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和香港衛生福利及食物局3月1日會談達成的共識,定于3月22日恢復內地冰鮮和冷凍禽肉供港,為確保恢復供港后冰鮮和冷凍禽肉的安全衛生,各局應在嚴格遵照《內地供港冰鮮禽肉的檢驗檢疫要求》(見附件1)和《內地供港冷藏禽肉的檢驗檢疫要求》(見附件2)的基礎上,按照以下要求加強對出口養殖、加工、倉儲和運輸等環節的檢驗檢疫:
一、原料控制
加強對備案養殖場的巡查和防疫管理,用于屠宰加工冰鮮禽肉的禽只須來自供港活禽注冊場,用于屠宰加工冷凍禽肉的禽只須來自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備案的養殖場或供港活禽注冊場,并且該場在過去半年未發生禽流感病例。
二、疫情監測和防疫消毒
加強供港活禽的疫情監測。每批出口供宰活禽在出欄前5天隔離檢疫,除每天進行臨床觀察記錄外還要進行H5禽流感的熒光RT—PCR檢測,每個飼養群不少于30只,經觀察和檢測合格的活禽,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官方獸醫簽發證明文件,并在簽發后的3天內運抵屠宰場;用于屠宰加工冰鮮禽肉的禽只須在屠宰當日出口;活禽送宰運輸須封閉運輸,且不得途經疫區。
加強進出各養殖場運輸工具、籠具等的防疫消毒,未經徹底消毒的車輛和籠具,不得進入各注冊養殖場。
三、對屠宰場、加工廠的監管
進一步嚴格檢驗檢疫駐廠獸醫監管制度,加強宰前、宰后的檢驗檢疫,合格產品按香港食環署要求加貼標識,加強對加工和存貯的監管,未經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駐廠獸醫監督生產的冰鮮、冷凍禽肉,不得供港。
四、包裝和倉儲管理
要進一步嚴格按規定做好供港冰鮮、冷凍禽肉產品的包裝和倉儲管理。供港冰鮮或冷凍禽肉產品必須儲存于經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注冊的冷庫,且不得與其他產品混合儲存,嚴禁不合格或非供港產品輸港。
五、運輸管理
嚴格監裝和裝運查驗,在出口冷柜上加施鉛封,并將鉛封號標注在獸醫衛生證書上。對輸港禽肉產品貨柜實施專項管理,所有供港禽肉產品必須原貨柜直運香港,中途不得開柜或裝卸。
六、衛生證書
在現有禽肉衛生證書的衛生聲明中加入“用作生產本批次禽肉的活禽在宰前經隔離檢驗檢疫,并無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The consignment of poultry meat was derived from live poultry which had been subject to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before slaughter and were found not infected with 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
七、香港食環署規定,在恢復供港初期暫不進口內臟,只有去除內臟的禽肉產品方能供港。另外,香港食環署將對每一加工企業的前3批到貨禽肉產品扣檢作H5禽流感PCR檢測,檢測合格方可銷售,之后每批禽肉會抽樣檢疫。
供港冰鮮禽肉加工廠及其對應的注冊養殖場名單(見附件3)和各地出口禽肉加工廠名單已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上公布。請各局嚴格按照以上要求,加強轄區內各加工廠供港冰鮮和冷凍禽肉的檢驗檢疫,以保障供港冰鮮和冷凍禽肉的安全衛生。
附件:1.內地供港冰鮮禽肉的檢驗檢疫要求
2.內地供港冷藏禽肉的檢驗檢疫要求
3.廣東、深圳、珠海三地供港冰鮮(凍)禽肉加工廠及其對應的注冊養殖場名單
附件1: 內地供港冰鮮禽肉的檢驗檢疫要求
(2004年3月修訂本)
一、飼養場
(一)所有供應生產輸港冰鮮禽肉加工廠的活禽,必須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AQSIQ)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注冊的飼養場。
(二)飼養場必須是由允許出口香港禽肉加工廠的相應飼養場。
(三)飼養場周圍1公里范圍內沒有種禽、蛋禽飼養場、集貿市場、家禽屠宰場,并有與外界隔離的設施。
(四)一旦飼養場被納入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內,飼養場須暫停向其所屬加工廠供應活禽。
(五)飼養場大門口設有隔離、消毒設施;在工作人員專用通道設有消毒液噴淋裝置和鞋底消毒池;飼料、疫苗、獸藥、墊料等的運輸通道應與垃圾處理運輸通道、糞污道嚴格分開;場區衛生整潔、布局合理。飼養區和辦公生活區嚴格分開;飼養區設有飼養員居住室,飼料存放室和病禽隔離飼養區、獸醫工作室;進出飼養區應分別設有對車輛進行消毒的消毒液噴淋裝置、車輛消毒池和人員更衣、消毒通道;每棟禽舍門口設有消毒池或消毒墊;消毒設施、消毒液必須保持有效性;設有防鳥防鼠設施;不得飼養其他禽類動物。
(六)飼養場須有經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培訓并考核合格后備案的獸醫,負責禽只的防疫和疾病控制的管理。
(七)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根據《出口肉禽飼養用藥管理辦法》對肉禽飼養過程中的用藥情況實施監管,根據《年度殘留監控計劃》實施殘留檢測。
(八)飼養場過去180日無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飼養場進行禽流感和新城疫監測。
(九)供應給加工廠的活禽,須先隔離5天及通過禽流感診斷測試。
(十)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活禽,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官方獸醫簽發有關證書或證明文件,并在簽發后的3天內運抵屠宰場。
