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德、宿松縣市場監管局: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和《關于白酒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復函》(質檢食監便函[2009]9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對我省白酒企業的管理,促進白酒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規范白酒企業生產許可證換證、變更、注銷等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限期完成過期白酒證書換證審查工作
對白酒生產企業因客觀條件限制(如企業改制,兼并,遷址,已動工改造的等),生產許可證在發文之日前過期且未換證的,應按以下要求限期完成換證審查工作:
(一)持白酒(液態)生產許可證,應自發文之日起1個月內向省局提出換證申請。
(二)持白酒、白酒(原酒)生產許可證,應自發文之日起3個月內向省局提出換證申請。
(三)以上企業提交換證申請時,除按照《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要求提交換證申請資料外,還應提供省經信委產業政策證明文件。
(四)如企業仍因客觀條件限制(如已動工的搬遷、改造),無法按以上要求按期完成換證審查的,應自發文之日起1個月內向省局提出延期換證的申請,省局根據企業情況適量延期。
其中企業提供延期申請資料包括:
1、企業延期申請。應說明延期理由及申請延期期限。
2、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所在市、直管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證明。
4、其他證明資料: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提供企業所在轄區經信委證明、當地政府征地拆遷文件、招商引資文件等。
(五)對未按以上要求完成過期換證審查工作的白酒、白酒(原酒)、白酒(液態)生產企業,省局將按照相關程序注銷其生產許可證書。
二、規范食品生產許可換證申請工作
(一)自發文之日起,白酒企業應于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前6個月提出換證申請。如有效期已不滿6個月的,企業需在有效期內盡快向省局提出換證申請。
(二)自發文之日起,白酒企業如因客觀條件限制(如已動工的搬遷、改造),無法按期完成換證審查的,應在有效期屆滿之前6個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并向省局提出延期換證的申請。如有效期已不滿6個月的,企業需在有效期內盡快向省局提出延期換證的申請。企業申請延期資料如第一條第三款所示,省局將根據企業情況適量延期。
(三)凡白酒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在發文之日后到期的,企業未按以上要求提出換證申請或延期換證申請,省局不再受理其換證申請,并將按照相關程序注銷其生產許可證書。
(四)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換證申請相關事宜應嚴格執行食品生產許可相關規定,并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三、監督管理
(一)各市、縣局要高度重視過期白酒證書換證審查工作,將文件精神傳達到轄區相關企業,督促企業按要求完成換證工作。并對轄區內白酒企業情況進行摸排調查,對截至發文之日生產許可證過期未換證的白酒企業信息進行匯總,并填寫匯總表(見附件),于2014年8月25日前報送省局。紙質版加蓋公章傳真至省局審批辦,電子版發送至審批辦電子信箱(ahspbsp@163.com)。
(二)食品生產許可證期滿后未取得新許可證(含正在審批過程中)的企業,一律停止生產銷售。各單位應加強對該類企業的日常監管,督促企業盡快完成換證審查。
(三)各市、縣局在開展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時,應嚴格執行食品生產許可相關規定,規范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保證食品生產許可工作質量。
聯系人:陳姍姍 電話(傳真):0551-62999794
趙維克 電話(傳真):0551-62999869
附件:白酒生產企業過期證書匯總表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8日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和《關于白酒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復函》(質檢食監便函[2009]9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對我省白酒企業的管理,促進白酒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規范白酒企業生產許可證換證、變更、注銷等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限期完成過期白酒證書換證審查工作
對白酒生產企業因客觀條件限制(如企業改制,兼并,遷址,已動工改造的等),生產許可證在發文之日前過期且未換證的,應按以下要求限期完成換證審查工作:
(一)持白酒(液態)生產許可證,應自發文之日起1個月內向省局提出換證申請。
(二)持白酒、白酒(原酒)生產許可證,應自發文之日起3個月內向省局提出換證申請。
(三)以上企業提交換證申請時,除按照《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要求提交換證申請資料外,還應提供省經信委產業政策證明文件。
(四)如企業仍因客觀條件限制(如已動工的搬遷、改造),無法按以上要求按期完成換證審查的,應自發文之日起1個月內向省局提出延期換證的申請,省局根據企業情況適量延期。
其中企業提供延期申請資料包括:
1、企業延期申請。應說明延期理由及申請延期期限。
2、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所在市、直管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證明。
4、其他證明資料: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提供企業所在轄區經信委證明、當地政府征地拆遷文件、招商引資文件等。
(五)對未按以上要求完成過期換證審查工作的白酒、白酒(原酒)、白酒(液態)生產企業,省局將按照相關程序注銷其生產許可證書。
二、規范食品生產許可換證申請工作
(一)自發文之日起,白酒企業應于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前6個月提出換證申請。如有效期已不滿6個月的,企業需在有效期內盡快向省局提出換證申請。
(二)自發文之日起,白酒企業如因客觀條件限制(如已動工的搬遷、改造),無法按期完成換證審查的,應在有效期屆滿之前6個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并向省局提出延期換證的申請。如有效期已不滿6個月的,企業需在有效期內盡快向省局提出延期換證的申請。企業申請延期資料如第一條第三款所示,省局將根據企業情況適量延期。
(三)凡白酒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在發文之日后到期的,企業未按以上要求提出換證申請或延期換證申請,省局不再受理其換證申請,并將按照相關程序注銷其生產許可證書。
(四)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換證申請相關事宜應嚴格執行食品生產許可相關規定,并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三、監督管理
(一)各市、縣局要高度重視過期白酒證書換證審查工作,將文件精神傳達到轄區相關企業,督促企業按要求完成換證工作。并對轄區內白酒企業情況進行摸排調查,對截至發文之日生產許可證過期未換證的白酒企業信息進行匯總,并填寫匯總表(見附件),于2014年8月25日前報送省局。紙質版加蓋公章傳真至省局審批辦,電子版發送至審批辦電子信箱(ahspbsp@163.com)。
(二)食品生產許可證期滿后未取得新許可證(含正在審批過程中)的企業,一律停止生產銷售。各單位應加強對該類企業的日常監管,督促企業盡快完成換證審查。
(三)各市、縣局在開展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時,應嚴格執行食品生產許可相關規定,規范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保證食品生產許可工作質量。
聯系人:陳姍姍 電話(傳真):0551-62999794
趙維克 電話(傳真):0551-62999869
附件:白酒生產企業過期證書匯總表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8日
附件1
白酒生產企業過期證書匯總表
上報單位:
序號 | 證書編號 | 企業名稱 | 產品名稱 | 住所 | 生產地址 | 檢驗方式 | 有限期至 | 發證日期 | 發證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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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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