)處置情況。

 ?。ㄎ澹┗鶎邮称钒踩ぷ鞯牡湫徒涷?。

 ?。┍镜貐^、本部門收集整理的有關食品安全工作意見、建議。

 ?。ㄆ撸┢渌枰獔笏偷闹匾畔?。

  第八條 各地區、各部門報送信息應當遵循下列要求:

 ?。ㄒ唬﹫笏托畔獙嵤虑笫?,客觀理性,防止以偏概全。

 ?。ǘ┬畔⑸婕暗那闆r、數據應注意時效性和可比性。

 ?。ㄈ┬畔⒎从车氖马?、數字、單位等應當準確。

 ?。ㄋ模┬畔⑦x材有新意,條理清晰,重點突出,文字簡練規范。

  第九條 各地區、各部門一般通過電子郵件向食品安全辦信息專用郵箱報送信息。書面信息報送食品安全辦值班室。

  對于暫時不宜公開的重要信息或涉密信息,應當采取密傳、交換、專人送遞等途徑報送。

  第十條 食品安全辦對各地區、各部門食品安全工作信息的報送和采用情況定期通報,對各單位食品安全信息報送工作進行考評。對信息報送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食品安全辦負責解釋,并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單位名稱)食品安全工作信息聯絡員信息

 

 

姓名

職務

電話

傳真

手機

電子郵件

注備注:上述信息請填寫完整,并于2月28日前以電子郵件、傳真方式反饋食品安全辦。

  聯系電話:010-63098705  63098709(傳真)

  Email:spxx128@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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