(十一)運載活禽往禽肉加工廠的車輛,不可駛經任何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
二、加工廠
(一)屠宰及加工工序,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為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CNCA)注冊允許輸出到香港的屠宰加工廠中進行。有關加工廠應按照《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要求》建立衛生質量體系(包括HACCP—危害分析及關鍵控制點
食物安全重點控制系統)并實施管理。
(二)國家質檢總局向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提供一份注冊允許出口香港加工廠及其相應飼養場和注冊編號的名單,供食環署認可。如加工廠相應供應活禽的飼養場有所變更,須先得到食環署的同意。
(三)食環署可按實際情況,對供港加工廠及其相應飼養場作定期及不定期的視察。對一些需與改善的加工廠和飼養場,提出限期整改或暫停供港整改建議,并由有關檢驗檢疫局執行和向食環署匯報執行情況。
(四)加工廠活禽來源必須來自其相應飼養場。
(五)加工廠須設有防疫消毒設施;不得飼養屠宰活禽以外的動物。
(六)加工廠須為專廠專線、生產單一類冰鮮禽肉,防止交叉污染。
(七)在加工廠內的待宰活禽須與生產和存放冰鮮禽肉的場所完全分隔開。
(八)活禽進入加工廠后,駐廠獸醫核實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有關證書或證明文件,并進行宰前檢查。
(九)在整個加工流程中,禽只之間要有足夠空間,防止接觸及交叉污染。
(十)用作禽只脫毛的器具、物料須符合食用安全和保持清潔衛生。
(十一)禽只開膛時,應避免刺破內臟。每次開膛后的工具須經過清洗。去臟后,屠體和內臟不可再接觸。
(十二)禽只屠宰后,由駐廠獸醫在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監督下進行宰后檢驗,確保適宜于供人食用。
(十三)屠體和內臟經分開處理及洗凈后,需經過基本預冷(Primary Chilling)工序。在宰后1小時內,屠體溫度降至不高于攝氏8度;在宰后12小時內,屠體溫度降至不高于攝氏4度,其后保持不高于攝氏4度。在宰后2小時內,內臟溫度降至不高于攝氏4度,其后保持不高于攝氏4度。
(十四)一旦加工廠被納入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內,加工廠須暫停向香港輸出冰鮮禽肉和內臟。
三、包裝
(一)所有可能接觸冰鮮禽肉和內臟的容器、包裝物料、冰塊、干冰,必須潔凈衛生,狀況良好。
(二)冰鮮禽只屠體和內臟須分開封閉包裝。整只屠體須獨立包裝,而分割屠體和內臟可作單件或多件一起包裝。包裝須在不高于攝氏15度的環境下進行。
(三)經包裝的冰鮮禽肉及內臟須牢固、清晰地標明出口加工廠衛生注冊編號及以下主要資料:
1.商品名稱——冰鮮禽類名稱、內臟名稱或品牌全名。
2.如非單一類切割冰鮮禽肉件(塊)或內臟,須以配料表將成分按重量由多到少列出[注:獨立包裝冰鮮禽只、單一類切割冰鮮禽肉件(塊)及單一類內臟則不用標示配料表]。
3.[USE BY_______DATE________MONTH________YEAR
此日期前食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的標示 (注:必須同時以中文和英文作標示)和生產日期。
4.冰鮮禽肉或內臟的數量或重量。
5.加工廠或包裝商名稱及地址。
6.儲存方式或使用指示的說明。
四、運送
(一)產地檢驗檢疫局對供港冰鮮禽肉執行現場監裝,封簽運載車廂,并在衛生證書上注明封號。
(二)前往加工廠運載或正在運載冰鮮禽肉的車輛,不可駛經任何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
(三)車運冰鮮禽肉及內臟須符合下列條件:
1.供運送冰鮮禽肉及內臟的貨車須設有密封式的運貨車廂,并設有冷藏裝置,冷凍溫度應保持在攝氏0度至4度之間,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超過攝氏8度。
2.貨車的運貨車廂內墻須平滑而不滲水,以方便清洗。
3.在運送期間,貨車的運貨車廂內須設有金屬或塑料盛載器,以供分開存放冰鮮禽肉及內臟。
4.貨車須設有溫度記錄裝置,在運送途中持續把運貨車廂的溫度記錄在操作圖表上。
5.溫度顯示器須設置在貨車外面,以便司機可隨時監察運貨車廂內的溫度。
(四)車運冰鮮禽肉及內臟期間須遵守的規定:
1.貨車運貨車廂必須保持清潔,不得存有廢物、污物或其他異物,并應于每次裝運前后清洗消毒。
2.貨車的運貨車廂只可用作運送冰鮮禽肉及內臟,而不得同時運送任何其他物品。
3.存放在貨車運貨車廂內的冰鮮禽肉及內臟,冷凍溫度應保持在攝氏0度至4度間,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超過攝氏8度,而存放方式須能確保冰鮮禽肉及內臟保持清潔。
4.除裝卸冰鮮禽肉及內臟外,貨車車廂的所有門窗均須關閉妥當,在運貨車廂載有冰鮮禽肉及內臟時,其冷凍裝置須不斷保持運作。
5.除為了裝卸冰鮮禽肉及內臟或清洗、消毒及維修貨車的運貨車廂外,任何人不得進入運貨車廂內。
6.貨車的運貨車廂的冷藏裝置及溫度計須于任何時刻保持良好的操作狀況。
(五)船運冰鮮禽肉及內臟須符合下列條件:
1.冰鮮禽肉及內臟須以密封的冷藏柜盛載,并在運送途中將冷凍溫度保持在攝氏0度至4度之間,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超過攝氏8度。
2.冷藏柜內壁須平滑而不滲水,以方便清洗。
3.冷藏柜須設有溫度記錄裝置或其他相同功能的獨立溫度計,于運送途中持續把運貨貨柜的溫度記錄在操作圖表上。
(六)船運冰鮮禽肉及內臟期間須遵守的規定:
1.冷藏柜內必須保持清潔,不得存有廢物、污物或其他異物。盛裝冰鮮禽肉及內臟后的冷藏柜應于每次裝運前后清洗消毒。
2.冷藏柜的冷藏裝置及溫度計或其他獨立的溫度計須于任何時刻保持良好的操作狀況。
