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42號)的要求,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在乳品行業開展項目(企業)審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消費[2010]598號),我市決定對市內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開展全面審核清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審核清理,確保我市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符合《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2009年修訂)》(工聯產業[2009]第48號)(可在工信部網站上查詢www.miit.gov.cn)相關準入要求,依法淘汰落后乳制品加工生產能力,關閉已建加工項目(企業)未達到行業準入條件中關于工藝與裝備、產品質量、能耗及水耗、環境衛生與保護、安全和社會責任要求的乳制品加工企業,保障乳制品質量安全。本次審查清理的范圍按照《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2009年修訂)》中乳制品的解釋來確定。
二、工作任務
(一)嚴格執行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濱海新區、各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發展改革委要嚴格按照《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2009年修訂)》中產業布局、行業準入、奶源供應、工藝技術與裝備、投資融資、產品結構、質量安全、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等相關要求,統籌規劃乳制品工業發展,提高乳品加工穩定可控奶源比例,提高乳制品生產集約化水平,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提升產業發展水平,提高產品質量,保障乳品質量安全。
(二)全面清理在建、擬建乳制品工業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按照誰核準誰負責清理審核工作的原則,開展對在建、擬建乳制品工業項目的全面清理工作,重點審核項目核準、環保、土地、城市規劃、信貸審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不符合清理內容中任何一項的在建項目,要令其停止建設,限期整改;對符合規定要求的在建項目,要在項目建設條件落實的基礎上,合理安排建設進度;對尚未開工的擬建項目,嚴格按照行業準入條件要求,重點加強對建設項目起始規模、配套奶源基地、布局合理性、出資人必備條件等方面的審核,防止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杜絕違規投資。對不符合準入條件的項目,不得核準。
(三)對已建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重新進行嚴格審核清理。濱海新區、各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對轄區內已建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重新進行嚴格的審核清理。審核已建乳制品加工項目(企業)要嚴格按照《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2009年修訂)》行業準入條件中關于工藝與裝備、產品質量、能耗及水耗、環境衛生與保護、安全和社會責任等相關要求進行。對未達到規定要求的項目(企業)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截止至2011年1月25日,逾期仍未達到準入條件要求的,將依法吊銷或注銷企業相關許可證照。
(四)對已獲得生產許可的乳制品生產企業重新進行生產許可條件審核。市各級質量監督部門將按照《關于對獲得生產許可的乳制品生產企業生產許可條件重新審核的通知》(國質檢食監函【2010】811號)精神和《關于發布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許可條件審查細則(2010版)和企業生產乳制品許可條件審查細則(2010版)的公告》(質檢總局公告2010年第119號)相關要求,對已獲得生產許可的乳制品生產企業重新進行嚴格審核。
三、進度安排
本次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審核清理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實施,于2011年1月25日前完成。
(一)區縣審核清理階段(實施方案下發日至2010年12月28日)
各乳制品企業按照項目(企業)的目前狀況,對照產業政策、行業標準及相關文件的要求,進行自查,并準備相關的文件資料。濱海新區、各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發展改革委要指導和督促項目(企業)做好自查工作。
濱海新區、各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轄區內所有已建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按照《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審核項目及審核要求一覽表》(附件4)的要求,開展重新審核清理工作。對未達到規定要求的項目(企業)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截止至2011年1月25日,逾期仍未達到準入條件要求的,將依法吊銷或注銷企業相關許可證照。濱海新區、各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10年12月28日前將審核情況及各企業《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審核清理登記表》(附件1、2)填報報送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濱海新區、各區縣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乳制品工業在建、擬建項目核準清理情況表》(附件3)的要求,摸清轄區內在建、擬建乳制品工業項目情況,2010年12月28日前將核準清理情況和《乳制品工業在建、擬建項目核準清理情況表》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二)檢查驗收階段(2010年12月29日至1月20日)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將會同市發改委等部門開展對乳制品行業項目(企業)審核清理工作的檢查驗收工作。對已建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經驗收合格的企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將出具證明其滿足《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2009年修訂)》規定的文書。對在建、擬建乳制品工業項目按照誰審批誰負責清理審核工作的原則,檢查驗收審核情況。
(三)工作總結階段(2010年1月21日至1月25日)
濱海新區、各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對轄區內審核清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包括核準清理的在建和擬建項目、重新審核清理的已建項目(企業),分析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對策措施。2011年1月25日前將總結情況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對已獲得生產許可的乳制品生產企業重新進行生產許可條件審核工作,由市質監局按照相關文件的要求,自行安排時間進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濱海新區、各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質監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部門和人員,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并認真做好工作總結和信息報送工作。
(二)協作配合,不留死角。濱海新區、各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改委、質監部門要協作配合,各司其職,形成合力,同時要加強與金融、工商、國土、環保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和信息溝通,使我市所有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納入審核清理范圍,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真空;
(三)做好資產清理,維護社會穩定。濱海新區、各區縣要把握政策界限,嚴格依法妥善處理好關停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的后續問題,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濱海新區、各區縣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要將落實負責此項工作的部門及工作人員(附件5),于2010年12月20日前反饋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本辦法及相關附件可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網站下載(www.tjeic.gov.cn),申報材料需同時申報電子版。
附件1: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審核清理登記表(匯總表)
附件2: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審核清理登記表(審核表)
附件3:乳制品工業在建、擬建項目核準清理情況表
附件4: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審核項目及審核要求一覽表
附件5:乳制品工業項目(企業)審核清理工作聯系人回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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