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委辦公廳《關于加強科技創新促進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的決定》(黔黨發〔2011〕27號)和省科技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加強科技創新加快科技進步獎勵補助辦法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黔科通〔2012〕114號)的規定,以及2020年省市場監管局標準化專項經費的預算及執行情況,現就開展2020年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補助的項目數量
根據2020年標準化專項經費的預算及執行情況,及有關文件規定,本年度擬補助國家標準制定項目總數不超過3項,每個項目20萬元(項目方向:大數據1個,其他2個);補助地方標準制定項目總數不超過16項,每個項目5萬元(項目方向:工業3個,農業6個,服務業4個,大數據3個)。
二、申報單位條件
(一)貴州省境內注冊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二)申報單位有效貫徹執行標準化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三)申報單位3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和公共衛生等責任事故,社會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四)申報單位為標準第一起草單位或組織單位。
三、申報項目條件
2020年度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申報分為國家標準制定補助和地方標準制定補助兩大類,按標準項目進行申報,每個單位(獨立的二級法人單位,可單獨申報)每年度每一大類,只可申報一個項目(系列標準和標準體系,如果是同一單位牽頭制定,原則上按一個項目計算),并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未獲得過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
(二)項目已經正式發布,且于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正式實施;
(三)項目符合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支持發展產業的項目,對貴州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的促進作用;
(四)依據省市場監管局、省大數據局《關于支持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貴州大數據)建設發展的若干措施》(黔市監標〔2019〕5號)的精神,為加快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貴州大數據)建設發展,大數據有關標準實施時間不限制,2016年1月1日起正式發布即可。
四、申報方式及材料報送
(一)申報單位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申報材料。
(二)申報材料包括:
1.申報表。申報單位應當真實、全面、完整地填寫《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申報表》(附件1)。
2.自我評價表。申報單位應當對照《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申報表》的內容,對申報項目進行自我評價,并真實注明自身存在的不足或差距,形成《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自我評價表》(附件2)。
3.相關證實性材料。申報單位應當提供與《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申報表》和《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自我評價表》相關的證明材料,特別是證明“符合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支持發展產業的項目,對貴州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的促進作用”的相關材料,包括(不限于)文件、公告、證書和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審計報表、統計數據等。
4.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數據,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補助的,本次申報作廢,且該單位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5.申報材料包括紙質版(一式六份)和電子版。
(三)申報時間及聯系方式: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止。
聯 系 人:周 明;
聯系電話:0851-85827953;
電子郵箱:gzzjzm2005@163.com;
地? 址:貴州省貴陽市中華南路66號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1704房間;
郵? 編:550001。
五、申報材料的評審方式
業務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組織專家評審會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
六、項目補助的確定方法
項目申報數量小于等于本年度補助數量時,凡是初審和專家審查合格的項目,均給予補助。
項目申報數量大于年度補助數量時,對初審和專家審查合格的,按得分從高到低排序,得分靠前的項目給予補助;未獲補助的項目,下一年度符合條件的,可繼續申報。
有關審查結果的信息將在省市場監管局網站上公示。
附件:
1、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申報表.doc
2、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自我評價表.doc
2020年7月13日
根據省委辦公廳《關于加強科技創新促進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的決定》(黔黨發〔2011〕27號)和省科技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加強科技創新加快科技進步獎勵補助辦法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黔科通〔2012〕114號)的規定,以及2020年省市場監管局標準化專項經費的預算及執行情況,現就開展2020年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補助的項目數量
根據2020年標準化專項經費的預算及執行情況,及有關文件規定,本年度擬補助國家標準制定項目總數不超過3項,每個項目20萬元(項目方向:大數據1個,其他2個);補助地方標準制定項目總數不超過16項,每個項目5萬元(項目方向:工業3個,農業6個,服務業4個,大數據3個)。
二、申報單位條件
(一)貴州省境內注冊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二)申報單位有效貫徹執行標準化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三)申報單位3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和公共衛生等責任事故,社會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四)申報單位為標準第一起草單位或組織單位。
三、申報項目條件
2020年度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申報分為國家標準制定補助和地方標準制定補助兩大類,按標準項目進行申報,每個單位(獨立的二級法人單位,可單獨申報)每年度每一大類,只可申報一個項目(系列標準和標準體系,如果是同一單位牽頭制定,原則上按一個項目計算),并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未獲得過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
(二)項目已經正式發布,且于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正式實施;
(三)項目符合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支持發展產業的項目,對貴州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的促進作用;
(四)依據省市場監管局、省大數據局《關于支持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貴州大數據)建設發展的若干措施》(黔市監標〔2019〕5號)的精神,為加快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貴州大數據)建設發展,大數據有關標準實施時間不限制,2016年1月1日起正式發布即可。
四、申報方式及材料報送
(一)申報單位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申報材料。
(二)申報材料包括:
1.申報表。申報單位應當真實、全面、完整地填寫《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申報表》(附件1)。
2.自我評價表。申報單位應當對照《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申報表》的內容,對申報項目進行自我評價,并真實注明自身存在的不足或差距,形成《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自我評價表》(附件2)。
3.相關證實性材料。申報單位應當提供與《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申報表》和《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自我評價表》相關的證明材料,特別是證明“符合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支持發展產業的項目,對貴州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的促進作用”的相關材料,包括(不限于)文件、公告、證書和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審計報表、統計數據等。
4.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數據,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補助的,本次申報作廢,且該單位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5.申報材料包括紙質版(一式六份)和電子版。
(三)申報時間及聯系方式: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止。
聯 系 人:周 明;
聯系電話:0851-85827953;
電子郵箱:gzzjzm2005@163.com;
地? 址:貴州省貴陽市中華南路66號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1704房間;
郵? 編:550001。
五、申報材料的評審方式
業務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組織專家評審會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
六、項目補助的確定方法
項目申報數量小于等于本年度補助數量時,凡是初審和專家審查合格的項目,均給予補助。
項目申報數量大于年度補助數量時,對初審和專家審查合格的,按得分從高到低排序,得分靠前的項目給予補助;未獲補助的項目,下一年度符合條件的,可繼續申報。
有關審查結果的信息將在省市場監管局網站上公示。
附件: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