(七)空運冰鮮禽肉及內臟須符合下列條件:
1.冰鮮禽肉及內臟須以合適容器盛載,運送途中冷凍溫度應保持在攝氏0度至4度間,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超過攝氏8度。
2.所有可能接觸冰鮮禽肉及內臟的容器、干冰或冷藏物料,必須清潔衛生,狀況良好。
(八)空運冰鮮禽肉及內臟期間須遵守的規定:
1.盛裝冰鮮禽肉及內臟的容器應于裝運前清洗消毒。
2.容器須完好無缺。
五、衛生證書
(一)每批成品須隨貨附有內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官方獸醫簽發的衛生證書。
(二)在現有禽肉衛生證書的衛生聲明中加入____________
“用作生產本批次禽肉的活禽在宰前經隔離檢驗檢疫,并無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The consignment of poultry meat was derived from live poultry which had been Subject to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before slaughter and were found not infected with 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
(三)衛生證書須明確注明:
1.“冰鮮(Chilled)”產品。
2.出口企業名稱。
3.加工廠名稱、地址、注冊編號。
4.生產日期。
5.產品付運日期(Dateof Dispatch)。
6.用作生產本批冷藏禽肉產品的飼養場注冊編號。
7.監裝運載車廂封號(鉛封號)。
附件2: 內地供港冷藏禽肉的檢驗檢疫要求
(2004年3月修訂本)
一、飼養場
(一)所有供應生產輸港冷藏禽肉加工廠的活禽,必須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AQSIQ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注冊的飼養場。
(二)飼養場必須是由允許出口香港禽肉加工廠的相應飼養場。
(三)飼養場周圍1公里范圍內沒有種禽、蛋禽飼養場、集貿市場、家禽屠宰場,并有與外界隔離的設施。
(四)一旦飼養場被納入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內,飼養場須暫停向其所屬加工廠供應活禽。
(五)飼養場大門口設有隔離、消毒設施;在工作人員專用通道設有消毒液噴淋裝置和鞋底消毒池;飼料、疫苗、獸藥、墊料等的運輸通道應與垃圾處理運輸通道、糞污道嚴格分開;場區衛生整潔、布局合理。飼養區和辦公生活區嚴格分開;飼養區設有飼養員居住室,飼料存放室和病禽隔離飼養區、獸醫工作室;進出飼養區應分別設有對車輛進行消毒的消毒液噴淋裝置、車輛消毒池和人員更衣、消毒通道;每棟禽舍門口設有消毒池或消毒墊;消毒設施、消毒液必須保持有效性;設有防鳥防鼠設施;不得飼養其他禽類動物。
(六)飼養場須有經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培訓并考核合格后備案的獸醫,負責禽只的防疫和疾病控制的管理。
(七)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根據《出口肉禽飼養用藥管理辦法》對肉禽飼養過程中的用藥情況實施監管,根據《年度殘留監控計劃》實施殘留檢測。
(八)飼養場過去180日無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飼養場進行禽流感和新城疫監測。
(九)供應給加工廠的活禽,須先隔離5天及通過禽流感診斷測試。
(十)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活禽,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官方獸醫簽發有關證書或證明文件,并在簽發后的3天內運抵屠宰場。
(十一)運載活禽往禽肉加工廠的車輛,不可駛經任何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
二、加工廠
(一)屠宰及加工工序,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為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CNCA)注冊允許輸出到香港的屠宰加工廠中進行。有關加工廠應按照《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要求》建立衛生質量體系(包括 HACCP——危害分析及關鍵控制點
食物安全重點控制系統)并實施管理。
(二)國家質檢總局向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提供一份注冊允許出口香港加工廠及其相應飼養場和注冊編號的名單,供食環署認可。如加工廠相應供應活禽的飼養場有所變更,須先得到食環署的同意。
(三)食環署可按實際情況,對供港加工廠及其相應飼養場作定期及不定期的視察。對一些需與改善的加工廠和飼養場,提出限期整改或暫停供港整改建議,并由有關檢驗檢疫局執行和向食環署匯報執行情況。
(四)加工廠活禽來源必須來自其相應飼養場。
(五)加工廠須設有防疫消毒設施;不得飼養屠宰活禽以外的動物。
(六)加工廠須為專廠專線、生產單一類冷藏禽肉,防止交叉污染。
(七)在加工廠內的待宰活禽須與生產和存放冷藏禽肉的場所完全分隔開。
(八)活禽進入加工廠后,駐廠獸醫核實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有關證書或證明文件,并進行宰前檢查。
(九)在整個加工流程中,禽只之間要有足夠空間,防止接觸及交叉污染。
(十)用作禽只脫毛的器具、物料須符合食用安全和保持清潔衛生。
(十一)禽只開膛時,應避免刺破內臟。每次開膛后的工具須經過清洗。去臟后,屠體和內臟不可再接觸。
