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綏中、昌圖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技術機構:
經省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將《遼寧省質量技術 監督系統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5年3月13日
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運行機制,及時采取措施,有序、高效地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遼寧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遼寧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省境內由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引發食品安全事故(以下簡稱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并依法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事故定性調查。
1.4事故分級
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按照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I級)、重大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Ⅲ級)、一般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Ⅳ級)。事故等級依據各級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的級別確定。
2機構及職責
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省局)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機構由領導機構、組織機構、工作機構組成。
2.1領導機構。成立以省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領導任副組長,有關處室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省局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以下簡稱指揮小組)。
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由省局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管處、辦公室、財務處、政策法規宣傳處、標準化處、執法督查處、監察室、信息中心、后勤服務中心、遼寧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沈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大連市產品質量檢測研究院等組成。
指揮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部署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事故應急處置重大事項的決策,研究解決事故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審議批準上報事故的重要信息;審核批準事故處理結果報告。
2.2組織機構。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指揮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局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管處。負責貫徹落實指揮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收集、整理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信息,向指揮小組、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完成指揮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3工作機構。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小組下設事故調查組、專家咨詢組、檢測鑒定組、信息報告組、綜合保障組五個工作小組,分別展開相關工作,并隨時向指揮小組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2.3.1事故調查組。由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管處、政策法規宣傳處、標準化處、執法督查處、監察室等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事故處置措施的制定、實施,監督檢查處置措施的落實,指揮現場處置、緊急處置,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作出調查結論。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
2.3.2專家咨詢組。由指揮小組辦公室從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家庫中選取有關專家組成。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3檢測鑒定組。由遼寧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沈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大連市產品質量檢測研究院的有關專家組成。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處理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負責抽樣檢驗,組織出具檢驗報告,分析事故原因。
2.3.4信息報告組。由辦公室、政策法規宣傳處、信息中心等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信息收集、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
2.3.5綜合保障組。由財務處、后勤服務中心等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經費物資保障。
3事故信息處置措施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包括承擔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管工作的部門)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依法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并通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3.1事故信息監測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所屬食品相關產品檢驗機構要指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信息監測工作。監測的信息主要從執法檢查、日常巡查、監督抽查、風險監測、投訴舉報、相關部門通報、各類媒體披露與報道的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信息中采集,經分析整理和初步評估后根據具體情況向上級部門報告。
3.2事故信息報告
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食品相關產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事故發生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接到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逐級向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并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報,重大以上的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可越級上報,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基本概況)、時間、地點、危害程度、救治單位、事故簡要經過、已采取措施、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隨時報告工作進展。
3.3事故信息研判
省局指揮小組辦公室接收到有關事故信息后應當進行研判分析,必要時召集有關專家和監管人員對造成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果以及危害程度進行科學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報指揮小組。
3.4事故的預警
省局指揮小組根據事故信息研判結論及時向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報相關事故情況,同時可以在本系統內部發布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預警信息發布后,系統內各相關部門應當立即做出預警響應,按有關工作要求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各相關部門應確保24小時值守,保持通信聯絡暢通。
4事故的分級響應
4.1特別重大及重大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Ⅰ級、Ⅱ級)
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省政府批準后,由省政府應急指揮部啟動。省局指揮小組啟動應急預案,按照國家及省政府應急指揮部的指示,領導、組織、協調、部署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開展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其他有關部門調查處置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
市、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啟動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2較大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
Ⅲ級應急響應由事故所在地市級人民政府啟動。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啟動應急預案,按照市政府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要求指示,領導、組織、協調、部署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開展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其他有關部門調查處置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
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啟動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必要時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3一般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Ⅳ級)
Ⅳ級應急響應由事故所在地縣(市、區)級人民政府啟動。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啟動應急預案,按照縣(市、區)政府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要求指示,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其他有關部門調查處置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
必要時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4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到達現場后,立即封存可能導致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發生的食品相關產品及原輔材料,封存可能被污染的生產工具設備和造成事故的生產工具設備,查封、扣押進貨記錄、銷售記錄、檢驗記錄、配料記錄等生產工作記錄,對事故現場有效控制,防止現場毀壞和證據滅失。
4.5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后,事故調查組和檢測鑒定組立即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調查,查明造成事故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批量、銷售數量、銷售去向;查明所用原輔材料及原輔材料來源;組織開展抽樣檢驗;盡快查明事故原因。
4.6緊急處置
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調查和事故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責令生產企業依法召回、銷毀事故食品相關產品、停止生產和銷售,采取措施杜絕流入市場;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相關部門、問題原料來源地相關部門、事故食品相關產品銷往地相關部門或可能涉及的地區相關部門通報情況。
5事故的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依據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管工作職責,按有關規定積極組織和落實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保障正常生產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5.2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3表彰獎勵
在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
5.4總結報告
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指揮小組辦公室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
6保障措施
6.1人員保障
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各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和技術專家參加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建立省局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家庫。
6.2物資保障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保障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
6.3預案演練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組織開展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
7附則
7.1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制定本部門的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2 本預案由省局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管處負責解釋。
