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景平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綜合監管網絡訂餐食品安全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隨著“互聯網+餐飲服務”迅猛發展,網絡餐飲市場規模巨大,用戶眾多,深刻影響著群眾的日常生活。一直以來,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專項治理,持續強化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
一、已開展的主要工作
(一)健全管理制度。2017年11月,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印發《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針對網絡訂餐提出加強監督管理、規范經營行為的具體要求,明確了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和市場監管部門的責任和義務。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根據《辦法》規定,結合地方實際,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制度措施,出臺地方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制度。
(二)壓實主體責任。市場監管總局于2017年12月、2018年8月、2019年3月,3次約談美團、餓了么等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針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檢查結果和媒體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要求平臺限期整改,督促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強化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轄區內平臺、平臺分支機構或辦事處負責人進行約談,制定入網審查要點、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要求,督促平臺落實備案、審查登記、公示等責任義務。
(三)強化日常監管。市場監管總局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結合屬地實際,強化監管措施。北京研發“網絡訂餐監督管理系統”,建立網絡餐飲服務監管市、區、所監管體系,全面逐一開展線上線下巡查,實現“以網管網”工作機制。浙江建立“網絡訂餐智能監控系統”,開展入網餐飲單位線下檢查。江蘇、山東等地重點對網紅餐飲食品加大監管力度,實地檢查各網絡訂餐平臺銷量排名靠前的網紅店鋪。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網絡餐飲食品抽檢列入抽檢計劃,積極開展“你點我檢”等隨機抽檢活動,加大網絡餐飲食品抽檢力度。
(四)開展專項治理。2018年9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開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市監食經〔2018〕63號),部署各地自2018年10月起,開展為期4個月的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檢查行動,督促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提升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水平。專項檢查中,針對無證入網經營、線上公示信息不全、線下實體店環境衛生管理不到位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各地共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89230份,下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18.5萬家,取締無證經營9375家。立案查處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及其分支機構違法行為583件,立案查處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違法行為14153件,累計罰沒金額7929萬元。
(五)嚴打違法行為。公安部連續部署開展了“打四黑除四害”“打擊食品犯罪保衛餐桌安全”、打假“利劍行動”、“全國公安機關深化打擊食品藥品農資環境犯罪行動”等一系列專項行動,重拳打擊、重點治亂,近5年來年均偵破食品犯罪案件近2萬起,有力遏制了食品安全犯罪的猖獗勢頭。同時,公安部高度重視打擊偽造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違法犯罪行為,2018年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偵破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犯罪案件7300余起,有力打擊了此類違法犯罪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危害食品安全相關犯罪案件審判、指導工作,全國各級法院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危害食品安全相關犯罪的刑事政策。5年來,各級法院審理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生產、銷售偽劣食品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件2.9萬余件,生效判決人數3.8萬余人。對于食品經營新領域、新業態,網絡購物、訂餐中出現的一些食品安全問題,各級法院也密切關注、加強研究,運用司法手段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形成震懾。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正如您所描述的,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還存在一些問題。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聯合公安、司法等部門,進一步加強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一)落實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管理責任。督促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加強對各地的分支機構、代理商、合作商等的管理,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入網經營者的審查,確保平臺線上商戶是具有合法資質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強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進行抽查和監測,確保網絡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安全與實體店一致;加強對配送人員健康管理、配送容器清潔管理等,確保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污染;建立投訴舉報處理制度,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對涉及消費者食品安全的投訴舉報及時進行處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公示相關信息。要求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按照《辦法》規定,在網上公示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量化分級信息。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公示菜品名稱和主要原料名稱。消費者可依據公示信息選擇餐飲服務提供者及菜品。
(三)鼓勵推行“明廚亮灶”。鼓勵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設置接口,接入并展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明廚亮灶”視頻信息,公開后廚加工制作過程。鼓勵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明廚亮灶”,并在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上傳“明廚亮灶”視頻,主動接受消費者監督。
(四)以網管網、智能監管。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擴大智能監管方式的應用,利用信息化方法對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實施線上監測,以網管網,篩查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商戶證照等信息,將監測到的違法違規信息第一時間推送給轄區監管人員,提高問題發現率和監管靶向性。
(五)嚴懲重處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嚴厲打擊網絡訂餐違法行為,對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予以曝光。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未落實審查責任,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入網經營等突出問題從重處罰。對涉及的違法經營者在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同步清理,對涉及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同步查處,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司法部門。人民法院針對偽造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構成犯罪的,以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予以懲處;對于網絡訂餐中出現的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依法懲處,保持對違法行為嚴懲重處的高壓態勢。
(六)強化社會共治。充分發揮消費者、從業者、新聞媒體在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治理方面的作用。鼓勵消費者舉報線上公示信息不實、線下實體店經營不規范等問題。鼓勵外賣騎手舉報配送過程中發現的無證、實際取餐地址與公示地址不一致的餐飲店鋪。鼓勵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主動搜索分析平臺上消費者食品安全負面評論,開展自查。積極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消費者代表、媒體參與“你點我查”等活動。通過發揮各方面的力量,切實形成社會共治的局面。