(十二)禽只屠宰后,由駐廠獸醫在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監督下進行宰后檢驗,確保適宜于供人食用。
(十三)屠體和內臟經分開處理及洗凈后,需經過基本預冷(Primary Chilling)工序。在宰后1小時內,屠體溫度降至不高于攝氏8度;在宰后 12小時內,屠體溫度降至不高于攝氏4度,其后保持不高于攝氏4度。在宰后2小時內,內臟溫度降至不高于攝氏4度,其后保持不高于攝氏4度。
(十四)預冷禽肉和內臟須在72小時內,須進行凍結工序,使中心溫度達至不高于攝氏-15度。其后應保持在攝氏-18度的冷凍固體狀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高于攝氏-15度。
(十五)一旦加工廠被納入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內,加工廠須暫停向香港輸出冷藏禽肉和內臟。
三、包裝
(一)所有可能接觸冷藏禽肉和內臟的容器、包裝物料、冰塊、干冰,必須潔凈衛生,狀況良好。
(二)冷藏禽只屠體和內臟須分開封閉包裝。整只屠體須獨立包裝,而分割屠體和內臟可作單件或多件一起包裝。包裝須在不高于攝氏15度的環境下進行。
(三)經包裝的冷藏禽肉及內臟須牢固、清晰地標明出口加工廠衛生注冊編號及以下主要資料:
1.商品名稱——冷藏禽類名稱、內臟名稱或品牌全名。
2.如非單一類切割冷藏禽肉件(塊)或內臟,須以配料表將成分按重量由多到少列出[注:獨立包裝冷藏禽只、單一類切割冷藏禽肉件(塊)及單一類內臟則不用標示配料表)o
3.[BEST BEFORE:_________DATE___________MONTH________YEAR
此日期前最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的標示(注:必須同時以中文和英文作標示)和生產日期。
4.冷藏禽肉或內臟的數量或重量。
5.加工廠或包裝商名稱及地址。
6.儲存方式或使用指示的說明。
四、運送
(一)產地檢驗檢疫局對供港冷藏禽肉執行現場監裝,封簽運載車廂,并在衛生證書上注明封號。
(二)前往加工廠運載或正在運載冷藏禽肉的車輛,不可駛經任何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
(三)車運冷藏禽肉及內臟須符合下列條件:
1.供運送冷藏禽肉及內臟的貨車須設有密封式的運貨車廂,并設有冷藏裝置,冷藏溫度應保持在攝氏-18度,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高于攝氏-15度。
2.貨車的運貨車廂內墻須平滑而不滲水,以方便清洗。
3.在運送期間,貨車的運貨車廂內須設有金屬或塑料盛載器,以供分開存放冷藏禽肉及內臟。
4.貨車須設有溫度記錄裝置,在運送途中持續把運貨車廂的溫度記錄在操作圖表上。
5.溫度顯示器須設置在貨車外面,以便司機可隨時監察運貨車廂內的溫度。
(四)車運冷藏禽肉及內臟期間須遵守的規定:
1.貨車運貨車廂必須保持清潔,不得存有廢物、污物或其他異物,并應于每次裝運前后清洗消毒。
2.貨車的運貨車廂只可用作運送冷藏禽肉及內臟,而不得同時運送任何其他物品。
3.存放在貨車運貨車廂內的冷藏禽肉及內臟,冷藏溫度應保持在攝氏-18度,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高于攝氏-15度,而存放方式須能確保冷藏禽肉及內臟保持清潔。
4.除裝卸冷藏禽肉及內臟外,貨車車廂的所有門窗均須關閉妥當,在運貨車廂載有冷藏禽肉及內臟時,其冷凍裝置須不斷保持運作。
5.除為了裝卸冷藏禽肉及內臟或清洗、消毒及維修貨車的運貨車廂外,任何人不得進入運貨車廂內。
6.貨車的運貨車廂的冷藏裝置及溫度計須于任何時刻保持良好的操作狀況。
(五)船運冷藏禽肉及內臟須符合下列條件:
1.冷藏禽肉及內臟須以密封的冷藏柜盛載,并在運送途中冷藏溫度應保持在攝氏-18度,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高于攝氏-15度。
2.冷藏柜內壁須平滑而不滲水,以方便清洗。
3.冷藏柜須設有溫度記錄裝置或其他相同功能的獨立溫度計,于運送途中持續把運貨貨柜的溫度記錄在操作圖表上。
(六)船運冷藏禽肉及內臟期間須遵守的規定:
1.冷藏柜內必須保持清潔,不得存有廢物、污物或其他異物。盛裝冷藏禽肉及內臟后的冷藏柜應于每次裝運前后清洗消毒。
2.冷藏柜的冷藏裝置及溫度計或其他獨立的溫度計須于任何時刻保持良好的操作狀況。
(七)空運冷藏禽肉及內臟須符合下列條件:
1.冷藏禽肉及內臟須以合適容器盛載,運送途中冷藏溫度應保持在攝氏-18度,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高于攝氏-15度。
2.所有可能接觸冷藏禽肉及內臟的容器、干冰或冷藏物料,必須清潔衛生,狀況良好。
(八)空運冷藏禽肉及內臟期間須遵守的規定:
1.盛裝冷藏禽肉及內臟的容器應于裝運前清洗消毒。
2.容器須完好無缺。
五、衛生證書
(一)每批成品須隨貨附有內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官方獸醫簽發的衛生證書。
(二)在現有禽肉衛生證書的衛生聲明中加入
“用作生產本批次禽肉的活禽在宰前經隔離檢驗檢疫,并無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The consignment of poultry meat was derived from live poultry which had been subject to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before slaughter and were found not infected with 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
(三)衛生證書須明確注明:
1.“冷藏(Frozen)”產品。
2.出口企業名稱。
3.加工廠名稱、地址、注冊編號。
4.生產日期。
5.產品付運日期(Date of Dispatch)。
6.用作生產本批冷藏禽肉產品的飼養場注冊編號。