7.3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經省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將《遼寧省質量技術 監督系統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5年3月13日
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運行機制,及時采取措施,有序、高效地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遼寧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遼寧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省境內由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引發食品安全事故(以下簡稱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并依法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事故定性調查。
1.4事故分級
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按照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I級)、重大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Ⅲ級)、一般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Ⅳ級)。事故等級依據各級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的級別確定。
2機構及職責
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省局)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機構由領導機構、組織機構、工作機構組成。
2.1領導機構。成立以省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領導任副組長,有關處室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省局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以下簡稱指揮小組)。
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由省局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管處、辦公室、財務處、政策法規宣傳處、標準化處、執法督查處、監察室、信息中心、后勤服務中心、遼寧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沈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大連市產品質量檢測研究院等組成。
指揮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部署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事故應急處置重大事項的決策,研究解決事故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審議批準上報事故的重要信息;審核批準事故處理結果報告。
2.2組織機構。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指揮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局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管處。負責貫徹落實指揮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收集、整理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信息,向指揮小組、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完成指揮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3工作機構。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小組下設事故調查組、專家咨詢組、檢測鑒定組、信息報告組、綜合保障組五個工作小組,分別展開相關工作,并隨時向指揮小組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2.3.1事故調查組。由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管處、政策法規宣傳處、標準化處、執法督查處、監察室等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事故處置措施的制定、實施,監督檢查處置措施的落實,指揮現場處置、緊急處置,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作出調查結論。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
2.3.2專家咨詢組。由指揮小組辦公室從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家庫中選取有關專家組成。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3檢測鑒定組。由遼寧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沈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大連市產品質量檢測研究院的有關專家組成。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處理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負責抽樣檢驗,組織出具檢驗報告,分析事故原因。
2.3.4信息報告組。由辦公室、政策法規宣傳處、信息中心等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信息收集、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
2.3.5綜合保障組。由財務處、后勤服務中心等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經費物資保障。
3事故信息處置措施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包括承擔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管工作的部門)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依法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并通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3.1事故信息監測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所屬食品相關產品檢驗機構要指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信息監測工作。監測的信息主要從執法檢查、日常巡查、監督抽查、風險監測、投訴舉報、相關部門通報、各類媒體披露與報道的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信息中采集,經分析整理和初步評估后根據具體情況向上級部門報告。
3.2事故信息報告
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食品相關產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事故發生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接到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逐級向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并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報,重大以上的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可越級上報,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基本概況)、時間、地點、危害程度、救治單位、事故簡要經過、已采取措施、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隨時報告工作進展。
3.3事故信息研判
省局指揮小組辦公室接收到有關事故信息后應當進行研判分析,必要時召集有關專家和監管人員對造成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果以及危害程度進行科學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報指揮小組。
3.4事故的預警
省局指揮小組根據事故信息研判結論及時向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報相關事故情況,同時可以在本系統內部發布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預警信息發布后,系統內各相關部門應當立即做出預警響應,按有關工作要求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各相關部門應確保24小時值守,保持通信聯絡暢通。
4事故的分級響應
4.1特別重大及重大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Ⅰ級、Ⅱ級)
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省政府批準后,由省政府應急指揮部啟動。省局指揮小組啟動應急預案,按照國家及省政府應急指揮部的指示,領導、組織、協調、部署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開展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其他有關部門調查處置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
市、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啟動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2較大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
Ⅲ級應急響應由事故所在地市級人民政府啟動。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啟動應急預案,按照市政府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要求指示,領導、組織、協調、部署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開展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其他有關部門調查處置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
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啟動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必要時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3一般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Ⅳ級)
Ⅳ級應急響應由事故所在地縣(市、區)級人民政府啟動。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啟動應急預案,按照縣(市、區)政府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要求指示,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其他有關部門調查處置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
必要時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4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到達現場后,立即封存可能導致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發生的食品相關產品及原輔材料,封存可能被污染的生產工具設備和造成事故的生產工具設備,查封、扣押進貨記錄、銷售記錄、檢驗記錄、配料記錄等生產工作記錄,對事故現場有效控制,防止現場毀壞和證據滅失。
4.5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后,事故調查組和檢測鑒定組立即趕赴現場進行事故調查,查明造成事故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批量、銷售數量、銷售去向;查明所用原輔材料及原輔材料來源;組織開展抽樣檢驗;盡快查明事故原因。
4.6緊急處置
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調查和事故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責令生產企業依法召回、銷毀事故食品相關產品、停止生產和銷售,采取措施杜絕流入市場;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相關部門、問題原料來源地相關部門、事故食品相關產品銷往地相關部門或可能涉及的地區相關部門通報情況。
5事故的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依據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監管工作職責,按有關規定積極組織和落實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保障正常生產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5.2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3表彰獎勵
在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
5.4總結報告
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指揮小組辦公室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
6保障措施
6.1人員保障
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各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和技術專家參加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建立省局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家庫。
6.2物資保障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保障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
6.3預案演練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組織開展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
7附則
7.1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制定本部門的食品相關產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2 本預案由省局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管處負責解釋。
7.3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