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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品的出口退稅率清單

   2006-10-24 479
核心提示:根據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和增補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的
    根據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和增補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的通知》(財稅[2006]139號),部分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稅率由5%或11%提高到13%,具體商品名稱及稅號見下表:

            以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稅率清單


 標簽:原料 農產品 出口 

 
標簽: 原料 農產品 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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