7.監裝運載車廂封號(鉛封號)。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和香港衛生福利及食物局3月1日會談達成的共識,定于3月22日恢復內地冰鮮和冷凍禽肉供港,為確保恢復供港后冰鮮和冷凍禽肉的安全衛生,各局應在嚴格遵照《內地供港冰鮮禽肉的檢驗檢疫要求》(見附件1)和《內地供港冷藏禽肉的檢驗檢疫要求》(見附件2)的基礎上,按照以下要求加強對出口養殖、加工、倉儲和運輸等環節的檢驗檢疫:
一、原料控制
加強對備案養殖場的巡查和防疫管理,用于屠宰加工冰鮮禽肉的禽只須來自供港活禽注冊場,用于屠宰加工冷凍禽肉的禽只須來自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備案的養殖場或供港活禽注冊場,并且該場在過去半年未發生禽流感病例。
二、疫情監測和防疫消毒
加強供港活禽的疫情監測。每批出口供宰活禽在出欄前5天隔離檢疫,除每天進行臨床觀察記錄外還要進行H5禽流感的熒光RT—PCR檢測,每個飼養群不少于30只,經觀察和檢測合格的活禽,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官方獸醫簽發證明文件,并在簽發后的3天內運抵屠宰場;用于屠宰加工冰鮮禽肉的禽只須在屠宰當日出口;活禽送宰運輸須封閉運輸,且不得途經疫區。
加強進出各養殖場運輸工具、籠具等的防疫消毒,未經徹底消毒的車輛和籠具,不得進入各注冊養殖場。
三、對屠宰場、加工廠的監管
進一步嚴格檢驗檢疫駐廠獸醫監管制度,加強宰前、宰后的檢驗檢疫,合格產品按香港食環署要求加貼標識,加強對加工和存貯的監管,未經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駐廠獸醫監督生產的冰鮮、冷凍禽肉,不得供港。
四、包裝和倉儲管理
要進一步嚴格按規定做好供港冰鮮、冷凍禽肉產品的包裝和倉儲管理。供港冰鮮或冷凍禽肉產品必須儲存于經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注冊的冷庫,且不得與其他產品混合儲存,嚴禁不合格或非供港產品輸港。
五、運輸管理
嚴格監裝和裝運查驗,在出口冷柜上加施鉛封,并將鉛封號標注在獸醫衛生證書上。對輸港禽肉產品貨柜實施專項管理,所有供港禽肉產品必須原貨柜直運香港,中途不得開柜或裝卸。
六、衛生證書
在現有禽肉衛生證書的衛生聲明中加入“用作生產本批次禽肉的活禽在宰前經隔離檢驗檢疫,并無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The consignment of poultry meat was derived from live poultry which had been subject to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before slaughter and were found not infected with 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
七、香港食環署規定,在恢復供港初期暫不進口內臟,只有去除內臟的禽肉產品方能供港。另外,香港食環署將對每一加工企業的前3批到貨禽肉產品扣檢作H5禽流感PCR檢測,檢測合格方可銷售,之后每批禽肉會抽樣檢疫。
供港冰鮮禽肉加工廠及其對應的注冊養殖場名單(見附件3)和各地出口禽肉加工廠名單已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上公布。請各局嚴格按照以上要求,加強轄區內各加工廠供港冰鮮和冷凍禽肉的檢驗檢疫,以保障供港冰鮮和冷凍禽肉的安全衛生。
附件:1.內地供港冰鮮禽肉的檢驗檢疫要求
2.內地供港冷藏禽肉的檢驗檢疫要求
3.廣東、深圳、珠海三地供港冰鮮(凍)禽肉加工廠及其對應的注冊養殖場名單
附件1: 內地供港冰鮮禽肉的檢驗檢疫要求
(2004年3月修訂本)
一、飼養場
(一)所有供應生產輸港冰鮮禽肉加工廠的活禽,必須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AQSIQ)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注冊的飼養場。
(二)飼養場必須是由允許出口香港禽肉加工廠的相應飼養場。
(三)飼養場周圍1公里范圍內沒有種禽、蛋禽飼養場、集貿市場、家禽屠宰場,并有與外界隔離的設施。
(四)一旦飼養場被納入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內,飼養場須暫停向其所屬加工廠供應活禽。
(五)飼養場大門口設有隔離、消毒設施;在工作人員專用通道設有消毒液噴淋裝置和鞋底消毒池;飼料、疫苗、獸藥、墊料等的運輸通道應與垃圾處理運輸通道、糞污道嚴格分開;場區衛生整潔、布局合理。飼養區和辦公生活區嚴格分開;飼養區設有飼養員居住室,飼料存放室和病禽隔離飼養區、獸醫工作室;進出飼養區應分別設有對車輛進行消毒的消毒液噴淋裝置、車輛消毒池和人員更衣、消毒通道;每棟禽舍門口設有消毒池或消毒墊;消毒設施、消毒液必須保持有效性;設有防鳥防鼠設施;不得飼養其他禽類動物。
(六)飼養場須有經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培訓并考核合格后備案的獸醫,負責禽只的防疫和疾病控制的管理。
(七)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根據《出口肉禽飼養用藥管理辦法》對肉禽飼養過程中的用藥情況實施監管,根據《年度殘留監控計劃》實施殘留檢測。
(八)飼養場過去180日無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飼養場進行禽流感和新城疫監測。
(九)供應給加工廠的活禽,須先隔離5天及通過禽流感診斷測試。
(十)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活禽,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官方獸醫簽發有關證書或證明文件,并在簽發后的3天內運抵屠宰場。
