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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總局關于進口巴基斯坦芒果植物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2013年第126號)

   2013-09-22 227
核心提示:根據我國專家對巴基斯坦芒果的有害生物風險分析結果,結合進口芒果檢驗檢疫情況,經中巴兩國檢驗檢疫部門協商,雙方修訂并重新簽
根據我國專家對巴基斯坦芒果的有害生物風險分析結果,結合進口芒果檢驗檢疫情況,經中巴兩國檢驗檢疫部門協商,雙方修訂并重新簽署了《關于巴基斯坦芒果輸往中國植物衛生條件議定書》。即日起,進口巴基斯坦芒果須符合《進口巴基斯坦芒果植物檢驗檢疫要求》(見附件)。
 
  附件:進口巴基斯坦芒果植物檢驗檢疫要求
 
  質檢總局
 
  2013年9月16日
 
  附件
 
  進口巴基斯坦芒果植物檢驗檢疫要求
 
  一、法律法規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三) 《進境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68號)。
 
  (四) 《關于巴基斯坦芒果輸往中國植物衛生條件議定書》。
 
  二、允許進境的商品名稱
 
  芒果,學名:Mangifera indica Linn,英文名:Mango。
 
  三、允許的產地
 
  巴基斯坦全境。
 
  四、批準的果園和包裝廠
 
  出口芒果果園、包裝廠及熱水處理設施均須在巴基斯坦國家食品安全研究部注冊,并經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備案。獲得批準的果園、包裝廠及熱水處理設施名單可在質檢總局網站上查詢。
 
  五、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
 
  (一)桃實蠅     Bactrocera zonata
 
  (二)芒果果核象 Sternochetus mangiferae
 
  (三)芒果果肉象 Stemochetus frigidus
 
  (四)芒果白輪蚧 Aulacas tubercularis
 
  (五)灰白片盾蚧 Parlatoria crypta
 
  (六)東京蠣蚧   Lepidosaphes tokionis
 
  (七)突脛果實蠅 Bactrocera correcta
 
  (八)煤炱病     Capnodium ramosum
 
  (九)芒果畸形病 Fusarium moniliforme var. subglutinans
 
  六、出口前要求
 
  (一)果園管理。
 
  巴方應在芒果生長和收獲期對果園進行監測和調查,確保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得到控制。在出口季節開始前,由雙方共同或單獨由巴方開展果園監測。巴方應向中方提供相關年度報告。
 
  (二)加工包裝。
 
  1. 所有包裝廠、儲藏庫必須建立溯源體系,保證出口水果可追溯至注冊的果園。如包裝廠與熱水處理企業分開的,應可通過相關的處理企業追溯到果園。
 
  2. 芒果收獲后的包裝處理須在巴方的嚴格監管下進行,要經過人工選果、水洗、烘干等工序。如使用殺菌劑,應當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3. 芒果不得帶土壤、昆蟲、螨類、軟體動物、爛果和植物殘體。芒果須經過熱水處理,以降低桃實蠅傳帶風險。
 
  4. 芒果包裝材料應干凈衛生、未使用過,符合中國植物檢疫和衛生安全要求。每個包裝箱應用中文標明“本產品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用英文標明芒果品種、產地、果園(生產者)、儲藏庫、包裝廠和熱水處理企業信息。
 
  5. 芒果須使用密閉集裝箱運輸,并加施封識。集裝箱抵達中國港口時封識應完好無損。
 
  (三)熱水處理要求。
 
  熱水處理設施須在巴方注冊并經中方專家現場測試合格。熱水溫度48℃,處理時間不少于1小時。
 
  (四)植物檢疫證書要求。
 
  芒果出口前,巴方須對芒果實施檢驗檢疫,合格的出具植物檢疫證書,并在證書附加聲明中注明“The mango fruit is inspected and treated in compli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established by the protocol signed between China and Pakistan”(該批芒果按照中國和巴基斯坦簽署的議定書要求進行了檢疫和處理)。同時,在證書中要注明處理方法和技術指標。此外,應隨附熱水處理溫度探針校正報告和處理溫度記錄。
 
  七、進境檢驗檢疫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以下要求實施檢驗檢疫。
 
  (一)有關證書核查。
 
  1. 核查進口芒果是否附有質檢總局頒發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2. 核查植物檢疫證書是否符合第六條第(四)項規定。
 
  (二)進境檢驗檢疫。
 
  1. 根據《檢驗檢疫工作手冊》植物檢驗檢疫分冊有關規定,對進口芒果實施檢驗檢疫。
 
  2. 由經檢疫處理培訓合格的檢驗檢疫人員,結合植檢證書及隨附的熱水處理溫度探針校正報告和處理溫度記錄,根據檢驗檢疫結果,判定熱水處理是否有效。
 
  八、不符合要求的處理
 
  (一)如有關證書不符合第六條第(四)項要求,不得接受報檢。
 
  (二)如發現來自未經批準的果園、包裝廠、儲藏庫或熱水處理設施的芒果,則該批貨物不準入境。
 
  (三)如判定熱水處理無效,則對該批貨物不準入境。
 
  (四)如發現包裝不符合第六條第(二)項有關規定,則該批貨物不準入境。
 
  (五)如發現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則對該批貨物作退運、銷毀或檢疫除害處理。同時,中方將立即向巴方通報,并視情況暫停相關果園和包裝廠的芒果進口,或者暫停巴基斯坦芒果輸華,直至巴方查清原因,采取適當措施。
 
  (六)如不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九、回顧性審查
 
  (一)如果在巴基斯坦輸華芒果上發現其他有害生物,中方將作進一步風險評估,一旦評估認為是檢疫性有害生物的,中方將依法采取相應的檢疫措施。
 
  (二)為確保有關風險管理措施和操作要求的有效落實,質檢總局將定期對《進口巴基斯坦芒果植物檢驗檢疫要求》執行情況進行回顧性審查。根據審查結果,可對《進口巴基斯坦芒果植物檢驗檢疫要求》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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