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無公害農產品工作機構、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管理,現決定停止農產品地理標志防偽標識征訂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止加貼型防偽標識征訂。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受理加貼型防偽標識征訂,《關于調整農產品地理標志防偽標識征訂方式的通知》(農質安函[2014]6號)同時廢止。在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已征訂的加貼型防偽標識,將繼續提供防偽查詢服務至2015年12月31日。新簽訂的標志使用協議中,可不再涉及加貼使用相關內容。
二、規范標志設計印刷使用。標志印制使用的,應當嚴格依照《農產品地理標志公共標識設計使用規范手冊》進行,不得改變公共標識圖案元素、標準色、角度、比例及相關編號方式、排列基本署式等。手冊電子版可在“中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網”(www.aqsc.gov.cn)下載。
三、嚴格標志授權使用行為。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證書持有人在標志授權使用過程中,應當嚴格依照《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規范》、《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審查準則》要求,對標志使用申請材料及產品安全性進行認真審查,做好材料存檔,符合要求的簽訂標志使用協議,在協議中明確規定標志使用范圍及包裝標識印制的規格、數量等信息。登記證書持有人和各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應當按要求做好標志使用情況備案。近期,部中心將統一建立全國標志使用人數據庫,并根據全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總體部署,對侵犯農產品地理標志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及不規范用標行為進行集中清理。
請各省級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將本通知要求及時告知相關登記證書持有人及標志使用人。在農產品地理標志使用過程中,有關問題和建議,請與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地標處聯系。聯系電話:010-62196098。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2014年8月1日