(十一)運載活禽往禽肉加工廠的車輛,不可駛經任何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
二、加工廠
(一)屠宰及加工工序,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為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CNCA)注冊允許輸出到香港的屠宰加工廠中進行。有關加工廠應按照《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要求》建立衛生質量體系(包括HACCP—危害分析及關鍵控制點
食物安全重點控制系統)并實施管理。
(二)國家質檢總局向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提供一份注冊允許出口香港加工廠及其相應飼養場和注冊編號的名單,供食環署認可。如加工廠相應供應活禽的飼養場有所變更,須先得到食環署的同意。
(三)食環署可按實際情況,對供港加工廠及其相應飼養場作定期及不定期的視察。對一些需與改善的加工廠和飼養場,提出限期整改或暫停供港整改建議,并由有關檢驗檢疫局執行和向食環署匯報執行情況。
(四)加工廠活禽來源必須來自其相應飼養場。
(五)加工廠須設有防疫消毒設施;不得飼養屠宰活禽以外的動物。
(六)加工廠須為專廠專線、生產單一類冰鮮禽肉,防止交叉污染。
(七)在加工廠內的待宰活禽須與生產和存放冰鮮禽肉的場所完全分隔開。
(八)活禽進入加工廠后,駐廠獸醫核實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有關證書或證明文件,并進行宰前檢查。
(九)在整個加工流程中,禽只之間要有足夠空間,防止接觸及交叉污染。
(十)用作禽只脫毛的器具、物料須符合食用安全和保持清潔衛生。
(十一)禽只開膛時,應避免刺破內臟。每次開膛后的工具須經過清洗。去臟后,屠體和內臟不可再接觸。
(十二)禽只屠宰后,由駐廠獸醫在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監督下進行宰后檢驗,確保適宜于供人食用。
(十三)屠體和內臟經分開處理及洗凈后,需經過基本預冷(Primary Chilling)工序。在宰后1小時內,屠體溫度降至不高于攝氏8度;在宰后12小時內,屠體溫度降至不高于攝氏4度,其后保持不高于攝氏4度。在宰后2小時內,內臟溫度降至不高于攝氏4度,其后保持不高于攝氏4度。
(十四)一旦加工廠被納入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內,加工廠須暫停向香港輸出冰鮮禽肉和內臟。
三、包裝
(一)所有可能接觸冰鮮禽肉和內臟的容器、包裝物料、冰塊、干冰,必須潔凈衛生,狀況良好。
(二)冰鮮禽只屠體和內臟須分開封閉包裝。整只屠體須獨立包裝,而分割屠體和內臟可作單件或多件一起包裝。包裝須在不高于攝氏15度的環境下進行。
(三)經包裝的冰鮮禽肉及內臟須牢固、清晰地標明出口加工廠衛生注冊編號及以下主要資料:
1.商品名稱——冰鮮禽類名稱、內臟名稱或品牌全名。
2.如非單一類切割冰鮮禽肉件(塊)或內臟,須以配料表將成分按重量由多到少列出[注:獨立包裝冰鮮禽只、單一類切割冰鮮禽肉件(塊)及單一類內臟則不用標示配料表]。
3.[USE BY_______DATE________MONTH________YEAR
此日期前食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的標示 (注:必須同時以中文和英文作標示)和生產日期。
4.冰鮮禽肉或內臟的數量或重量。
5.加工廠或包裝商名稱及地址。
6.儲存方式或使用指示的說明。
四、運送
(一)產地檢驗檢疫局對供港冰鮮禽肉執行現場監裝,封簽運載車廂,并在衛生證書上注明封號。
(二)前往加工廠運載或正在運載冰鮮禽肉的車輛,不可駛經任何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
(三)車運冰鮮禽肉及內臟須符合下列條件:
1.供運送冰鮮禽肉及內臟的貨車須設有密封式的運貨車廂,并設有冷藏裝置,冷凍溫度應保持在攝氏0度至4度之間,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超過攝氏8度。
2.貨車的運貨車廂內墻須平滑而不滲水,以方便清洗。
3.在運送期間,貨車的運貨車廂內須設有金屬或塑料盛載器,以供分開存放冰鮮禽肉及內臟。
4.貨車須設有溫度記錄裝置,在運送途中持續把運貨車廂的溫度記錄在操作圖表上。
5.溫度顯示器須設置在貨車外面,以便司機可隨時監察運貨車廂內的溫度。
(四)車運冰鮮禽肉及內臟期間須遵守的規定:
1.貨車運貨車廂必須保持清潔,不得存有廢物、污物或其他異物,并應于每次裝運前后清洗消毒。
2.貨車的運貨車廂只可用作運送冰鮮禽肉及內臟,而不得同時運送任何其他物品。
3.存放在貨車運貨車廂內的冰鮮禽肉及內臟,冷凍溫度應保持在攝氏0度至4度間,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超過攝氏8度,而存放方式須能確保冰鮮禽肉及內臟保持清潔。
4.除裝卸冰鮮禽肉及內臟外,貨車車廂的所有門窗均須關閉妥當,在運貨車廂載有冰鮮禽肉及內臟時,其冷凍裝置須不斷保持運作。
5.除為了裝卸冰鮮禽肉及內臟或清洗、消毒及維修貨車的運貨車廂外,任何人不得進入運貨車廂內。
6.貨車的運貨車廂的冷藏裝置及溫度計須于任何時刻保持良好的操作狀況。
(五)船運冰鮮禽肉及內臟須符合下列條件:
1.冰鮮禽肉及內臟須以密封的冷藏柜盛載,并在運送途中將冷凍溫度保持在攝氏0度至4度之間,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超過攝氏8度。
2.冷藏柜內壁須平滑而不滲水,以方便清洗。
3.冷藏柜須設有溫度記錄裝置或其他相同功能的獨立溫度計,于運送途中持續把運貨貨柜的溫度記錄在操作圖表上。
(六)船運冰鮮禽肉及內臟期間須遵守的規定:
1.冷藏柜內必須保持清潔,不得存有廢物、污物或其他異物。盛裝冰鮮禽肉及內臟后的冷藏柜應于每次裝運前后清洗消毒。
2.冷藏柜的冷藏裝置及溫度計或其他獨立的溫度計須于任何時刻保持良好的操作狀況。