感謝您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您提出的《關于綜合監管網絡訂餐食品安全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隨著“互聯網+餐飲服務”迅猛發展,網絡餐飲市場規模巨大,用戶眾多,深刻影響著群眾的日常生活。一直以來,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專項治理,持續強化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
一、已開展的主要工作
(一)健全管理制度。2017年11月,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印發《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針對網絡訂餐提出加強監督管理、規范經營行為的具體要求,明確了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和市場監管部門的責任和義務。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根據《辦法》規定,結合地方實際,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制度措施,出臺地方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制度。
(二)壓實主體責任。市場監管總局于2017年12月、2018年8月、2019年3月,3次約談美團、餓了么等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針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檢查結果和媒體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要求平臺限期整改,督促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強化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轄區內平臺、平臺分支機構或辦事處負責人進行約談,制定入網審查要點、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要求,督促平臺落實備案、審查登記、公示等責任義務。
(三)強化日常監管。市場監管總局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結合屬地實際,強化監管措施。北京研發“網絡訂餐監督管理系統”,建立網絡餐飲服務監管市、區、所監管體系,全面逐一開展線上線下巡查,實現“以網管網”工作機制。浙江建立“網絡訂餐智能監控系統”,開展入網餐飲單位線下檢查。江蘇、山東等地重點對網紅餐飲食品加大監管力度,實地檢查各網絡訂餐平臺銷量排名靠前的網紅店鋪。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網絡餐飲食品抽檢列入抽檢計劃,積極開展“你點我檢”等隨機抽檢活動,加大網絡餐飲食品抽檢力度。
(四)開展專項治理。2018年9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開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市監食經〔2018〕63號),部署各地自2018年10月起,開展為期4個月的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檢查行動,督促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提升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水平。專項檢查中,針對無證入網經營、線上公示信息不全、線下實體店環境衛生管理不到位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各地共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89230份,下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18.5萬家,取締無證經營9375家。立案查處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及其分支機構違法行為583件,立案查處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違法行為14153件,累計罰沒金額7929萬元。
(五)嚴打違法行為。公安部連續部署開展了“打四黑除四害”“打擊食品犯罪保衛餐桌安全”、打假“利劍行動”、“全國公安機關深化打擊食品藥品農資環境犯罪行動”等一系列專項行動,重拳打擊、重點治亂,近5年來年均偵破食品犯罪案件近2萬起,有力遏制了食品安全犯罪的猖獗勢頭。同時,公安部高度重視打擊偽造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違法犯罪行為,2018年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偵破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犯罪案件7300余起,有力打擊了此類違法犯罪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危害食品安全相關犯罪案件審判、指導工作,全國各級法院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危害食品安全相關犯罪的刑事政策。5年來,各級法院審理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生產、銷售偽劣食品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件2.9萬余件,生效判決人數3.8萬余人。對于食品經營新領域、新業態,網絡購物、訂餐中出現的一些食品安全問題,各級法院也密切關注、加強研究,運用司法手段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形成震懾。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正如您所描述的,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還存在一些問題。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聯合公安、司法等部門,進一步加強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一)落實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管理責任。督促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加強對各地的分支機構、代理商、合作商等的管理,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入網經營者的審查,確保平臺線上商戶是具有合法資質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強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進行抽查和監測,確保網絡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安全與實體店一致;加強對配送人員健康管理、配送容器清潔管理等,確保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污染;建立投訴舉報處理制度,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對涉及消費者食品安全的投訴舉報及時進行處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公示相關信息。要求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按照《辦法》規定,在網上公示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名稱、地址、量化分級信息。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公示菜品名稱和主要原料名稱。消費者可依據公示信息選擇餐飲服務提供者及菜品。
(三)鼓勵推行“明廚亮灶”。鼓勵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設置接口,接入并展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明廚亮灶”視頻信息,公開后廚加工制作過程。鼓勵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明廚亮灶”,并在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上傳“明廚亮灶”視頻,主動接受消費者監督。
(四)以網管網、智能監管。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擴大智能監管方式的應用,利用信息化方法對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實施線上監測,以網管網,篩查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商戶證照等信息,將監測到的違法違規信息第一時間推送給轄區監管人員,提高問題發現率和監管靶向性。
(五)嚴懲重處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嚴厲打擊網絡訂餐違法行為,對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予以曝光。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未落實審查責任,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入網經營等突出問題從重處罰。對涉及的違法經營者在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同步清理,對涉及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同步查處,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司法部門。人民法院針對偽造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構成犯罪的,以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予以懲處;對于網絡訂餐中出現的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依法懲處,保持對違法行為嚴懲重處的高壓態勢。
(六)強化社會共治。充分發揮消費者、從業者、新聞媒體在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治理方面的作用。鼓勵消費者舉報線上公示信息不實、線下實體店經營不規范等問題。鼓勵外賣騎手舉報配送過程中發現的無證、實際取餐地址與公示地址不一致的餐飲店鋪。鼓勵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主動搜索分析平臺上消費者食品安全負面評論,開展自查。積極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消費者代表、媒體參與“你點我查”等活動。通過發揮各方面的力量,切實形成社會共治的局面。
感謝您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