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出口食品衛生質量,適應國際貿易需要,規定出口食品的加工廠、屠宰場、冷庫、倉庫(簡稱廠庫)必須按照《出口食品廠、庫衛生注冊細則》的規定,向所在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注冊。廠庫必須符合《出口食品廠、庫衛生要求》;向國外注冊的要符合有關進口國家衛生當局規定的獸醫、衛生要求。出口食品廠、庫在取得注冊證書和批準編號后,方準加工生產或者儲存出口食品。對出口食品施行獸醫檢疫和衛生檢驗按下列規定辦理:
?。ǎ保┻M口國家衛生當局對食品的獸醫檢疫和衛生質量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檢驗。
?。ǎ玻┏隹谫Q易合同對食品的獸醫檢疫和衛生質量有具體規定的,按合同規定檢驗。
(3)出口貿易合同沒有具體規定獸醫檢疫和衛生質量要求,進口國家不要求出具獸醫、衛生證書的食品,按照國家食品衛生標準或者出口食品質量檢驗標準檢驗。
對出口食品檢驗放行有如下規定:
?。ǎ保Τ隹谑称罚洐z驗合格的,按照規定簽發獸醫、衛生證書;對于國外不要求出具獸醫、衛生證書的,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印章放行。但應辦理注冊,并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對沒有取得注冊證書和批準編號的出口食品廠、庫的產品不予簽發上述證單;
(2)海關對一切出口食品,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書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的放行印章驗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