(七)空運冰鮮禽肉及內臟須符合下列條件:
1.冰鮮禽肉及內臟須以合適容器盛載,運送途中冷凍溫度應保持在攝氏0度至4度間,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超過攝氏8度。
2.所有可能接觸冰鮮禽肉及內臟的容器、干冰或冷藏物料,必須清潔衛生,狀況良好。
(八)空運冰鮮禽肉及內臟期間須遵守的規定:
1.盛裝冰鮮禽肉及內臟的容器應于裝運前清洗消毒。
2.容器須完好無缺。
五、衛生證書
(一)每批成品須隨貨附有內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官方獸醫簽發的衛生證書。
(二)在現有禽肉衛生證書的衛生聲明中加入____________
“用作生產本批次禽肉的活禽在宰前經隔離檢驗檢疫,并無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The consignment of poultry meat was derived from live poultry which had been Subject to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before slaughter and were found not infected with 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
(三)衛生證書須明確注明:
1.“冰鮮(Chilled)”產品。
2.出口企業名稱。
3.加工廠名稱、地址、注冊編號。
4.生產日期。
5.產品付運日期(Dateof Dispatch)。
6.用作生產本批冷藏禽肉產品的飼養場注冊編號。
7.監裝運載車廂封號(鉛封號)。
附件2: 內地供港冷藏禽肉的檢驗檢疫要求
(2004年3月修訂本)
一、飼養場
(一)所有供應生產輸港冷藏禽肉加工廠的活禽,必須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AQSIQ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注冊的飼養場。
(二)飼養場必須是由允許出口香港禽肉加工廠的相應飼養場。
(三)飼養場周圍1公里范圍內沒有種禽、蛋禽飼養場、集貿市場、家禽屠宰場,并有與外界隔離的設施。
(四)一旦飼養場被納入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內,飼養場須暫停向其所屬加工廠供應活禽。
(五)飼養場大門口設有隔離、消毒設施;在工作人員專用通道設有消毒液噴淋裝置和鞋底消毒池;飼料、疫苗、獸藥、墊料等的運輸通道應與垃圾處理運輸通道、糞污道嚴格分開;場區衛生整潔、布局合理。飼養區和辦公生活區嚴格分開;飼養區設有飼養員居住室,飼料存放室和病禽隔離飼養區、獸醫工作室;進出飼養區應分別設有對車輛進行消毒的消毒液噴淋裝置、車輛消毒池和人員更衣、消毒通道;每棟禽舍門口設有消毒池或消毒墊;消毒設施、消毒液必須保持有效性;設有防鳥防鼠設施;不得飼養其他禽類動物。
(六)飼養場須有經出入境檢驗檢疫局(CIQ)培訓并考核合格后備案的獸醫,負責禽只的防疫和疾病控制的管理。
(七)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根據《出口肉禽飼養用藥管理辦法》對肉禽飼養過程中的用藥情況實施監管,根據《年度殘留監控計劃》實施殘留檢測。
(八)飼養場過去180日無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飼養場進行禽流感和新城疫監測。
(九)供應給加工廠的活禽,須先隔離5天及通過禽流感診斷測試。
(十)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活禽,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官方獸醫簽發有關證書或證明文件,并在簽發后的3天內運抵屠宰場。
(十一)運載活禽往禽肉加工廠的車輛,不可駛經任何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
二、加工廠
(一)屠宰及加工工序,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為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CNCA)注冊允許輸出到香港的屠宰加工廠中進行。有關加工廠應按照《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要求》建立衛生質量體系(包括 HACCP——危害分析及關鍵控制點
食物安全重點控制系統)并實施管理。
(二)國家質檢總局向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提供一份注冊允許出口香港加工廠及其相應飼養場和注冊編號的名單,供食環署認可。如加工廠相應供應活禽的飼養場有所變更,須先得到食環署的同意。
(三)食環署可按實際情況,對供港加工廠及其相應飼養場作定期及不定期的視察。對一些需與改善的加工廠和飼養場,提出限期整改或暫停供港整改建議,并由有關檢驗檢疫局執行和向食環署匯報執行情況。
(四)加工廠活禽來源必須來自其相應飼養場。
(五)加工廠須設有防疫消毒設施;不得飼養屠宰活禽以外的動物。
(六)加工廠須為專廠專線、生產單一類冷藏禽肉,防止交叉污染。
(七)在加工廠內的待宰活禽須與生產和存放冷藏禽肉的場所完全分隔開。
(八)活禽進入加工廠后,駐廠獸醫核實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有關證書或證明文件,并進行宰前檢查。
(九)在整個加工流程中,禽只之間要有足夠空間,防止接觸及交叉污染。
(十)用作禽只脫毛的器具、物料須符合食用安全和保持清潔衛生。
(十一)禽只開膛時,應避免刺破內臟。每次開膛后的工具須經過清洗。去臟后,屠體和內臟不可再接觸。
(十二)禽只屠宰后,由駐廠獸醫在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監督下進行宰后檢驗,確保適宜于供人食用。
