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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中綠標〔2020〕157號)

   2020-12-28 861
核心提示:各省級工作機構: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黨組要統籌抓好冬季農業生產、兩節農產品保供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
各省級工作機構: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黨組“要統籌抓好冬季農業生產、‘兩節’農產品保供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兩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現就整個綠色食品工作系統做好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監督檢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確保“兩節”期間綠色優質農產品質量安全和有效供給意義重大,各級工作機構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增強風險意識,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元旦和春節期間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質量安全。
 
    二、各級工作機構要按照當地黨委政府以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相關工作部署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要求,積極配合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和各項監管工作,主動開展知識普及宣傳、生產主體檢查指導和標志市場監察等工作。
 
    三、切實加強新版《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NY/T 393-2020)宣貫培訓工作,緊密聯系依托地方農業技術推廣部門,深入田間地頭,指導生產企業和農戶科學規范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落實綠色食品標準和操作規程。
 
    四、加強輿情監測,對各類謠言或惡意炒作的,要主動應對、加強科普,盡可能降低負面影響。對綠色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要在本地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部門的領導下,按照《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綠色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迅速報告、果斷處置,依照相關程序和規定,依法嚴肅處理。
 
    特此通知。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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