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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2888號建議的答復|關于加大對農村種養殖業污染治理力度的建議

   2019-09-23 504
核心提示:趙會杰代表:您提出的關于加大對農村種養殖業污染治理力度的建議收悉。經商財政部,現答復如下。一、關于加大農村養殖業污染治理
趙會杰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大對農村種養殖業污染治理力度的建議收悉。經商財政部,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加大農村養殖業污染治理力度
 
    近年來,中央持續加大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支持力度,先后支持585個畜牧大縣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以規模養殖場為重點,支持建設糞污收集、貯存、處理、利用設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水平和處理能力得到明顯提高。2018年,我部制定了《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試行)》,明確規定規模養殖場固體糞便及污水暫存池(場)設計應當依據的國家標準,確保規模養殖場糞污暫存池(場)滿足防滲、防雨、防溢流的要求。為強化監督管理,我部聯合生態環境部印發《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將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情況以及畜禽規模養殖環評制度落實情況納入考核范圍。同時,依托畜禽規模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系統,全面掌握養殖場畜牧生產和糞污處理利用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整改,強化了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信息化監管手段。下一步,我部將優化畜禽養殖區域布局,繼續推進畜牧大縣畜禽糞污資源化,實現整縣推進項目全覆蓋,推動形成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可持續運行機制。
 
    二、關于推進農膜回收利用和加大可降解地膜推廣力度
 
    我部印發了《農膜回收行動方案》,明確到2020年,全國農膜回收網絡不斷完善,資源化利用水平不斷提升,農膜回收利用率達到80%以上,“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2017年起,我部在甘肅、新疆、內蒙古3個重點用膜省區,選擇100個覆膜面積10萬畝以上的縣,整縣推進、連片實施,建立以舊換新、經營主體上交、專業化組織回收、加工企業回收等多種方式的回收利用機制,不斷完善廢舊農膜回收利用體系,形成技術可推廣、運營可持續、政策可落地、機制可復制的示范樣板。2019年,中央財政安排10億元,支持內蒙古等省(區)開展旱作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要求各有關省份加強殘膜回收,積極探索殘膜污染防治方法,推行先回收利用后補助政策,杜絕超薄地膜進入農資市場。
 
    2018年,我部將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技術列為十項重大引領性農業技術之一,全面推廣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普通PE地膜,避免普通PE地膜殘留破壞土壤結構、影響農事作業、降低農產品品質。同年,中央財政在我部部門預算中安排資金支持全國13個省(區、市)開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大田試驗示范,建立了17個千畝全生物降解地膜試驗示范區。我部統一印發實施方案,要求各地按照《全生物降解農用地面覆蓋薄膜》(GB/T35795-2017)推薦標準,篩選適宜區域栽培的全生物降解地膜產品。下一步,我部將繼續推進農膜回收行動,做好試點工作,總結成功經驗,加強農膜污染治理工作。繼續深入開展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技術示范推廣,完善全生物降解地膜評價標準體系,推動全生物降解地膜大田應用。
 
    三、關于加強高毒高風險農藥管理
 
    為逐步減少高毒農藥的使用,我部高度重視,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強化高毒農藥監管。一是加快高毒高風險農藥淘汰步伐。2002年以來,我部在開展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已對67種高毒高風險農藥采取了禁限用措施,其中禁止使用的農藥54種,限制使用農藥22種。二是加強高毒高風險農藥管理。在試點基礎上,制定發布《限制使用農藥名錄(2017)》,在全國范圍組織推行高毒農藥等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采取專柜銷售、實名購買、購銷臺賬、溯源管理,實現從生產、流通到使用的全程監管。同時,禁止通過互聯網經營銷售高毒農藥。嚴格限制高毒農藥使用,不得用于果菜茶生產。三是加快低毒低風險農藥推廣應用。鼓勵生產企業和科研機構加快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研發、登記,開展高效低毒化學農藥和生物農藥示范推廣補助試點,逐步減少高毒高風險農藥用量。下一步,我部將加大力度、強化措施,全面開展高毒高風險農藥淘汰工作,力爭5年內分期分批淘汰現存的10種高毒農藥。
 
    感謝您對農業環境治理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對我部工作給予支持。
 
    聯系單位及電話:農業農村部科技教育司 010-59193038
 
    農業農村部
 
    2019年9月18日


 
標簽: 養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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