(十三)屠體和內臟經分開處理及洗凈后,需經過基本預冷(Primary Chilling)工序。在宰后1小時內,屠體溫度降至不高于攝氏8度;在宰后 12小時內,屠體溫度降至不高于攝氏4度,其后保持不高于攝氏4度。在宰后2小時內,內臟溫度降至不高于攝氏4度,其后保持不高于攝氏4度。
(十四)預冷禽肉和內臟須在72小時內,須進行凍結工序,使中心溫度達至不高于攝氏-15度。其后應保持在攝氏-18度的冷凍固體狀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高于攝氏-15度。
(十五)一旦加工廠被納入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內,加工廠須暫停向香港輸出冷藏禽肉和內臟。
三、包裝
(一)所有可能接觸冷藏禽肉和內臟的容器、包裝物料、冰塊、干冰,必須潔凈衛生,狀況良好。
(二)冷藏禽只屠體和內臟須分開封閉包裝。整只屠體須獨立包裝,而分割屠體和內臟可作單件或多件一起包裝。包裝須在不高于攝氏15度的環境下進行。
(三)經包裝的冷藏禽肉及內臟須牢固、清晰地標明出口加工廠衛生注冊編號及以下主要資料:
1.商品名稱——冷藏禽類名稱、內臟名稱或品牌全名。
2.如非單一類切割冷藏禽肉件(塊)或內臟,須以配料表將成分按重量由多到少列出[注:獨立包裝冷藏禽只、單一類切割冷藏禽肉件(塊)及單一類內臟則不用標示配料表)o
3.[BEST BEFORE:_________DATE___________MONTH________YEAR
此日期前最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的標示(注:必須同時以中文和英文作標示)和生產日期。
4.冷藏禽肉或內臟的數量或重量。
5.加工廠或包裝商名稱及地址。
6.儲存方式或使用指示的說明。
四、運送
(一)產地檢驗檢疫局對供港冷藏禽肉執行現場監裝,封簽運載車廂,并在衛生證書上注明封號。
(二)前往加工廠運載或正在運載冷藏禽肉的車輛,不可駛經任何禽流感或其他疫病管制地區。
(三)車運冷藏禽肉及內臟須符合下列條件:
1.供運送冷藏禽肉及內臟的貨車須設有密封式的運貨車廂,并設有冷藏裝置,冷藏溫度應保持在攝氏-18度,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高于攝氏-15度。
2.貨車的運貨車廂內墻須平滑而不滲水,以方便清洗。
3.在運送期間,貨車的運貨車廂內須設有金屬或塑料盛載器,以供分開存放冷藏禽肉及內臟。
4.貨車須設有溫度記錄裝置,在運送途中持續把運貨車廂的溫度記錄在操作圖表上。
5.溫度顯示器須設置在貨車外面,以便司機可隨時監察運貨車廂內的溫度。
(四)車運冷藏禽肉及內臟期間須遵守的規定:
1.貨車運貨車廂必須保持清潔,不得存有廢物、污物或其他異物,并應于每次裝運前后清洗消毒。
2.貨車的運貨車廂只可用作運送冷藏禽肉及內臟,而不得同時運送任何其他物品。
3.存放在貨車運貨車廂內的冷藏禽肉及內臟,冷藏溫度應保持在攝氏-18度,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高于攝氏-15度,而存放方式須能確保冷藏禽肉及內臟保持清潔。
4.除裝卸冷藏禽肉及內臟外,貨車車廂的所有門窗均須關閉妥當,在運貨車廂載有冷藏禽肉及內臟時,其冷凍裝置須不斷保持運作。
5.除為了裝卸冷藏禽肉及內臟或清洗、消毒及維修貨車的運貨車廂外,任何人不得進入運貨車廂內。
6.貨車的運貨車廂的冷藏裝置及溫度計須于任何時刻保持良好的操作狀況。
(五)船運冷藏禽肉及內臟須符合下列條件:
1.冷藏禽肉及內臟須以密封的冷藏柜盛載,并在運送途中冷藏溫度應保持在攝氏-18度,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高于攝氏-15度。
2.冷藏柜內壁須平滑而不滲水,以方便清洗。
3.冷藏柜須設有溫度記錄裝置或其他相同功能的獨立溫度計,于運送途中持續把運貨貨柜的溫度記錄在操作圖表上。
(六)船運冷藏禽肉及內臟期間須遵守的規定:
1.冷藏柜內必須保持清潔,不得存有廢物、污物或其他異物。盛裝冷藏禽肉及內臟后的冷藏柜應于每次裝運前后清洗消毒。
2.冷藏柜的冷藏裝置及溫度計或其他獨立的溫度計須于任何時刻保持良好的操作狀況。
(七)空運冷藏禽肉及內臟須符合下列條件:
1.冷藏禽肉及內臟須以合適容器盛載,運送途中冷藏溫度應保持在攝氏-18度,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高于攝氏-15度。
2.所有可能接觸冷藏禽肉及內臟的容器、干冰或冷藏物料,必須清潔衛生,狀況良好。
(八)空運冷藏禽肉及內臟期間須遵守的規定:
1.盛裝冷藏禽肉及內臟的容器應于裝運前清洗消毒。
2.容器須完好無缺。
五、衛生證書
(一)每批成品須隨貨附有內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官方獸醫簽發的衛生證書。
(二)在現有禽肉衛生證書的衛生聲明中加入
“用作生產本批次禽肉的活禽在宰前經隔離檢驗檢疫,并無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The consignment of poultry meat was derived from live poultry which had been subject to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before slaughter and were found not infected with 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
(三)衛生證書須明確注明:
1.“冷藏(Frozen)”產品。
2.出口企業名稱。
3.加工廠名稱、地址、注冊編號。
4.生產日期。
5.產品付運日期(Date of Dispatch)。
6.用作生產本批冷藏禽肉產品的飼養場注冊編號。
7.監裝運載車廂封號(鉛封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